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因緣造作之法也,有三無為六無為等。三無為中之擇滅無為,六無為中之真如無為,即涅槃也。涅槃為無為法中之最勝者。四十二章經曰:「解無為法,名曰沙門。」
asaṃskṛta dharmas, anything not subject to cause, condition, or dependence; out of time, eternal, inactive, supra-mundane. Sarvāstivādins enumerate three:ākāśa, space or ether;pratisaṃhyā-nirodha, conscious cessation of the contamination of the passions;apratisaṃhyā-nirodha, unconscious or effortless cessation.
無為法總目錄 在五位百法中,第五位法是無為法。《百法明門論》:「第五無為法,略有六種,一、虛空無為,二、擇滅無為,三、非擇滅無為,四、不動無為,五、想受滅無為,六、真如無為。」無為法,是前四位法的真實法性,故稱為識實性,即第五實性唯識。在五位法中,六位心所為識之相應,稱相應唯識。十一種色法為識之所緣,稱所緣唯識。二十四種不相應行,是識之分位,稱分位唯識。而無為法是識之實性,故稱實性唯識。
無為法(梵asaṃskṛta-dharma,藏Ḥdus-ma-byas-kyi-chos) 「有為法」之對稱。指離生滅為作的無因無果之法。《大毗婆沙論》卷七十六(大正27‧392c)︰「若法無生無滅,無因無果,得無為相,是無為義。」《俱舍論》卷六(大正29‧35a)︰「無事法云何﹖謂諸無為法。言無事者謂無體性。毗婆沙師不許此釋。若爾彼釋事義云何﹖(中略)說因名事,顯無為法都無有因。是故無為雖實有物,常無用,故無因無果。」 小乘說一切有部認為無為法有三類,是為「三無為」(梵trīṇy asaṃ skṛtāni)。此三者即︰ (1)虛空無為︰謂虛空容受萬物,無障無所障。《俱舍論》卷一(大正29‧1c)︰「虛空但以無礙為性,由無障故,色於中行。」其意即謂虛空但以無礙為其體性,不問事物存在與否,皆遍滿一切處,不障他物,亦不為他物所障,是其體常住不動的無為法,令一切色法得於其中存在、活動。 (2)擇滅無為︰又作「擇力所得滅」、「擇滅」,指依智慧簡擇力斷煩惱,所顯的一種寂滅真理,如涅槃、解脫即是。依《俱舍論》卷一所載,「擇」即揀擇之意,一一揀擇四聖諦而證得的寂滅真理,稱為擇滅;又說擇滅以離繫為性,諸有漏法遠離繫縛時,證得解脫,名作擇滅。又,「離繫」指脫離煩惱的繫縛,脫離無明的繫縛。諸相寂滅的真理顯現,即為擇滅無為。 (3)非擇滅無為︰指「諸法由於緣缺而滅」所顯的一種滅體,此滅並非依據智慧簡擇力,故名非擇滅。《俱舍論》卷一(大正29‧1c)︰「永礙當生,得非擇滅,謂能永礙未來法生。得滅異前,名非擇滅,得不因擇,但由闕緣。」凡物生來必是由未來而現在,由現在而過去的次第;然若缺可生之因緣,則得非擇滅無為法,未來永遠停止,畢竟不生。例如眼識與意識傾其全力共專注於色境時,同一時間內的其餘聲香味觸諸境一時俱滅,其時雖有耳而不能聞聲,乃至雖有身而不能觸境,因為眼及意識注色境時,身等諸識住在未來世,沒有生起的可能,而且是永遠的不生,即使眼識滅後耳識於第二剎那復生,但已不是前一剎那的耳識了。此滅並非依智慧揀擇力所得,故稱為非擇滅無為。 此外,大乘唯識宗又有「六無為」之說。如《成唯識論》卷二,即將無為法假立六名加以說明。