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摩多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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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達摩多羅 (一)(梵Dharmatrāta,巴Dhammatāta,藏Chos-skyob)又作曇磨多羅、達磨怛邏多。意譯法救。印度說一切有部之論師。《大毗婆沙論》卷七十七云(大正27‧396a)︰「說一切有部有四大論師,各別建立三世有異。謂尊者法救說類有異,尊者妙音說相有異,尊者世友說位有異,尊者覺天說待有異。」故古來將法救與妙音、世友、覺天等稱為婆沙會四大論師。 師之生平事蹟不詳,然《大毗婆沙論》《尊者婆須蜜菩薩所集論》,及《俱舍論》等書,尊稱其為「大德法救」、「尊者法救」、「尊者曇摩多羅」,或單稱「大德」,並多處引用其論說。其中,《大毗婆沙論》卷七十七舉師之三世說,並謂其不應正理;《俱舍論》卷一謂師主張「法有轉變」,故置其於數論外道之列;《大毗婆沙論》卷十三又云(大正27‧61c)︰「或有執眼識、見色,如尊者法救。」同書卷一八五亦云(大正27‧928a)︰「問︰何故作此論﹖答︰欲止尊者達摩怛羅多說。」故知師之論說於婆沙正統派間,曾被斥為異義。 又,據《出三藏記集》卷十二〈薩婆多部記目錄序〉之記載,師為說一切有部之一祖,列於五十三祖之第十七祖,或列於佛陀跋陀羅所傳相承五十四祖之第十二祖,出世於婆須蜜(世友)、瞿沙(妙音)之後。 (二)(梵Dharmatrāta,巴Dhammtāta,藏Chos-skyob)又作達摩怛邏多。譯法救。乃說一切有部之論師。健馱邏國布路沙布邏城人,住於健馱邏國布色羯邏伐底城北四、五里之伽藍,以著述《雜阿毗曇心論》十一卷解釋法勝所著《阿毗曇心論》而聞名,故或屬法勝之門下,如《雜阿毗曇心論》卷一〈序品〉偈云(大正28‧869c)︰「敬禮尊法勝,所說我頂受,我達摩多羅,說彼未曾說。」《俱舍論光記》卷二謂師別撰《對法藏論》,然今已不傳。又,《品類足論》〈五事品〉之註釋書──《五事毗婆沙論》二卷,或亦係師所作。 關於其出世年代,《出三藏記集》卷十〈後出雜心序〉云(大正55‧74b)︰「後至晉中興之世,復有尊者達摩多羅,更增三百五十偈以為十一品,號曰雜心。」《三論玄義》謂佛滅千年之間,有達摩多羅以婆沙太博,四卷極略,更撰三五0偈,足四卷,合六百偈,名為雜心。《俱舍論光記》卷一則謂師出於佛滅六百年。然《雜阿毗曇心論》於苻秦建元(365~370)末年,已由僧伽提婆譯出,故師應出世於苻秦之前,即約西元360年前後。 (三)(梵Dharmatrāta)又作曇摩多羅。說一切有部之一祖。據《出三藏記集》卷十二〈薩婆多部記目錄序〉之記載,師列於五十三祖之第五十三祖,或列於佛陀跋陀羅所傳相承五十四祖中之第五十祖。同書卷九〈修行地不淨觀經序〉云(大正55‧66c)︰ 「傳此法至於罽賓,傳至富若蜜羅,富若蜜羅亦盡諸漏,具足六通;後至弟子富若羅,亦得應真。此二人於罽賓中為第一教首。富若蜜羅去世已來五十餘年,弟子去世二十餘年,曇摩多羅菩薩與佛陀斯那俱共諮得高勝,宣行法本,佛陀斯那化行罽賓,為第三訓首。」 可知師出世於富若蜜羅之後,與佛陀斯那(即佛大先)同於罽賓宣弘大乘禪法。 又,《出三藏記集》卷十四〈鳩摩羅什傳〉謂羅什於罽賓受教於槃頭達多;《梁高僧傳》卷三〈智嚴傳〉謂智嚴至罽賓,於摩天陀羅依佛大先親授禪法。由此可知,槃頭達多與佛大先於東晉‧隆安年間(397~401)皆康存,故達摩多羅亦約為同時代之人。而契嵩《傳法正宗錄》卷上謂師與菩提達磨為同一人,應是穿鑿附會之說。 此外,《達摩多羅禪經》卷上云(大正15‧301c)︰「尊者達摩多羅,乃至尊者不若蜜多羅諸持法者,以此慧燈次第傳授。」依此,古來即以此經為師所傳。然《出三藏記集》卷九〈盧山出修行方便禪經統序〉云(大正55‧66a)︰「今之所譯,出自達摩多羅與佛大先,其人西域之俊,禪訓之宗,搜集經要,勸發大乘,弘教不同,故有詳略之異。」其中,佛大先之詳經相當於此經,而師所傳之略說,則相當於《出三藏記集》卷四〈新集續撰失譯雜經錄〉所揭的《庾伽三摩斯經》一卷。 〔參考資料〕 (一)《俱舍論寶疏》卷一、卷二;印順《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二)《俱舍論寶疏》卷一、卷二。(三)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上卷。 返回 總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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