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三世條。
一十世 即過去、現在、未來之三世,各有三世,而成九世,此九世容融而成一世,合之共為十世。華嚴經問答卷上就一人之相續而說十世,如過去為畜生,現在為人,未來作佛。其中,過去世之三世:(1)過去之過去,自當體是畜生。(2)過去之現在,即其畜生是現在之人。(3)過去之未來,即其畜生是未來佛。現在世之三世:(1)現在之過去,即現在人是過去之畜生。(2)現在之現在,即是人自為當時之人。(3)現在之未來,即現在人是未來佛。未來世之三世:(1)未來之未來,即其未來佛自為當時之佛。(2)未來之現在,即其佛是現在之人。(3)未來之過去,即其佛是過去之畜生。如此九世法即是一念,故為第十世。總計之,共有十世。〔舊華嚴經卷三十七、華嚴五十要問答卷下〕(參閱「三世」734)p577
十世 指華嚴宗對時間所作的十種區分。即將過去、現在、未來各分過去、現在、未來,而成九世;九世相即相入,又融成一念,合之而稱十世。即指過去的過去、過去的現在、過去的未來、未來的過去、未來的現在、未來的未來、現在的過去、現在的現在、現在的未來,以及總合的一念。此說出自舊譯《華嚴經》卷三十七等。 佛教中各派所立之世,有所不同。據《華嚴五十要問答》卷下所說,小乘教立三世,以三世為有法;三乘教認為三世中的現在有,過未無;一乘教立九世,認為過、未的現在與現在的現在是有,過去、未來、現在各有,過未六世是無,並謂九世各相即相入,而成一總句,總別合成十世,此即華嚴別乘一教的說法。 〔參考資料〕 新譯《華嚴經》卷五十三;《華嚴經疏》卷五十一;《華嚴經問答》卷上;《華嚴經探玄記》卷一、卷十七;《華嚴經旨歸》;《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八十一;《華嚴一乘十玄門》;《華嚴五教章》卷四。 返回 總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