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力量之分限也。唐華嚴經三十四曰:「餘波羅蜜非不修行,但隨力隨分。」圓覺經曰:「隨分思察。」佛地論七曰:「我今隨分已略釋。」 隨於本分之義也。正法念經一曰:「六道四生隨其本分,受未來劫。」
According to the part assigned or expected; according to lot, or duty.
一隨分 謂隨能力、資質之限度而行。八十華嚴經卷三十四(大一O‧一八三上):「餘波羅蜜非不修行,但隨力隨分。」〔圓覺經、正法念處經卷一、佛地經論卷七〕p7953
隨力量的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