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名大乘窮極之實教。后魏光統律師立三教,第三為圓教。圓教之名,自此始。其後由晉華嚴經五十五:「爾時如來,知眾生應受化者,而為演說圓滿因緣修多羅。」又「顯現自在力,演說圓滿經。」之經文而立名。天台宗判四教,第四為圓教,華嚴宗復立五教,第五為圓教。今依台宗之說釋之,先就圓體言之,則為圓融圓滿之二義。十界三千之諸法,一如一體,謂為圓融,十界三千之諸法,條然具足,謂為圓滿,亦曰圓足。圓融為空諦,圓滿為俗諦,此二相即不二為中諦。觀此三諦於一時,謂為圓。輔行二之一曰:「圓名圓融圓滿義,又圓者全也。李奇云:圓錢也,即圓全無缺也。」四教儀一曰:「圓以不偏為義,此教明不思議因緣二諦中道事理具足不別,但化最上利根之人,故名圓教也。」次就行位言之,則謂為圓頓。華嚴經說初發心時便成正覺,涅槃經說發心究竟二無別是也。頓者頓極頓足,諸法本圓融,故一法圓滿一切法,以一念之開悟,頓疾極足佛果,謂為圓頓。是天台所判四教中,第四圓教之所詮也。是為宗之極致。故教名圓頓宗。戒名圓頓戒。觀名圓頓觀。輔行二之一曰:「圓頓者,頓名頓極頓足。(中略)體非漸教,故名為頓。」次稱三諦相即之實相,不可思議。謂為圓妙。釋籤一之一曰:「圓,覺妙之別名。」四教儀集解下曰:「三諦圓融,不可思議,名為圓妙。」
The complete, perfect, or comprehensive doctrine; the school or sect of Mahāyāna which represents it. The term has had three references. The first was by 光統 Guangtong of the Later Wei, sixth century, who defined three schools, 漸 gradual, 頓 immediate, and 圓 inclusive or complete. The Tiantai called its fourth section the inclusive, complete, or perfect teaching 圓, the other three being 三藏 Hīnayāna, 通 Mahāyāna-cum-Hīnayāna, 別 Mahāyāna. The Huayan so called its fifth section, i.e. 小乘; 大乘始; 大乘終; 頓 and 圓. It is the Tiantai version that is in general acceptance, defined as a perfect whole and as complete in its parts; for the whole is the absolute and its parts are therefore the absolute; the two may be called noumenon and phenomenon, or 空 and 假 (or 俗), but in reality they are one, i.e. the 中 medial condition. To conceive these three as a whole is the Tiantai inclusive or 'perfect' doctrine. The Huayan 'perfect' doctrine also taught that unity and differentiation, or absolute and relative, were one, a similar doctrine to that of the identity of contraries. In Tiantai teaching the harmony is due to its underlying unity; its completeness to the permeation of this unity in all phenomena; these two are united