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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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4 部辞典)

丁福保佛学大辞典

比丘食而無罪之肉云淨肉。有三種,五種,九種。見食條。

Soothill 中英佛学辞典

Pure flesh, the kind which may be eaten by a monk without sin, three, five, and nine classes being given.

佛光大辭典

一淨肉 比丘可食而不犯戒之肉。反之則為不淨肉。淨肉有三種:(1)見,謂不見為我故殺之肉。(2)聞,謂從可信之人聞非為我故殺之肉。(3)疑,謂無有為我故殺之嫌疑之肉。即離見、聞、疑三者始為淨肉,反之則為三種不淨肉。 三種淨肉以外,若加壽命盡而自然死亡之鳥獸肉(自死)及猛獸猛鳥等食殘之肉(鳥殘),則為五種淨肉。又五種淨肉,再加不是為自己所殺之肉(不為己殺)、自然死亡經多日而自乾之肉(先乾)、不由期約偶然相遇而食之肉(不期遇)以及非今時為我而殺乃前時已殺之肉等四種肉,則為九種淨肉。故比丘可食托鉢時或受供養所得之肉,然除此之外,僅生病之比丘可自動請求食肉,其餘禁止食肉。 但在大乘佛教,如涅槃經、楞伽經等則認為,食肉乃違反大慈悲之精神,故禁止食用一切肉,而制食肉之十種過失。 又人、象、馬、龍、狗等五種,再加烏、鷲、豬、獼猴(猿)、獅子,則為十種不淨肉(但亦有除龍、烏、鷲,而加蛇、驢、狐;或除烏、鷲、獅子,而加蛇、鬼、牛者),無論何時,均不可食用。〔四分律卷四十二、入楞伽經卷八遮食肉品、北本大般涅槃經卷四如來性品、大般涅槃經義記卷二〕p5921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淨肉 依據小乘戒律的規定,出家人可以食用若干種肉。此種合乎戒律規定,可以食用的肉,謂之「淨肉」。反之,則稱為「不淨肉」。有下列數種說法︰ (1)三淨肉︰《十誦律》卷三十七分別三種不淨肉與淨肉(大正23‧264c)︰ 「我不聽噉三種不淨肉,若見若聞若疑。見者,自眼見是畜生為我故殺;聞者,從可信人聞為汝故殺是畜生;疑者,是中無屠賣家,又無自死者,是人凶惡,能故奪畜生命。(中略)我聽噉三種淨肉。何等三﹖不見不聞不疑。不見者,不自眼見為我故殺是畜生;不聞者,不從可信人聞為汝故殺是畜生;不疑者,是中有屠兒,是人慈心,不能奪畜生命。我聽噉如是三種淨肉。」 此外,《十誦律》卷二十六、《摩訶僧祇律》卷三十二等處亦有記載。 關於此三淨肉,《涅槃經會疏》卷四有二解。其一謂食者未見此肉是為我而殺,亦不聞其係為我而殺,亦不疑其係為我而殺者。其二,所謂「不見不聞」,是指不見不聞其殺,而不問其為我不為我者。所謂「不疑」,是指並非專為我而殺者,如屠家之肉或自死之肉全非為我而殺,稱為不疑殺。 (2)五淨肉︰《楞嚴經》卷六,加自死與鳥殘,而為五淨肉。其文云(大正19‧132a)︰ 「阿難!我令比丘食五淨肉。此肉皆我神力化生,本無命根。」 《楞嚴經通疏》卷六釋此云,所謂五淨肉,律明三淨︰不見為我殺,不聞為我殺,不疑為我殺。今說五淨,是加上自死與鳥殘。所謂「自死」,指諸鳥獸命盡自死,是為淨肉。所謂「鳥殘」,是指鷹鶢等食剩之鳥獸殘餘肉。 (3)十種不淨肉︰根據北本《涅槃經》卷十八所說,人、蛇、象、馬、驢、狗、獅子、豬、狐、獼猴等係十種不淨肉,不可食用。《涅槃經會疏》卷四釋其所由,謂獼猴似人;蛇似龍;象、馬是濟國之寶;豬、狗、狐是鄙惡之畜;獅子是獸王;人是己類;故皆不可食用。 (4)九種淨肉︰北本《涅槃經》卷四謂(大正12‧386a)︰ 「迦葉菩薩復白佛言︰世尊!何因緣故十種不淨,乃至九種清淨而復不聽﹖佛告迦葉,亦是因事漸次而制,當知即是現斷肉義。」 由於該經沒有明白列出九種淨肉的名目,因此慧遠《涅槃經義記》卷二云(大正37‧665a)︰ 「九種清淨自未見文,人傳釋之,前十種外餘眾生中不見他殺,亦無聞疑及不為己即以為四,先乾自死及與鳥殘通前為七,不期偶得及他自殺請己而食,通前為九。」 然我國的漢族佛教,自南北朝梁武帝提倡僧人禁斷酒肉,以及依《梵網經》所行之菩薩戒(其中明文規定不准食肉)盛行之後,素食乃成為僧團生活之定制,迄今未改。至於其他佛教傳播區,如西藏、東南亞、斯里蘭卡及現代日本等地,則皆可食肉,不行素食之制。 〔參考資料〕 《四分律》卷四十二;《入楞伽經》卷八〈遮食肉品〉;《五分律》卷二十二;《梵網經要解》卷五;《大明三藏法數》卷十三、卷二十四、卷三十五。 返回 總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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