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識論說萬法為識之所變而謂八識為能變。此有三種,見三能變條。
一能變 即指八識。唯識宗謂萬法皆為識之所變,故謂八識為能變。小乘於此立六識,大乘唯識立八識,並分為初能變(第八識)、第二能變(第七識)、第三能變(前六識)等三種類別,稱為三能變。(參閱「三能變」818、「唯識」5580)p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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