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小地獄之一。長阿含第十九地獄品曰:「久受苦已,乃出豺狼地獄,慞惶馳走,求自救護。宿罪所牽,不覺忽至劍樹地獄。劍樹地獄,縱橫五百由旬,罪人入彼劍樹林中,有大暴風,起吹劍樹葉,墮其身上。著手手絕,著足足絕,身體頭面,無不傷壞。」
一劍樹地獄 十六小地獄中之一。又作鐵刺地獄、刺林地獄。佛說罪業應報教化地獄經卷一(大一七‧四五一中)載:前世時屠殺為業,烹害眾生,屠割剝裂,骨肉分離,頭腳星散,懸眾生苦痛難處,故獲斯罪。(參閱「十六小地獄」549)p7481
十六小地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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