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明正理門論》
大域龍菩薩造 唐 義淨译 · CBETA T1629
因明正理門論一卷 大域龍菩薩造 大唐三藏法師義淨奉 制譯 論曰:為欲簡持能立、能破義中真實,故造斯 論。頌曰: 宗等多言說能立,是中唯隨自意樂; 為所成立說名宗,非彼相違義能遣。 論曰:能立過義、印真實義,此論今作。宗等多 言說能立如是等,此言為顯由緒、所詮、所為。 言由緒者,為由利益諸有情等為緣緒故。言 所詮者,謂所詮義即宗等也。所為事者,為欲 印定實義故也。若其為顯由緒等果,於此論 初置斯言者,由於餘處已顯此義故,猶如現 量,何謂餘顯?解論後時,由此於初,不應說故。 若爾,非論分故,猶若餘言。由於餘處已顯此 義,此因不成。解論後時方曉義者,覺慧先聞 於由緒等,若不了知初便不轉,由斯解故方 契後時。非論分故,此亦不成。設如斯意,既非 經故、復非其釋,必非支分,誰釋此經?誰經此 釋?是故當知,如天授語非其支分,諸論由緒 亦成分故,此因有故遠離非成。餘復難言:勿 造斯論,無由緒等故,如狂人言。為顯此因不 成。答曰:所謂能立,能過義等。若言如是,勿造 斯論,述已顯義故,如第二理門。惡叉波拖已 說宗等相,此因彼言顯不成故。豈非能立等 有印實義?然此論等不印實義,故不成過。上 來已辯論主標宗。自下本文隨次當釋。 「宗等 多言說能立」者,由宗、因、喻多言辯說,他未了 義,為開示故,此之多言於《論式》等說名能立。 又以一言說能立者,為顯總成一能立性,由 此應知隨有所闕名能立過。言「是中」者,起論 端義,或簡持義,是宗等中,故名是中。所言「唯」 者,是簡別義。「隨自意」顯不顧論宗,隨自意立。 「樂」為所立,謂不樂為能成立性。若異此者說 所成立,似因、似喻應亦名宗。為顯離餘立宗 過失,故言「非彼相違義能遣」。若非違義言聲 所遣,如立「一切言皆是妄」;或先所立宗義相 違,如獯狐子立「聲為常」;又若於中由不共故, 無有比量,為極成言相違義遣,如說「懷兔,非 月有故」;又於有法,即彼所立為此極成現量、 比量相違義遣,如有成立「聲非所聞」「瓶是常」 等。諸有說言宗因相違名「宗違」者,此非宗 過;以於此中立「聲為常,一切皆是無常故」者, 是喻方便惡立異法,由合喻顯非一切故。此 因非有,以聲攝在一切中故。或是所立一分 義故,此義不成,名因過失。喻亦有過,由異 法喻先顯宗無,後說因無。應如是言:「無常一 切」是謂非「非一切故」義;然此倒說「一切無常」, 是故此中喻亦有過。如是已說宗及似宗。因 與似因多是宗法,此差別相今當顯示。頌 曰: 宗法於同品,謂有、非有、俱; 於異品各三,有、非有及二。 論曰:豈不總以樂所成立合說為宗?云何此 中乃言宗者唯取有法?此無有失。以其總聲 於別亦轉,如言「燒衣」;或有宗聲唯詮於法。此 中宗法,唯取立論及敵論者決定同許。於同 品中,有、非有等亦復如是。何以故?今此唯依 證了因故,但由智力了所說義,非如生因由 能起用。若爾,既取智為了因,是言便失能成 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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