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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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5 部辞典)

丁福保佛学大辞典

五境之一。青黃赤白等之法,為眼根所對之境界者。

Soothill 中英佛学辞典

Visible objects, the realm of vision, or form.

佛光大辭典

一色境 又作色處、色界。或單稱色。為五境之一,六境之一,十二處之一,十八界之一。眼根所取青黃等質礙之境,稱為色境。分為二類:(1)形色,長、短、方、圓、高、下、正、不正。(2)顯色,青、黃、赤、白、雲、煙、塵、霧、影、光、明、闇。瑜伽師地論卷一則另加表色(行、住、坐、臥、取、捨、屈、伸),而合為三類。〔大毘婆沙論卷十三、俱舍論卷一〕(參閱「十二處」502、「十八界」517、「五境」1535、「六境」1691、「表色」4428)p3196

唯識名詞白話新解

色境總目錄  又作色處,為五境之一,是眼根所對之境,為眼識所緣的對象。色境的色,不是色蘊所攝的一切色法,而是眼識所對的顯色、形色、表色三種色。《百法纂釋》曰:「色塵者,為眼根所對之境故,謂青、黃、赤、白,長、短、方、圓、麤、細、高、低、光、影、明、暗之色,雖有多種,總名為色,為眼根之所對,眼識之所取故。」此顯色、形色、表色如下:一、顯色:謂青、黃、赤、白,此四者為實色,為眼識所緣;光、影、明、暗、煙、塵、雲、霧、空一顯色,此九者為假色,為意識所緣。二、形色:謂長、短、方、圓、麤、細、高、下、正、不正。此十者為相狀假色,為意識所緣。三、表色:八種,謂取、捨、屈、伸、行、住、坐、臥。事實上,眼識是感覺器官,只緣實色——即青黃赤白四色,不緣假色。而假色中的光影明暗、長短方圓、行、住、坐、臥等,是意識(五俱意識)所緣的境。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五境之一。見五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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