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rodha-āryasatya,四諦之一。梵曰尼樓陀,譯曰滅。滅為滅無之義。以擇滅無為(即涅槃)為體。涅槃者,生死因果滅無,故曰滅。此理真實,故曰諦。法界次第中之上曰:「滅以滅無為義,結業既盡,則無生死之累,故名為滅。」法華玄義二曰:「二十五有子果縛斷是滅諦。」
nirodha-āryasatya, the third of the four dogmas, the extinction of suffering, which is rooted in reincarnation, v. 四諦.
滅諦總目錄 云何滅諦?謂相故、甚深故、世俗故,勝義故、不圓滿故、圓滿故、無莊嚴故、有莊嚴故、有餘故、無餘故、最勝故、差別故,分別滅諦。
一滅諦 梵語 nirodha-satya,巴利語 nirodha-sacca。全稱滅聖諦(梵 nirodhārya-satya)。又作苦滅諦、苦盡諦、苦滅聖諦、愛滅苦滅聖諦。為佛教基本教義「四(聖)諦」之一。滅,滅盡、息滅之義;諦,審實不虛之義。謂人類若能滅息苦之根本(欲愛),即可從相續不斷之苦中獲得解脫與自由;如實審察了知此一真諦而無絲毫虛謬,即稱滅諦。 又諸論書對滅諦之詮釋頗有出入:(1)法蘊足論卷六謂滅諦即為涅槃。(2)集異門足論卷六謂擇滅無為即是滅諦。(3)大毘婆沙論卷七十七舉出兩種說法:①認為滅盡四諦中之「集」即為滅諦,如譬喻論師及分別論者皆如此主張。②認為滅盡「苦」及「集」始可稱為滅諦,如說一切有部之大論師妙音(梵 Ghoṣa)及如是說者皆主張之。(4)三無性論卷上以七真如中之清淨真如配上滅諦,而謂「惑」之滅盡即是滅或滅諦。(5)四諦論卷三分別滅諦品認為「愛」之滅盡為有餘涅槃,「苦」之滅盡為無餘涅槃。(6)據成實論卷十一滅諦初立假名品之說,滅盡假名心、法心、空心等三心,即是滅諦。(7)辯中邊論卷中則就遍、依、圓等「唯識三性」來區別三種滅諦,即:①以遍計所執之自性不生,稱為自性滅。②由各種外在因緣而生起(依他起)之二取(見取、戒禁取)不生,稱為二取滅。③以真如之本性寂滅,稱為本性滅。〔中阿含卷七分別聖諦經、增一阿含經卷十七、大智度論卷十九、解脫道論卷十一、成唯識論卷八〕(參閱「四諦」2356)p6932
滅諦(梵nirodha-satya,巴nirodha-sacca,藏Ḥgog-paḥi bden-pa) 四諦之一。詳名滅聖諦(nirodharya-satya),又作苦滅諦、苦盡諦、苦滅聖諦、愛滅苦滅聖諦。即指永斷無明、欲愛等一切煩惱,一切苦皆消滅之審實不謬的狀態;亦即涅槃境界。《中阿含》卷七〈分別聖諦品〉云(大正1‧468c)︰ 「云何愛滅苦滅聖諦﹖謂眾生實有愛內六處,眼處,耳、鼻、舌、身、意處,彼若解脫,不染不著,斷捨吐盡無,欲滅止沒者,是名苦滅。諸賢,多聞聖弟子知我如是知此法、如是見、如是了、如是視、如是覺,是謂愛滅苦滅聖諦。」 《增一阿含經》卷十七云(大正2‧631a)︰「彼云何名為苦盡諦﹖所謂盡諦者,欲愛永盡無餘,不復更造,是謂名為苦盡諦。」 另外,《法蘊足論》卷六又說滅諦即為涅槃,其文云(大正26‧481b)︰「如說涅槃是真苦滅,是諸沙門究竟果故,如是斷等名滅諦者,謂此名涅槃真實。是涅槃此名為滅,真實是滅,若佛出世,若不出世,如是滅法,法住法界。一切如來自然通達等覺,宣說施設建立,分別開示,令其顯了。謂此是涅槃,此是滅,此是涅槃性,此是滅性,是真是實,是諦是如,非妄非虛,非倒非異,故名滅諦。」 關於滅諦究係「集」之滅盡,抑係「苦」之滅盡﹖此有異說。據《大毗婆沙論》卷七十七所說,譬喻者以業煩惱盡為滅諦;分別論者區別滅和滅諦,認為「能招後有之愛」盡除是滅,亦是滅諦,而其餘之愛盡除及餘之有漏因盡除,則唯是滅,並非滅諦;妙音及如是說者認為墮於自相續或他相續的五蘊盡,或有情數及無情數諸蘊盡,皆是滅,亦為滅諦。由此可見,譬喻師與分別論者唯以「集滅」為滅諦,妙音與如是說者則廣以自他相續等五蘊,即「苦集滅盡」為滅諦。 《四諦論》卷三〈分別滅品〉說明苦集滅、滅諦及無餘涅槃的關係,以「愛之滅盡」為有餘涅槃,「苦之滅盡」為無餘涅槃;即前者為「因之滅盡」,後者為「果之滅盡」,如燈盡故光盡,因此二滅皆稱為滅諦。又,《成實論》卷十一〈滅諦聚初立假名品〉,係以「滅盡假名心、法心、空心」為滅諦,即以因緣智滅我執假名之心,以空智滅執實法之心,入滅盡定,若入無餘涅槃而斷相續時,更滅空心。 《辯中邊論》卷中則依三性以分別滅諦,以遍計所執之自性不生,稱為「自性滅」;依他起之二取不生,稱為「二取滅」;以真如之本性寂滅,稱為「本生滅」。亦即以三無性為滅諦。此三者合稱「三滅諦」。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七十八、卷七十九;《大智度論》卷十九;《解脫道論》卷十一;《成實論》卷二〈四諦品〉、卷十一〈假名相品〉、卷十二〈滅法心品〉;《顯揚聖教論》卷二;《俱舍論》卷一、卷二十二、卷二十三;《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八;《成唯識論》卷八。 返回 總目錄
滅諦總目錄 滅以滅無為義。結業既盡,則無生死之患累,故名為滅。滅前苦集,顯偏真理。因滅會真,滅非真諦。
瑜伽六十四卷十頁云:云何滅諦?所謂一切煩惱永斷。又此永斷、由八種相,如前應知。此中愛盡離欲者:此顯有餘依涅槃界。永滅涅槃者:此顯無餘依涅槃界。 二解 瑜伽六十六卷二頁云:復次此煩惱品粗重永滅,是有餘依涅槃增上所立滅諦。又因永斷、未來不生;及先世因受用盡已,現在諸行、任運謝滅;是無餘依涅槃增上所立滅諦。又六十八卷一頁廣釋。 三解 集論五卷十二頁云:云何滅諦?謂相故,甚深故,世俗故,勝義故。不圓滿故,圓滿故,無莊嚴故,有莊嚴故,有餘故,無餘故,最勝故,差別故,分別諦故。如彼卷十二頁至十五頁釋。
四諦之一。見四諦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