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真如無為 法相宗六無為之一。此為觀「人、法」二空所顯之真實如常理體。據大乘百法明門論疏卷下載,法性本來常自寂滅,不遷動之義,稱為真如。此種真如,在法相宗即指唯識真性。(參閱「六無為」1686)p5303
真如無為總目錄 唯識宗所立的六種無為之一。六無為中,前五種是或約其因來說,或約其用來說,祇是方便譬喻,唯有真如無為才是諸法的法性、實相。《成唯識論》卷二曰:「真謂真實,顯非虛妄。如謂如常,表無變易。謂此真實於一切法,常如其性,故曰真如。」真如是諸法的實性,諸法如波,此性如水,諸法如繩,此性如麻,諸法離此則無自體;此離諸法則無自相,故此實性與諸法不一不異。
顯揚十八卷十六頁云:由清淨所緣故;建立真如。由此真如、如清淨時所緣體相,常如是住故。
謂真如法性,離於造作,本自無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