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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語剌者Rajas,希求之義,希求塵境也。唯識論五曰:「云何為欲?於所樂境希望為性。勤依為業。」俱舍論四曰:「欲謂希求所作事業。」大乘義章二曰:「於緣欲受稱欲。」同七曰:「染愛塵境,名之為欲。」釋氏要覽下曰:「雜阿含經云:佛言:若眾生所有苦生彼一切皆以欲為本。增一經云:欲生諸煩惱,欲為生苦本。」梵語雜名曰:「欲,剌者。」
rājas, passion. Alsokāma, desire, love. The Chinese word means to breathe after, aspire to, desire, and is also used as 慾 for lust, passion; it isinter aliaintp. as 染愛塵 tainted with the dust (or dirt) of love, or lust. The three desires are for beauty, demeanour, and softness; the five are those of the five physical senses.
Passion, inordinate desire, lust, v. 欲.
desire
to desire; to wish
lust; desire; pa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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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 總目錄 謂是婬貪。或所貪境。
一欲 梵語 chanda 或 rajas。又作樂欲。心所名。意謂希求、欲望。希望所作事業之精神作用。說一切有部指從一切心起之作用,為大地法所攝。唯識宗則謂,心捕捉對象係由作意之作用,非由欲之作用,故欲非從一切心起,僅係對願求對象所起之別境。欲有善、惡、無記等三性,善欲為引起精勤心之根據;惡欲中之希欲他人財物者,稱為貪,為根本煩惱之一。 欲有五欲、六欲、三欲等多種:(1)五欲,愛著色、聲、香、味、觸等五境者,稱為五欲;被愛著之五境,亦稱為五欲、五欲德或五妙欲。對財、色、飲食、名、睡眠之欲,亦稱作五欲。(2)六欲,對色、形貌、威儀姿態、言語音聲、細滑、人相之欲,即為六欲。(3)三欲,於六欲中對形貌、姿態、細觸之欲,稱為三欲。此外,以貪欲深而難越、易落,比喻為塹,稱為欲塹;或以貪欲之煩惱能令人沉沒如河,稱為欲河;比喻諸欲惱人如針刺身,稱為欲刺;此等皆為強調欲之害人。又以欲之污身、擾人,而比喻為欲塵、欲魔、欲縛等。〔俱舍論卷四、品類足論卷二、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一、成唯識論卷五〕(參閱「五欲」1508、「六欲」1682)p5856
欲總目錄 又作樂欲,意謂希求、欲望,希望所作事業之精神作用。唯識宗以此為對願求對象所起之別境心所。欲有善、惡、無記等三性,善欲為引起精勤心之根據;惡欲中之希欲他人財物者,稱為貪,為根本煩惱之一。欲有五欲、六欲、三欲等多種:一、五欲,愛著色、聲、香、味、觸等五境者,稱為五欲;對財、色、飲食、名、睡眠之欲,亦稱作五欲。二、六欲,對色、形貌、威儀姿態、言語音聲、細滑、人相之欲,即為六欲。三、三欲,於六欲中對形貌、姿態、細觸之欲,稱為三欲。
欲(梵chanda,巴chanda,藏Ḥdun-pa) 指對境產生希求的心理作用。七十五法或百法之一。說一切有部以「欲」相應一切心品,為大地法所攝。唯識家認為唯緣所樂境時,「欲」方起,以之為五別境之一。如《成唯識論》卷五,非難說一切有部所說(大正31‧28b)︰「要由希望境力,諸心心所方取所緣。」而主張(大正31‧28b)︰「心等取境,由作意故;諸聖教說,作意現前能生識故;曾無處說由欲能生心心所故。」 《俱舍論》卷十六特將耽求他人財物的惡欲,稱為貪,為根本煩惱之一。《長阿含經》卷十二〈清淨經〉就所樂之事,將「欲」分為色欲、聲欲、香欲、味欲、觸欲等五類。《大般涅槃經》卷十二說形貌欲、姿態欲、細觸欲等三欲。《正法念處經》卷五〈生死品〉說此界有食欲、淫欲等,故名欲界。又,《俱舍論》卷二十等,立欲界見修所斷的貪等四根本煩惱及十纏,而名之為欲取或欲暴流,又將欲界繫的三十六隨眠,除五部的無明之外,其餘的三十一隨眠及十纏,名為欲漏。其他,又立貪欲、愛欲、睡眠欲、財欲等名目。 此外,依《法苑珠林》卷二所述,又有所謂「四欲」者。即指︰情欲、色欲、食欲、淫欲四者。在三界中,欲界有此四欲;色界唯有情欲、色欲二者;無色界唯有情欲。此中所謂情欲,即於男女情愛之境所起的欲望。色欲乃指對男女嬌媚之色所起的欲望。食欲指對於美食所起的欲望。淫欲指男女互相愛染而遂行欲事的欲望。 ◎附一︰《成唯識論》卷五(摘錄) 云何為欲﹖於所樂境,希望為性,勤依為業。有義所樂,謂可欣境。於可欣事,欲見聞等,有希望故。