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根

kāyendriy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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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9 部辞典)

丁福保佛学大辞典

五根之一。

Soothill 中英佛学辞典

kāyendriya; the organ of touch, one of the six senses.

阿毗达磨辞典

身根總目錄 謂身於觸。已正當覺。及彼同分。是名身根。又身增上發身識。於觸已正當了別。及彼同分。是名身根。又身於觸已正當礙。及彼同分。是名身根。又身於觸。已正當行。及彼同分。是名身根。如是過去未來現在諸所有身。名為身根。亦名所知。乃至所等證。此復云何?謂四大種所造淨色。或地獄。乃至中有。非修所成。所有名號。異語增語。想等想。施設言說。謂名身。名身處。名身界。名身根。名覺名道路。乃至名此岸。如是身根。是內處攝。  女根„ 謂女女體女性。女勢分。女作用。此復云何?謂臍輪下。膝輪上。所有肉身。筋脈流注。若於是處。與男交會。發生平等領納樂受。是名女根。

佛光大辭典

一身根 梵語 kāyendriya,巴利語同。五根之一,六根之一,十二處之一,十八界之一,二十二根之一。略作身。即指身識所依,取觸境無見有對之淨色。此指身體內之淨色根,而非謂肉體之扶塵根。 關於身之語義,據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三載,此蓋取梵語 kāya(音譯迦耶)之積集義、依止義。其他眼根等之大種及造色雖皆亦積集,而身根為諸根多法所依止,多法皆積集於身根,故特稱迦耶。 此身根,在十二處中稱為身處(梵 kāyāyatana),在十八界中稱為身界(梵 kāya-dhātu)。通常所謂之身,皆總指肉團而言,與身根不同。在婆沙等諸論中,筋肉等稱為扶塵根,對於有能觸作用之身根,則稱之為勝義根。又身根唯欲色二界存有,無色界則無。大毘婆沙論卷九十載地獄身根不同於人等身根,謂地獄中解諸肢節,乃至糜爛,亦有身根。〔大毘婆沙論卷一四四、瑜伽師地論卷三、卷五十四、成唯識論卷十、俱舍論卷四、俱舍論光記卷二至卷四、成唯識論述記卷三本、卷十末、佛家名相通釋卷上(熊十力)〕p3804

唯識名詞白話新解

身根總目錄  身根是身識發生的地方,身是能觸之義。為不可見有對之淨色。此為五根之一,為十二處中的身處,十八界中之身界。此是觸識發生的地方,身識是依於身根,緣於觸境,《百法纂釋》曰:「五身根者,積聚依止二義名身,謂積聚四大造眼等諸根,皆依身根而住止故,梵語伽耶,此云積聚身根,為彼四肢百骸依止,諸根所隨一身周遍,謂此身為三十六物積聚之處,故名為身。今不言積聚而翻為身者,體義相當,依唐言也。體即是根,以能造地、水、火、風,及所造色、香、味、觸,八法為體,乃五識所依之根也。此在《大乘廣五蘊論》則曰:「云何身根,謂以觸為境,淨色為性,謂於身中,周遍淨色,此性有故,身識得生,無即不生。」五根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身根(梵kāyendriya,巴kāyendriya,藏lus-kyi dbaṅ-po) 五根或六根之一。十二處之一。十八界之一。二十二根之一。略稱為身。即身識所依之無見有對之淨色。亦即指感覺到冷暖、痛癢、粗滑的觸覺能力或觸覺器官。分布在身體皮膚的表面。 關於身之語義,《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三云(大正45‧298b)︰ 「身者積聚義、依止義,雖諸根大造並皆積集,身根為彼多法依止,積集其中,獨得身稱。梵云迦耶,此云積聚,故瑜伽云︰諸根所隨周遍積集故名為身。雖復迦耶是積聚所依義,翻為身者體義相當,依唐言譯。」 亦即梵語迦耶(kāya)為積集義、依止義,其他眼根等大種及造色雖亦為積集,但身根為彼諸根多法所依止,多法皆積集於此根,故特稱為迦耶,且將迦耶譯為身,以取其體之義。 此身根在十二處中名為身處(kāyāyatana),在十八界中名為身界(kāya-dhātu)。通常云「身」,皆總指肉團而言,但《大毗婆沙論》等,稱筋肉等為扶根,而將有能觸作用之身根稱為勝義根。又,身根唯存於欲色二界,無色界則無。此外,《大毗婆沙論》卷九十曾述及地獄眾生的身根和人身根之不同(大正27‧464a)︰ 「若地獄中解諸支節,乃至糜爛,亦有身根。有說︰爾時亦有眼等,若全無者,後應不生,異熟斷已後不續故。有作是說︰諸地獄中眼等六根斷已更續,業所引故,趣法爾故,如人等中支節斷壞不可還續,地獄等中支節斷已尋復續生,諸趣法爾不可相例,故彼眼等斷已還生,身根必無全分斷者,若全分斷無更續義,是諸色根所依止故。(中略)有餘師說︰諸地獄中雖解身支為百千分,而諸分內皆有身根,諸分中間有連續故。」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一四四;《瑜伽師地論》卷三、卷五十四;《成唯識論》卷十;《俱舍論》卷四;《俱舍論光記》卷二~卷四;《成唯識論述記》卷三(本)、卷十(末)。 返回 總目錄

五體清文鑑(佛教部分)

梵: kāyendriyam 滿: beyei saligan 蒙: bei e iin erkhten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五根之一。見五根條。

法相辭典(朱芾煌)

集論一卷三頁云:何等身根?謂四大種所造,身識所依清淨色。 二解 五蘊論一頁云:云何身根?謂所觸為境,清淨色。 三解 廣五蘊論二頁云:云何身根?謂以觸為境,淨色為性。謂於身中週遍淨色。此性有故;身識得生。無即不生。 四解 法蘊足論九卷三頁云:云何身根?謂身於觸、已正當覺,及彼同分;是名身根。又身增上、發身識;於觸已正當了別,及彼同分;是名身根。又身於觸,已正當礙,及彼同分;是名身根。又身於觸,已正當行,及彼同分;是名身根。如是過去未來現在諸所有身,名為身根;亦名所知,乃至所等證。此復云何?謂四大種所造淨色,或地獄,乃至中有,非修所成,所有名號異語增語想等想施設言說,謂名身,名身處,名身界,名身根,名覺,名道路,乃至名此岸。如是身根,是內處攝。 五解 品類足論一卷二頁云:身根云何?謂身識所依淨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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