in the medial 中 principle; to comprehend these three principles at one and the same time is the complete, all-containing, or 'perfect' doctrine of Tiantai. There are other definitions of the all-inclusive doctrine, e.g. the eight complete things, complete in teaching, principles, knowledge, etc. 圓教四門 v. 四門.
一圓教 (一)指究竟圓滿之佛教。於舊譯華嚴經卷五十五,有為善財童子說圓滿因緣修多羅之記載。在我國,將諸經典內容體系化,以作教相判釋,而稱究竟圓滿之教為圓教。 (1)北魏慧光判立漸、頓、圓三教,而將華嚴經列入圓教。 (2)隋代智顗大師判五時八教,其中化法四教即包括三藏教、通教、別教和圓教;其中圓教之「圓」即不偏而圓滿之意。據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一之五載,若就教理義門之大小而言,則通、別二教為「小中大」,圓教為「大中大」;若就教相之偏圓而言,則藏、通、別三教為「偏中圓」,圓教為「圓中圓」;若就教義之圓滿究竟與否而言,則通、別二教為「半中滿」,圓教為「滿中滿」;若就權實而言,則別教為「權中實」,圓教為「實中實」;若就頓漸而言,則別教為「漸中頓」,圓教為「頓中頓」;若就諦理之真俗而言,藏、通、別三教為「俗中真」,圓教為「真中真」;若就義法之了義與否而言,藏、通二教為「不了義」,別教為「不了中了」,圓教為「了中了」;若就經典之判釋而言,於華嚴、方等、般若之說法中,雖亦皆說圓教,但均屬未開顯之圓,而非純粹之圓教,僅有法華經方屬純圓。 (3)唐代法藏判立小乘教、始教、終教、頓教、圓教等五教,而將華嚴經列入第五之圓教。圓教即一乘教法,分為同教一乘、別教一乘二種。但以別教一乘超越諸經,乃說華嚴經之圓融無礙,故圓教又特指別教一乘。 (4)唐代元政判教,以真言密教為一大圓教。日本天台之密教亦採此說而發展,並且設立教判。 (5)日本天台圓宗,如圓(頓)戒,在天台宗為超越一切之差別,而互相融合,相輔相成。圓頓戒之本意乃依於法華開顯之妙旨,授與梵網經所說之十重四十八輕戒。此戒本為我國天台大師智顗所倡,後由日僧最澄傳入日本。迄今此一教說頗受一般重視,而為日本天台宗徒所特崇。〔華嚴經旨歸、金剛頂經疏卷一末、四教義卷一〕(參閱「五教十宗」1505) (二)明代民間宗教。又稱大同教。安徽巢縣方榮升所創。宣稱以解除無邊眾生痛苦為宗旨,謂真命天子下凡,過去為燃燈佛青蓮掌世,為無極青陽教;現今是釋迦佛紅蓮掌世,為太極紅陽教;未來是彌勒佛白蓮掌世,為皇極白陽教。至彌勒掌天盤之世,混沌七七日,日月改行,氣候更變,唯習圓教者可免此劫。主要經卷有定劫寶卷、破邪顯正明心錄、應劫冊等。盛行於長江下游各省。嘉慶二十年(1815)密謀起義,為清廷剿滅。p6806
圓教總目錄 究竟圓滿之教學。將諸經典内容體系化,以教相判釋,稱究竟圓滿教為圓教。 1.北魏慧光大師判立漸、頓、圓三教,而將『華嚴經』列入圓教。 2.台宗判五時八教,其中圓教之「圓」即不偏而圓滿為旨趣。據『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一之五,以教理義門大小,則通、别二教為「小中大」,圓教為「大中大」,若以教相偏圓,則藏、通、别三教為「偏中圓」,圓教為「圓中圓」,若以教義圓滿究竟與否,則通、别二教為「半中滿」,圓教為「滿中滿。若以權實,則别教為「權中實」,圓教為「實中實」,若以頓漸,則别教為「漸中頓」,圓教為「頓中頓」,若以諦理真俗,藏、通、别三教為「俗中真」,圓教為「真中真」,若以義法了義與否,藏、通二教為「不了義」,别教為「不了中了」,圓教為「了中了」,若以經典判釋,于華嚴、方等、般若之説法中,雖亦皆説圓教,但皆屬未開顯之圓,非純粹圓教,唯有『法華經』屬純圓至上為妙旨。 3.唐法藏大師,判立小乘教、始教、終教、頓教、圓教等五教,而將『華嚴經』列入第五之圓教。圓教即一乘教法,分為同教一乘、别教一乘二種。但以别教一乘超越諸經,乃説『華嚴經』之圓融無礙,故圓教又特指别教一乘。 4.唐元政大師判教,以真言密教為一大圓教。日本天台密教亦採此説並且設立教判。 5.日本天台圓宗,如圓(頓)戒,在天台宗為超越一切差别,以互相融合,而相輔相成。圓頓戒乃依法華開顯之妙旨與『梵網經』所説十重、四十八輕戒。此戒法為智者大師所倡,由日僧最澄大師傳入日本,至今尙頗受重視。並成為日本天台宗徒所崇奉。 〔華嚴經旨歸、金剛頂經疏卷一末、四教義卷一〕
