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因總目錄 立因者,謂即於所成未顯了義,正說現量可得不可得等信解之相。信解相者,是信解因義。所以者何?由正宣說現量可得不可得等相故,於所應成未顯了義信解得生,是故正說彼相名立因,現量可得不可得者,謂依自體及相貌說。
立因總目錄 為五因之一。指任持地、水、火、風等四大種所造之諸色法,任持四大種所造之色法,譬如大地之任持萬物。五因
一立因 梵語 sthāna。為生因、依因、立因、持因、養因等五因之一。謂任持地、水、火、風等四大種所造之諸色法,令其住立,例如壁之任持畫,令不仆倒。又由諸大種所造之色法,當知能造作生起業、依止業、建立業、任持業、增長業等五業;其中,建立業即立因。〔順正理論卷二十、瑜伽師地論卷五十四〕(參閱「五因」1424)p2712
瑜伽三卷一頁云:云何彼所建立?由大種損益,彼同安危故。 二解 如五因中說。 三解 雜集論十六卷八頁云:立因者:謂即於所成未顯了義,正說現量可得不可得等,信解之相。信解相者:是信解因義。所以者何?由正宣說現量可得不可得等相故;於所應成未顯了義,信解得生。是故正說彼相,乃名立因。現量可得不可得者:謂依自體及相貌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