此六者即︰虛空無為、擇滅無為、非擇滅無為、不動無為、想受滅無為、真如無為。合稱為「六無為」(ṣadasaṃskṛta)。 (1)虛空無為︰指離煩惱、所知障而顯現的真如,此真如無有障礙,猶如虛空,故稱虛空無為。 (2)擇滅無為︰此乃就斷障而立名。擇滅乃離繫之意,指離一切有漏之繫縛而彰顯之真理,故稱擇滅無為。《唯識論述記》卷二(末)云(大正43‧291b)︰「由無漏慧簡擇力故,滅諸雜染。(中略)即此真如名為擇滅,即由慧力方證會故。」 (3)非擇滅無為︰指真如之自性本來清淨,離諸雜染,非由無漏智之簡擇力,故稱非擇滅無為。此乃大乘之解釋。又,有為法之緣缺而不生,此不生之滅所顯現之真如,名非擇滅無為,亦非無漏智之簡擇力故。此為小乘之解釋。《成唯識論》卷二云(大正31‧6c)︰「不由擇力,本性清淨,或緣闕所顯,故名非擇滅。」 (4)不動無為︰指第四靜慮所顯現的無為。因第四禪只有捨受,離苦樂二受,故名不動;而於苦樂受之滅處所顯現之真理,名不動無為。 (5)想受滅無為︰指滅盡定所顯現的無為。「想」乃想之心所,「受」指捨受,滅盡定時滅盡許多心所,於加行時,作意滅想受,故名想受滅無為。 (6)真如無為︰《成唯識論》卷九云(大正31‧48a)︰「真謂真實顯,非虛妄,如謂如常,表無變易。」即約真實如常之義,而名真如。 又,此六無為亦出於《百法明門論》。《五蘊論》則將「不動無為」及「想受滅無為」攝於「擇滅無為」之內,而說「四無為」。《瑜伽論》《雜集論》《顯揚論》等,則於「真如無為」之中開出善法真如、不善法真如、無記真如三者,而說「八無為」。實則真如之體平等無別,說四、說六、說八皆只是依所顯之義別而假立,無有不同。 ◎附︰印順《性空學探源》第三章第三節(摘錄) 無為法,大眾分別說系說得很多;說一切有系也講有三種。茲約安立意義的不同,分幾類說明。 有部建立擇滅、非擇滅、虛空三種無為。在阿含經中,只說愛盡離欲離繫所得的諸法不生的擇滅無為。其他的無為,在根本聖教中是找不到根據的。不過,阿含說無為的定義是「不生不滅」;那麼,其他含有這種定義的法,就都可說是無為。因此,無為法就多起來了。有部的三種無為,比較是初期的;擇滅與非擇滅,為各學派所共許的(大眾系及分別說系化地部的兩家九種無為中都有這三種。《舍利弗毗曇》及案達羅學派的九種無為,只有擇非擇滅)。(中略)現在只說虛空與非擇滅兩種無為。 《俱舍論》卷一說︰「虛空但以無礙為性,由無障故色於中行。(中略)永礙當生得非擇滅,(中略)緣不俱故,得非擇滅。」依有部的思想,虛空無為,近乎現在所說的「真空」;不是身眼所感觸到的虛空,而是物質生滅中的能含容性,是本來如此的真常性。它不是物質,而與物質不相礙;而且,沒有這虛空,物質就無法活動。不過,根本聖教中所說的虛空並不如是,如六界中的空界、空無邊處的空,都是指有情組織中的空隙,並沒有說到無為的虛空。有部學者似乎有見於此,所以他們分虛空為兩種︰一是可見的,如六界中的空界,是有為色法。二不可見的無障礙性,才是虛空無為。印度外道所說的五大中,就有空大;佛教中的虛空無為說,或者和他們有所關涉影響。《中阿含》所說的虛空,就可使人生起分歧的見解。如卷五十說︰「此虛空,非色,不可見,無對。」而第四十卷卻說︰「空無所依,但因日月故有。」一說虛空是無障礙不可見,可引發無為性的見解;一說因光明故,得知有虛空,很可引發空是色法的見解。 大眾系的案達羅四部執云︰空是行蘊所攝(《論事》十九品二章)。他們否認空大的無為性,而說虛空是有為的行蘊所攝;空是由色法之否定而顯現,是可見可觸;虛空既可為眼識所見、身識所觸,可見是有為行蘊所攝的。《成實論》卷十三也引到他宗所說虛空以色處(十二處中的色處)為性的主張。如說︰「經中不說無為虛空相,但說有為虛空相;所謂無色處名虛空。」