圓教 指佛法中最圓滿、最完全的教法。舊譯《華嚴經》卷五十五有「圓滿因緣修多羅」以及「圓滿經」之語,其意義與「圓教」類似。在中國,首先將「圓教」用為判教名目的是北魏‧惠光。惠光立漸、頓、圓三教,並以《華嚴經》為圓教。 其後,天台宗立化法四教,將《法華經》《涅槃經》列為其中之圓教;華嚴賢首判立五教,以《華嚴經》為圓教;南山道宣立三宗教,以第三種為唯識圓教。 關於天台宗所談之圓教義,《四教義》卷一云(大正46‧722b)︰「圓以不偏為義,此教明不思議因緣,二諦中道事理具足,不偏不別,但化最上利根之人。」此謂化法四教中,圓教乃最深妙的教法。《法華經》以外的其他大乘經典並非不談圓教,然均雜有藏、通、別之粗教,故並非了義;而《法華》所說則純圓獨妙,高出餘經。圓教之意是實相中道的妙理,一切萬有諸法的當體即真如實相的中道;三千世間即空、即假、即中。 三千世間是一切萬有的事理總別,本來互相融鎔、虛通無礙。三千諸法非如吾人目前之所思慮,而是遠離凡慮的,故即空。而其當處諸相宛然,柳綠花紅不相紊亂,故即假。此不紊亂的諸相當體,即是融鎔無礙、絕妙不可思議,故云即中。如此,三千世間三諦圓融,事理、色心、因果悉皆不二,此稱為煩惱即菩提、生死即涅槃,或云一色一香非中道。凡此皆表示「三千在理同名無明、三千果成咸稱常樂、三千無改無明即明」。故其「即」並非如通教之二物相合,也不是別教的背面相翻,而是當體即是的「即」,煩惱生死本身即是菩提涅槃。雖云中道,並不是從空、假而出的中,而是即空、即假、即中,所以是「不但中」。 圓的意義有圓妙、圓滿、圓足、圓頓四義。「圓妙」是指空、假、中三諦,其體是一,無一法之偏,無一法之隔異;三諦圓融,其體不縱不橫,非思議所能及。「圓滿」意謂︰既然三諦圓融,所以空、假、中三觀相即,一即三,三即一,無有缺減。「圓足」意謂︰事理諸法舉出任何一法,都圓滿具足三千諸法。「圓頓」意謂三千諸法之法體圓足,無初、後差別,非次第修成。具此四義故名圓教。 此外,《四教義》卷一又以教圓、理圓、智圓、斷圓、行圓、位圓、因圓、果圓八義,詳釋圓義。修此教之行者,首先須於圓理中開圓解,進一步再修圓融三觀。 圓教之位次有五品弟子、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等覺、妙覺等八位。 華嚴宗之法藏曾判立五教。即︰小乘教、始教、終教、頓教與圓教。其中之圓教即指《華嚴經》之教法而言。依華嚴宗的主張,十玄緣起、六相圓融正是圓義。在賢首的《華嚴經旨歸》之第十經圓下,曾舉出處圓、時圓、佛圓、眾圓、儀圓、教圓、義圓、意圓、益圓、普圓之十圓。並謂(大正45‧596c)︰ 「如上一切處、一切時、一切佛、一切眾、一切儀、一切教、一切義、一切意、一切益,各通帝網,重重俱在一塵。如一塵處,一切盡虛空法界,一一塵處皆亦如是。(中略)以同一無礙大緣起故,自在難量不思議故,是謂華嚴無盡法海,窮盡法界越虛空界,唯普賢智方窮其底。」 ◎附︰牟宗三〈分別說與非分別說〉(摘錄自《佛性與般若》附錄) (前略)如果心識只限於六識,則是藏教(小乘)與通教。如果進至阿陀那(亦曰末那)以及阿賴耶,以阿賴耶種子識(亦曰異熟果報識)為中心說明一切法之根源,為一切法之所依止,此則依天台宗為別教,依華嚴宗為始教,吾則重新名之曰「始別教」,即別教之開始一階段也。如果以如來藏自性清淨心(真常心)為中心說明一切法之根源,為一切法之所依止,此則依天台宗亦仍為別教,依華嚴宗則為終教,吾重新名之曰「終別教」,即別教之最後階段也。如果以終別教為支點,相應《華嚴經》之圓融無礙,圓滿無盡,就毗盧遮那佛法身而說《華嚴》圓教,視法界緣起為「唯一真心迴轉」,此則是華嚴宗之「別教一乘圓教」,依天台,仍屬別教也。天台說別教甚寬。