妄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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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6 部辞典)

丁福保佛学大辞典

虛妄之執念也。又執著虛妄之法也,把而不離曰執。法華經方便品曰:「深著虛妄法,堅受不可捨。」釋門歸敬儀中曰:「無始妄習執見。」

Soothill 中英佛学辞典

False tenets, holding on to false views.

佛光大辭典

一妄執 謂違背緣起之理,而迷妄的執著實我、實法或假名言相。亦即顯現我執、法執之相。大乘起信論(大三二‧五七七上):「計名字相,依於妄執,分別假名言相故。」又(大三二‧五五七中):「計我、我所種種妄執。」 依唯識宗所說,我執、法執有分別起與俱生起二種:(1)分別起之我執與法執,係受邪教及邪師等說之影響,由後天而起,乃吾人經驗上的意識現象之領域,故此類妄執易斷。(2)俱生起之我執與法執,乃吾人生起分別意識以前本來具有者,即無始以來,為執著我、法之虛妄所薰習而與生俱來者,此乃真正之妄執。 俱生起之我執與法執其「相續」分為間斷、無間斷二種。前者屬現象的意識作用之第六意識,後者屬於較第六意識更微細之第七末那識,故末那識為妄執之根源,亦即其當體。末那識最顯著之作用,係以阿賴耶識之見分為對象,於見分生起我相及自心相,以此執著實我、實法。其本質為我癡、我見、我愛、我慢等。又於末那識所起之我執與法執極微細而難斷,若多修習殊勝之生空觀、法空觀則能斷除。p2942

唯識名詞白話新解

妄執總目錄  謂違背緣起之理,而迷妄的執著實我、實法或假名言相。亦即顯現我執、法執之相。唯識宗立論,我執、法執有分別起與俱生起二種:一、分別起的我執、法執,係受邪教、邪師、邪說之影響,由後天而起,乃吾人經驗上的意識現象的領域,故此類妄執易斷。二、俱生起的我執、法執,乃吾人生起分別意識以前本來具有者,即無始以來,為執著我、法的虛妄熏習而與生俱來者,此乃真正之妄執。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妄執 即違背緣起無我之理,而誤以為有實我、實法的迷妄執著;或指對假名言相的虛妄執著。《大乘起信論》云(大正32‧577a)︰「計名字相,依於妄執分別假名言相故。」又云(大正32‧577b)︰「計我、我所種種妄執。」可知妄執是指執著於虛妄的事物,其具體之顯現即為我執、法執之相。 唯識宗認為我執、法執有分別起與俱生起兩種。分別起的我執、法執,是受邪教或邪師等等思想所影響,由後天而起的;此是吾人經驗上意識現象的領域,其執易斷。反之,俱生起的我執、法執,是意識分別以前與生俱來的,是真正的妄執,較為難斷。 又,俱生起之我執與法執,其相續有間斷與無間斷兩種,前者屬於第六意識的作用,後者則為第七末那意識的作用;此末那識為妄執的根源,亦即其當體。末那識最顯著的作用,是以第八阿賴耶識的見分為對象,於見分生起我相及自心相,並執著為實我、實法。其本質為我癡、我見、我愛、我慢。此末那識所起的我執與法執極其微細,因此難以斷除。必須多修習殊勝之生空觀、法空觀,始能徹底拔除。 返回 總目錄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1.虛妄的執著。2.執著虛妄的法。

「妄執」在经文中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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