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意於智慧而不動。十住論十曰:「諸佛安慧常不動。」往生要集指麾鈔十五曰:「安謂安置,慧是智慧。」 天竺論師名Sthiramati,解釋唯識論之十大論師之一。唯識述記一本曰:「梵云悉恥羅末底,唐言安慧,即糅雜集。救俱舍論,破正理師護法論師同時先德。南印度境,羅羅國人也。妙解因明,善究內論。」
Settled or firm resolve on wisdom; established wisdom; tr. of 悉耻羅末底 Sthiramati, or Sthitamati, one of the ten great exponents of the 唯識論 Vijñaptimātratāsiddhi śāstra, a native of southern India.
一安慧 (475~555)梵名 Sthiramati。音譯作悉恥羅末底。南印度羅羅國(伐臘毘國)人。為佛陀入滅後一千一百年左右,南印度大乘佛教之大學者。師上承德慧,下傳真諦,精通唯識、因明等學,善於論義,為唯識十大論師之一。師與護法同時,然與護法之主張有不少相異之處。在心識作用方面,只承認自證分為實有,而以見分、相分為情有理無,故被稱為一分家;而護法則安立相分、見分、自證分、證自證分等四分,被稱為四分家。關於安慧與護法二人對於心識作用上主張之異同,自古即有偈頌表示之,即:「二障相應前七轉,二執相應唯六七,五八無執護法宗。所知法執五六八,我執相應唯六七,煩惱相應前七轉,五八法執安慧宗。」茲就此偈頌所述,將八識與我、法二執及所知、煩惱二障間之關係,列表於右。 安慧尊崇世親之教義,繼承其學說,曾著書釋論世親之唯識三十頌,即唯識三十頌釋論,此書梵文本迄今尚存,近代於尼泊爾發現之,此書並有法譯本及日譯本。其他之著述有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十六卷、大乘廣五蘊論一卷、大乘中觀釋論九卷、俱舍實義疏五卷等。其中,俱舍實義疏係近代於敦煌發現者,收於大正藏第二十九冊。〔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本、解深密經疏卷三、成唯識論了義燈卷一末、成唯識論掌中樞要卷上本、南海寄歸內法傳卷四〕(參閱「四分」2165)p3021
安慧總目錄 梵名sthiramati,音譯悉恥羅末底,為唯識十大論師之一,佛滅後一千一百年出世,住世年代為公元四七Ο至五五Ο年間。他是南印度伐臘毗國(又稱羅羅國)人。《成唯識論述記》卷一,稱他「印度境羅羅國人也,妙解因明,善窮內論。扇徽猷於小運,飛蘭蕙於大乘,神彩至高,固難提議。」他是世親之後,大乘唯識宗的大學者。他精通唯識、因明之學,善於議論,他的唯識學,上承德慧,下傳真諦,真諦為中土攝論宗的始創人。安慧與護法同時,但在唯識學上的見解與護法相異。在心識作用方面,只承認自證分實有,而以見分、相分為情有理無,故稱為一分家。而難陀立二分,陳那立三分,護法立四分,即所謂「安、難、陳、護,一二三四」者是。十大論師 安慧與護法之間,對於心識作用上主張的異同,自古即有偈頌稱:「二障相應前七轉,二執相應唯六七,五八無執護法宗。所知法執五六八,我執相應唯六七,煩惱相應五七轉,五八法執安慧宗。」頌文的意思是:安慧主張前五識與法執、所知障、煩惱障相應;第六識與二執、二障均相應。第七識與我執及煩惱障相應;第八識與法執、所知障相應。而護法主張,前五識與二障相應;第六、七識與二執、二障相應,第八識不與執障相應。安慧的著作,主要者有:《大乘廣五蘊論》,一卷,唐代地婆柯羅譯。《大乘中觀釋論》,十八卷,宋代惟淨、護法共譯。《俱合論實義疏》,五卷,中土未譯。《阿毗達磨雜集論》,十六卷,唐代玄吳譯。《寶積經論》,四卷,元魏菩提流支譯。他的主要著作之一《唯識三十論釋》,為玄奘、窺基揉譯於《成唯識論》中。
安慧(2) (一)(794~868)日本天台宗座主。河內國(今大阪)人。俗姓□。幼入下野國(今□木縣)小野寺師事廣智,學出離法。十三歲時,從最澄(傳教大師)學止觀及密教。最澄示寂後,改隨侍圓仁,學《毗盧舍那孔雀明王經》等經。 天長四年(827),試《大日經》及第。承和十一年(844)任出羽國講師,敷揚天台教學。仁明天皇時,師獲選為十禪師之一。貞觀六年(864)圓仁示寂,師繼任延曆寺座主。八年,畿內大旱,師修法祈雨而靈驗。十年四月三日示寂,年七十四。著有《顯法華義鈔》十卷、《即身成佛義》一卷及《愍喻辨惑章》等。 (二)(1819~1901)屬日本真宗本願寺派。肥後國(熊本縣)阿蘇郡北小國村宮原町善正寺住持,俗姓禿,文政二年(1819)六月六日生於該寺。九歲失怙,十六歲繼承該寺。後入同國菊地郡隈府町澀谷忠太翁之門修漢學,又隨南溪勸學學習宗乘及餘乘。後遵普門律師遺書所囑,研究佛教天文學,著《天文三字經》。其國學造詣頗深,嘗著《神代の道分》一書。此外著有《護法新論》《利劍記》《中の中道》等。學階為輔教。明治三十四年(1901)十二月九日示寂,年八十三。其後被追贈為司教。 〔參考資料〕 (一)《三代實錄》卷十五;《拾遺往生傳》卷上;《天台座主記》卷四;《三國佛法傳通緣起》卷下;《諸宗章疏錄》卷二。 返回 總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