始別教、終別教、《華嚴》圓教,皆屬別教。別者專就菩薩不共小乘而又非圓教之謂也。此別教菩薩證果成法身。就此佛法身而說圓融無礙、圓滿無盡之圓教即是別教之圓教。此示非真正的圓教。蓋一則「取徑紆迴,所因處拙」;一則「不開權,不發跡,不暢佛之本懷」,光就佛法身而分析地說圓融無礙圓滿無盡,此則不能決定圓教之所以為圓教也。若依華嚴宗說,終教是大乘之最後階段,尚非圓教。圓教唯在毗盧遮那佛法身處之圓融無礙與圓滿無盡。如此之圓教而說為「別教一乘圓教」者,此中之「別教」是專就佛法身說,不共菩薩,與天台所說之「別教」意指不同,然其義實相通也。如果華嚴宗說自家之圓教為「別教一乘圓教」,則天台宗視之為別教(天台義的別教)底圓教,非真正的圓教,非圓教之圓教,亦無誤也,華嚴家亦默認而無辭以對也。(中略) 佛於般若無諍法外,不能不分別地說法立教義,否則蕩相遣執而歸實相,亦無所施。然一分別地說法立教義,便有許多深淺、分際、程度,乃至方式之不同,有許多交替的可能。此蓋因對機說法,眾生根器不一,故說法亦異。即使不對機,只說自意語,然若以分解的方式說(分別說),其本質上亦有許多交替的可能。一有交替的可能,即是可諍處,不必待有執心始起諍也。般若無諍法既不能決定諸大小乘之分別,則諸大小乘之分別必決定於分別地說法立教義。此則吾人集中於佛格佛性與因性佛性一觀念,以及此觀念所函之對於一切法之根源是否有一分解的說明之問題。此是屬於佛之體段問題、成佛之根據問題、法之存在問題、法之存有論的說明問題。此四問題決定諸大小乘以及圓不圓之分別。般若無諍法無此等問題。小乘與通教只有佛格佛性之觀念,無因性佛性之觀念;對於法之存在只說至六識(界內)。始別教有因性佛性之觀念,而緣了二佛性屬後天,性相不融;對於法之存在說至阿賴耶識,而正聞熏習是客(屬後天)。終別教亦有因性佛性之觀念,而三德縱橫,不成圓伊;對於法之存在說至如來藏真心,而法性(在此是真心)與無明果體不即,自行化他俱須斷九(斷滅九界差別法始還滅而成佛)。華嚴圓教專就佛法身法界而為分析地說,不開權、不發跡、不暢佛之本懷,猶有一隔之權,此別教之圓教猶是分別說也。(分別說或分解說與就佛法身而分析地說圓教中之「分析」意義不同,須注意。「分析」取套套邏輯義。分解或分別是曲折的散說,與「詭譎融即」相對。) 依此,凡分別說者皆是可諍法,有許多交替之可能,皆不能圓。即使是別教之圓教,因是分別說者,故亦非真圓,蓋「所因處拙」故也,專就佛法身而分析地說其圓融無礙與圓滿無盡,這不能決定圓教之所以為圓教也。然則真正圓教必非分別說者,然卻亦不只是般若無諍法。然則除般若無諍法外,必尚有一個非分別說的圓教無諍法。此即是天台宗相應《法華》開權顯實,發跡顯本,在三道即三德下,在不斷斷中,所成立之圓教也。真正的圓教,非分別說的圓教,只有一,無二無三,故亦為無諍。般若無諍與圓教無諍交織為一,則圓實佛成。 是以吾人必須了解天台圓教與其他分別說的教義為不同層次。但它又不只是一個般若無諍,它不同於空宗之般若學。決定它的不同者亦是在「如來藏恒沙佛法佛性」一觀念,以及法之存在之說明一問題。達至無限之境的三因佛性本必須是遍滿常始能說是具備著恒沙佛法。而具備又必須是「即具」的具備,它既不是分解地唯妄心(阿賴耶識)系統之緣起的具備,復亦不是分解地唯真心(如來藏自性清淨心)系統之性起的具備。此後兩系統中的三因佛性皆非圓說,故皆為權教。妄心系統中的三因佛性,緣了二佛性是由後天正聞熏習而說,故純屬後天漸教緣起的具備。正因佛性只是我法二空所顯之真如,以無為如理為體,此即所謂理佛性,它本身既不受熏,亦非能熏,因此,它無隨緣義,此即賢首所謂「凝然真如」。因此,它本身無所謂具備或不具備恒沙佛法,具備恒沙佛法只在事佛性處之後天緣起地具備,因此,既為漸教,成佛無必然(三乘究竟),又是性相不融,而三因佛性非圓伊更不待言。真心系統中的三因佛性,正因佛性是真心即性之空不空但中之理,並不即具恒沙佛法,而是由其不變隨緣而為性起地具備著恒沙佛法,而緣了二佛性亦是由隨緣修顯而成,故三因佛性有縱橫非圓伊,而又必須「緣理斷九」始能滿現而為佛界,因此,佛界非即九界而為佛界。故此兩系統中之三因佛性皆非圓佛性。圓教中三因佛性,正因佛性中道第一義空是即具恒沙佛法而為中道第一義空,故即下即是遍滿常之中道第一義空;緣因佛性解脫斷德是即具著恒沙佛法而為斷德,故即下即是遍滿常之「不斷斷」之斷德;了因佛性般若智德是即具著恒沙佛法而為智德,故即下即是遍滿常之具有「即空即假即中」三觀三智之智德。