執著虛空是無為的質難說︰假使如你所說的虛空是有為色法,色的定義是「變礙」;那末,第一,色法的虛空也有質礙性,應該要障礙其他色法的生起,不能含容其他的色法了。第二,虛空也要像一般色法一樣的要變壞毀滅才對;事實上卻不曾聽說虛空毀壞過。可見虛空是無為法。主張虛空是有為色法者的答覆說︰虛空是因色的否定而了知的,是眼識身識的所緣境,所以可說是色法。同樣的,虛空也如其他色法是有起滅的。《順正理論》卷十七說︰「或應許此(虛空)是有為攝,如筏蹉子。」筏蹉子就是犢子的梵名;那麼這虛空是有為色法所攝的見解,也就是犢子的主張,本來犢子系與《舍利弗毗曇》確是有關係的,照《大智度論》說,這還稱為犢子毗曇呢!而《舍利弗毗曇》是明白揭示著虛空是有為的主張。 經部師及成實論師,承認虛空是無為,但不像有部的主張實有無為性。《成實論》卷十三標明論主自己的主張說︰「虛空名無法,但無色處名為虛空。」 《順正理論》卷三說︰「彼上座及餘一切譬喻部師咸作是說︰虛空界者不離虛空,然彼虛空體非實有,故虛空界體亦非實。」他們的意思說︰虛空是色法的否定,顯出它的本來沒有。沒有的,不能說是有為,故歸於無為;這無為是否定性的,不是真實性的無為。 這三家對虛空的異解,互相諍論著;但在理論上,各家都有著困難。這,要到大乘空宗,才能圓滿建立。 非擇滅無為,是一切學派共許的,《婆沙》說︰因緣錯過了,不能再生起,叫做非擇滅無為。法的所以不生,不是像擇滅之由智慧離欲的力量使它不生,只是緣闕所以不生。非擇滅的意義是消極的,不是積極的。但後期薩婆多學者在「一切實有」的前提下,把它強調立為實有了。如《順正理論》卷十七說︰「有法能礙」;說是由於一種真實的非擇滅法,能障礙他法的生起。其實,正理論主的強調實有,是違反《婆沙》的本意了。 此外,分別論者另說有三種滅,如《婆沙》卷三十一說︰「擇滅、非擇滅、無常滅(中略)皆是無為,如分別論者。」這三種滅,擇非擇滅,是大家共許的,上面已經說過。至於無常滅的主張,有部他們是反對的。有部說生住無常都是有為法;滅相(無常相)是有為三相(或四相)之一;從毀滅過程到毀滅完了,只是緣起法的變易;完了,並不就是沒有,只是有為存在的否定,所以還是有為法。同時分別論者的無常滅無為,與經中有為緣起支中老病死支的意義有些相違。不過,根本佛教中所說的擇滅與無常滅,確有許多同義;有些地方就拿無常滅來成立擇滅涅槃。「諸行無常,是生滅法,以生滅故,寂滅為樂」,這個很常見的偈頌,就是一個例子。我們可以拿燃燈草為譬喻︰第一根燈草燒完了,第一根燈草的火也就隨著滅了;趕快接上第二根燈草燃起,等到第二根燃完了,第二根的火也就隨之滅了;如果我們第三根第四根燈草繼續不斷的接上去,維持它的燃燒。表面上火是相續不斷的燃燒著,但第一根草的火不就是第二根草的火,火是隨著燈草一段段的滅過的,只是燃料繼續加上,重新把它引發起來而已;只要再不加上燈草引發,當下就可以歸於永遠的息滅。我們的生命長炎也是這樣;燃燒在一期一期的五取蘊上,雖然是無始相續不斷的,但這一期的生命不是前一期,它還是隨著一期一期的五取蘊的破壞而宣告「無常滅」;只是有不斷的煩惱取蘊引發它,所以又繼續流轉下去;只要在無常滅之下,抽去了引發相續的煩惱,這無常滅的當體就是擇滅涅槃。所以,在滅的境地上說,無常滅與擇滅是有著共同性的,不能說一是有為一是無為。滅是一切法必然的歸宿,只是有的滅了再起,有的滅了不起;分別論者就約這諸法必然盡然而又常然的無常滅,理性化了,說它是無為法。有部他們側重在從存在到滅的變易過程上,所以說無常滅是有為法。分別論者注重在滅本身的必然性普遍性,所以說無常滅也是無為理性。 這擇滅、非擇滅、無常滅、虛空四種無為,都是含有滅無的意思,都從否定邊以說明它的不存在,對於空性都特別有啟發的關係,尤其是擇滅無為。 〔參考資料〕 《發智論》卷二;《品類足論》卷一;《大毗婆沙論》卷二十一、卷三十九;《顯揚聖教論》卷一;《俱舍論》卷一;《成唯識論》卷二;《五蘊論》;《廣五蘊論》。 返回 總目錄
