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等六識之異名。識者變現境故謂之為能變。唯識論謂其能變之識有八種,此分三段,第八阿賴耶識為初能變第七末那識為第二能變,第六意識乃至第一眼識合為第三能變,解釋詳之。眼等之六識其性類相大,故合之。唯識論五曰:「次第三能變,差別有六種。」云云明之。
The third power of change, i. e. the six senses, or vijñānas, 能變 means 識.
眼等六識的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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