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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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4 部辞典)

丁福保佛学大辞典

六塵之一。一切之法,為意識之所緣者謂之法塵。在十二處中,謂之法處,在十八界中謂之法界,於根境相對之語,則曰法境。楞嚴經一曰:「縱滅一切見聞覺知,內守幽閉,猶為分別影事。」行宗記二下曰:「法塵一界,兼通色心。」

Soothill 中英佛学辞典

A mental object, any direct mental perception, not dependent on the sense organs. Cf. 六塵.

佛光大辭典

一法塵 (一)六塵之一。指為意識所緣之諸法。經中常將煩惱比喻為塵垢,因此等諸法能染污情識,故稱法塵。楞嚴經卷一(大一九‧一O九上):「縱滅一切見聞覺知,內守幽閑,猶為法塵分別影事。」又法塵相當於十二處中之法處,十八界中之法界。或指使人起執著心之現象。(參閱「六境」1691) (二)修行者執著於佛法,而生起迷妄心,此佛法於其人,亦稱為法塵。碧巖錄第八十三則(大四八‧二O九上):「殊不知宗師家說話,絕意識,絕情量,絕生死,絕法塵,入正位,更不存一法。」p4325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六塵之一,法塵是意根所緣的境界,意根對前五根所緣的境界,分別好醜,而起善惡諸法,是名法塵。吾人日常動作,雖已過去,而前塵影事,憶念不忘,即是法塵的作用。

「法塵」在经文中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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