相違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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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2 部辞典)

丁福保佛学大辞典

六不定之一。三十三過中屬於因之過失也。立者先具三支立一宗之時,敵者對之亦立具三支正反立者之宗者,此時立敵兩立,不能生決定之智,故立敵之因,皆名決定相違,為不定因之一,不定因者,謂使宗法不能決定之因,相違決定者,謂立敵之因各決定成立相違之宗也。立敵各決定而成相違之宗,故即為不定因也。因明入正理論曰:「相違決定者,如立宗言聲是無常,所作性故。譬如瓶等。有立聲常,所聞性故,譬如聲性。此二皆是猶緣因故,俱名不定。」

法相辭典(朱芾煌)

因明入正理論云:相違決定者:如立宗言:聲是無常。所作性故。譬如瓶等。有立聲常。所聞性故。譬如聲性。此二皆是猶豫因故;俱名不定。如疏六卷二十二頁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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