無為法總目錄 第五無為法者,略有六種:一、虛空無為,二、擇滅無為,三、非擇滅無為,四、不動滅無為,五、想受滅無為,六、真如無為。上之四種,色心假實,皆是生滅之法,名有為性。無此有為,假名無為,非更別有一箇無為之法,在於有為法外,而與有為相對待也。故云但是四所顯示。然為既無矣,尚不名一,云何有六?正由是四所顯,故不妨隨於能顯,說有六別: 一、虛空無為 虛空無為者,非色非心,離諸障礙,無可造作,故名無為。 二、擇滅無為 擇滅無為者,正慧簡擇,永滅煩惱,所顯真理,本不生滅,故名無為。 三、非擇滅無為 非擇滅無為者,復有二種: 一者、不由擇力,本性清淨,故名無為。 二者、有為緣闕,暫爾不生,雖非永滅,緣闕所顯,故名無為。 四、不動滅無為 不動滅無為者,入第四禪,雙忘苦樂,捨念清淨,三災不到,亦名無為。 五、想受滅無為 想受滅無為者,入滅盡定,想受不行,似涅槃故,亦名無為。 六、真如無為 真如無為者,非妄名真,非倒名如,即是色心假實諸法之性。諸法如波,此性如水;諸法如繩,此性如麻;諸法非此則無自體,此離諸法亦無自相,故與諸法不一不異。惟有遠離遍計所執,了達我法二空,乃能證會本真本如之體。真如二字,亦是強名。前五無為,又皆依此假立。此即唯識實性,故皆唯識,決無實我實法也。 ┌一、心法………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 │ 意識、末那識、阿賴耶識……………………八 ┐ │ ┌一、遍行…………作意、觸、受、想、思…………五┐ │ │ │二、別境……欲、勝解、念、三麼地、慧…………五│ │ │ │三、善……信、精進、慚愧、無貪、無瞋、無癡 │ │ │ │ 輕安、不放逸、行捨、不害…………十一│ │ │ │四、煩惱……貪、瞋、慢、無明、疑、不正見……六│ │ │二、│ ┌忿、恨、惱、覆、誑、 ┐ │五│ │心 │ │諂、憍、害、嫉、慳…………│ ├十│ │所 ┤ │ │ │一│ │有 │五、隨煩惱…┤無慚、無愧、不信、 ├二十│ │ │法 │ │懈怠、放逸……………………│ │ │ │ │ │ │ │ │ 一切法┤ │ │昏沈、掉舉、失念、 │ │ ├百法 │ │ └不正知、散亂…………………┘ │ │ │ └六、不定…………睡眠、惡作、尋伺………………四┘ │ │三、色法………眼、耳、鼻、舌、身、色、聲、 │ │ 香、味、觸、法處所攝色…………………十一 │ │ ┌得、命根、眾同分、異生性、 ┐ │ │四、│無想定、滅盡定、無想報、名身………………│ │ │心 │ │ │ │不 │句身、文身、生、住、老、無常、 │ │ │相 ┤流轉、定異………………………………………├二十四 │ │應 │ │ │ │行 │相應、勢速、次第、時、方、數、 │ │ │ └和合性、不和合性………………………………┘ │ │五、無為法……虛空無為、擇滅無為、非擇滅無為、 │ └ 不動滅無為、受想滅無為、真如無為………六 ┘
品類足論六卷四頁云:無為法云何?謂一處少分。
無因緣造作的理法,也就是無生滅變化而寂然常住之法。
南傳作「無為」(asaṅkhataṃ),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非條件的」(the unconditioned),有為法的相對,指解脫涅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