此三因佛性非縱非橫,故為圓伊。緣了二佛性是性亦是修,是修亦是性,全性起修,全修在性,故恒沙佛法性修不二(由即具說性,由修顯說修)。 既即具恒沙佛法而為三因佛性,則此恒沙佛法之存在即不由阿賴耶緣起說明,亦不由如來藏真心緣起說明,因為這都是分解地說故。它們是由「一念無明法性心」即具十法界(一念三千)而說明。既非分解地說明,故是無說明之說明,故「一念三千」為不思議境也。既為無說明之說明,故此說明之系統亦為無系統相之系統。說明而無說招,系統而無系統相,故此圓教系統亦為無諍者。一念無明法性心即具十法界,則無明與法性同體依即,無能覆所覆,故為「不斷斷」,三道即三德,而不須「緣理斷九」而為佛;而佛是即九界而為佛,十界互融而為佛,此即是低頭舉手無非佛道,何況二乘行﹖何況菩薩行﹖一念執,法性即無明,則十界皆染,雖佛亦地獄也。一念不執,則無坡法性,十界皆淨,雖地獄餓鬼亦佛也。此即是三因佛性無論在性或在修一是皆遍滿常,而一切法亦皆一體平鋪,皆圓實常住也。 此種圓實是相應《法華》開權顯實,發跡顯本,在「三道即三德」下,在「不斷斷」中而說成者。《法華經》是「決了聲聞法,是諸經之王」。《法華》會上一切不隔,故其為圓純一無雜。《法華經》只是開權顯實,發跡顯本,明一切皆受記成佛,皆歸於佛乘。它無分別說的特殊教義,它只是佛教之大綱,一切綱目皆置不論。它的問題只是第二序上的開權顯實。開者決了義。決了一切權教而暢通之,皆歸於實。天台宗所立的圓教即是相應《法華》開權顯實皆歸佛乘而立者。因此它要表達這個佛乘圓教,它必須依《法華經》所說的「決了聲聞法」而決了一切分別說的權教。它決了藏教與通教而暢通之,不令其滯於六識與界內;它決了阿賴耶而暢通之,它不分解地說阿賴耶緣起(妄心系統);它決了如來藏自性清淨心而暢通之,它不分解地說如來藏緣起(真心系統)。它經過這一切決了而說出「一念無明法性心」即具十法界。此「一念無明法性心」,從無明方面說,它是煩惱心、陰識心,它當然是妄心,但天台圓教卻不分解地唯阿賴耶。從法性方面說,它就是真心,但天台圓教卻不分解地唯真心。此即所謂由決了一切分別說的權教而成圓教。故一念無明法性心不是與阿賴耶妄心,以及如來藏真心為同一層次上隨意提出的另一交替的可能。如為同層次的另一交替可能,則不能無諍,而圓亦是各圓其圓,即非真圓。 此「一念無明法性心」即具十法界,心就是一切法,一切緣起法也。心始可緣起。而法不出如,故一念心具即是法性具或如理具。心具是緣起地具,因心始生滅有為故。性具或理具則是即具,一切法趣法性趣如理之即具,而非生起地具,因法性如理非生滅故。剋就法本身說,本是心具。從勝從主說,是性具或理具。《六祖壇經》說︰「心是地,性是王。性在身心存,性亡身心壞。」亦此義也。此本《中論》「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而來也,亦本《般若經》「一切法趣空,是趣不過」而言也。故性具或理具並非本體論的生起論。此為圓談法性,而如理即是「不但中」之「中道實相理」也。由「一念無明法性心」即具十法界透出性具或理具,故凡性具或理具之一切法(十法界法)皆是迷中之一切法,而性或理亦是迷中之性或理也。依此而言「理即佛」,即客觀地依法性理而說的佛也。通過觀行,始完備而有「六即」(理即、名字即、觀行即、相似即、分真即、究竟即)。 此一系列之圓說皆是由三因佛性遍滿常以及法之存在之說明而來者。至此圓說之法之存在,則十界法始能被穩定得住,此即佛教式的圓教之存有論。此圓教存有論,以非分別說故,故為真圓。真圓則無諍。以此圓教之無諍為經,織之以般若無諍為緯,則圓實佛成,此是佛之究竟了義。 若以此為準,以之判攝禪宗,則惠能禪屬天台圓教,神會禪屬華嚴宗之別教圓教。 〔參考資料〕 《華嚴五教章》卷一、卷二、卷四;《華嚴經探玄記》卷一;《法華經玄義》卷一(上);《教觀綱宗》;《天台四教儀》;《華嚴一乘十玄門》;《華嚴五教止觀》;牟宗三《中國哲學十九講》。 返回 總目錄
大乘究竟圓滿的教法,為天台所立四教之第四,或華嚴宗所立五教之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