於可厭事,希彼不合,望彼別離,豈非有欲﹖此但求彼不合離時,可欣自體,非可厭事。故於可厭及中容境,一向無欲。緣可欣事,若不希望亦無欲起。有義所樂,謂所求境。於可欣厭,求合離等,有希望故。於中容境,一向無欲。緣欣厭事,若不希求,亦無欲起。有義所樂,謂欲觀境。於一切事欲觀察者,有希望故。若不欲觀,隨因境勢任運緣者,即全無欲。由斯理趣,欲非遍行。有說︰要由希望境力,諸心心所,方取所緣。故經說欲為諸法本。彼說不然。心等取境,由作意故。諸聖教說︰作意現前,能生識故。曾無處說由欲能生,心心所故。如說諸法愛為根本,豈心心所皆由愛生。故說欲為諸法本者,說欲所起一切事業。或說善欲能發正勤,由彼助成一切善事。故論說此勤依為業。 ◎附二︰智顗《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卷九(摘錄) 明九想對治者︰行者修九想既通,必須增想重修,令觀行熟利,隨所觀時,心即與定相應!想法持心,無分散意,此則能破六欲,除世貪愛。六欲者︰一者色欲,二形貌欲,三威儀姿態欲,四言語音聲欲,五細滑欲,六人相欲。此六欲中,能生六種著。 色欲者,有人染著赤色,若赤白色,若黃白色、黑色,若赤黑色,若青色,若青白色,若桃華色,無智愚人,見此等色,沒溺迷醉!若形貌欲,有人但著形貌,面如滿月,修目高眉,細腰纖指,相好端嚴,心即惑著。威儀欲者︰有人著威儀姿態,行步汪洋,揚眉頓臉,含笑嬌盈,便生愛染。言語欲者︰有人但愛語聲,若聞巧言華說,應意承旨,音詞清雅,歌詠讚歎,悅動人心,愚夫淺識,為之迷惑。細滑欲者︰有人但愛身形柔軟,肥膚光悅,猶如兜羅之綿,寒時體溫,熱時體涼,按摩接待,身服薰香,凡情沒溺,為此危喪。雜欲者︰有人皆著五事。人相欲者︰有人皆不著五事,但著人相,若男若女,雖見上五事,若不得所愛之人,猶不染著,若遇適意之人,則能捨世所重,頓亡軀命! 如是六欲,世世誑惑眾生,沈淪生死,沒溺三塗,不得解脫!若能善修九想,對治除滅,則六欲賊破散,疾證涅槃!所以者何﹖初死想,破威儀、語言二欲。次脹想、壞想、噉想,破形貌欲。次血塗、漫想、青瘀想、膿爛想,多破色欲。次骨想、燒想,多除細滑欲。九想除雜欲,及所著人相欲。噉想、散想、骨想,偏除人相欲。殘噉、離散、白骨中,不見有人可著故。以是九想觀,能破欲結,瞋癡亦薄!三毒薄故,九十八使山皆動,漸漸增進其道!以金剛三昧,摧破結使山,得三乘道!九想雖是不淨觀,因是能成大事。譬如大海中死尸,溺人依之,即得度也。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十六;《入阿毗達磨論》卷上;《雜阿毗曇心論》卷二;《顯揚聖教論》卷一;《成唯識論》卷三。 返回 總目錄
欲總目錄 希須為義。雜阿含經云。佛言。若眾生所有苦生彼一切。皆以欲為本 ○增一經云。欲生諸煩惱欲為生苦本 ○瑜伽云。諸煩惱中貪為最勝於貪中。欲貪為勝。生諸苦故。集論云。此法生時相不寂靜。由此生故身心相續不寂靜轉(由是義故束此二法名躁蓋取不安之義也)。
瑜伽三卷七頁云:欲云何?謂於可樂事,隨彼彼行,欲有所作性。又云:慾作何業?謂發勤為業。 二解 瑜伽五十五卷三頁云:欲云何?謂於彼彼境界、隨趣希樂。慾作何業?謂發生勤勵為業。 三解 瑜伽八十三卷二頁云:所言欲者,若於是處,樂作、樂得。 四解 瑜伽八十四卷十六頁云:欲者:謂於未得已得,希求獲得、及受用故。 五解 入阿毗達磨論上六頁云:欲:謂希求所作事業,隨順精進。謂我當作如是事業。 六解 顯揚一卷四頁云:欲者:謂於所樂境,希望為體,勤依為業。如經說:欲為一切諸法根本。 七解 成唯識論五卷十八頁云:云何為欲?於所樂境,希望為性。勤依為業。有義、所樂、謂可欣境。於可欣事,欲見聞等,有希望故。於可厭事,希彼不合,望彼別離,豈非有欲?此但求彼不合離時可欣自體,非可厭事。故於可厭及中容境,一向無欲。緣可欣事,若不希望;亦無欲起。有義、所樂、謂所求境。於可欣厭,求合離等、有希望故。於中容境,一向無欲。緣欣厭事、若不希求;亦無欲起。有義、所樂、謂欲觀境。於一切事欲觀察者,有希望故。若不欲觀,隨因境勢任運緣者;即全無欲。由斯理趣,欲非遍行。有說:要由希望境力,諸心心所,方取所緣。故經說欲、為諸法本。彼說不然。心等取境、由作意故。諸聖教說:作意現前,能生識故。曾無處說由欲能生,心心所故。如說諸法愛為根本,豈心心所皆由愛生。故說欲為諸法本者;說欲所起一切事業。或說善欲、能發正勤,由彼助成一切善事。故論說此勤依為業。 八解 集論一卷五頁云:何等為欲?謂於所樂事,彼彼引發所作希望為體;正勤所依為業。 九解 五蘊論二頁云:云何為欲?謂於可愛事,希望為性。 十解 廣五蘊論二頁云:云何欲?謂於可愛樂事,希望為性。愛樂事者:所謂可愛見聞等事。是願樂希求之義。能與精進所依為業。 十一解 如八種斷行中說。 十二解 品類足論一卷三頁云:欲云何?謂樂作性。 十三解 品類足論二卷十六頁云:欲云何?謂欲性、增上欲性、現前欣喜希望樂作,是名為欲。 十四解 界身足論上二頁云:欲云何?謂欲、能欲性、現欲性、喜樂性、趣向性、希欲性、欣求性、欲有所作性,是名欲。 十五解 俱舍論四卷三頁云:欲:謂希求所作事業。
能引起人們貪愛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