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ǔ · upādān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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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20 部辞典)

丁福保佛学大辞典

取著所對之境界謂之取。愛之異名也。又為煩惱之總名。唯識論八曰:「取是著義。」大乘義章五本曰:「取執境界,說名為取。」勝鬘寶窟中末曰:「取者是其愛之別稱,愛心取著,故名為取。」

Soothill 中英佛学辞典

upādāna. To grasp, hold on to, held by, be attached to, love; used as indicating both 愛 love or desire and 煩惱 the vexing passions and illusions. It is one of the twelvenidānas 十二因緣 or 十二支 the grasping at or holding on to self-existence and things.

NTI Reader 佛学辞典

to take; to get; to fetch

to obtain

to choose; to select

…该来源共 9 条释义

阿毗达磨辞典

取總目錄 取有四種,謂欲取、見取、戒禁取、我語取。執取諍根執取後有是取義,所以者何?由貪著欲繫縛耽染為因,諸在家者更相鬥諍,此諍根本是第一取,由貪著見繫縛耽染為因,諸出家者更相鬥諍,此諍根本是後三取,六十二見趣是見取,各別禁戒多分苦行是戒禁取,彼所依止薩迦耶見是我語取,由見取戒禁取諸外道輩更相諍論,以於是處見不一故,由我語取諸外道輩互無諍論,於我有性皆同見故。然由此取諸外道等與正法者互有諍論,由彼不信有無我故,如是執著諍論根本,復能引取後有苦異熟故名為取。

佛光大辭典

一取 梵語 upādāna,巴利語同。為煩惱之異名。漢譯經典亦常譯為「受」。係十二緣起之第九「取支」,謂執著於所對之境;亦即由第八支「愛支」現行引生之熾熱活動,特指對淫、食、資具等之執著,及對妄欲貪求之心等作用而言。 說一切有部以「分位緣起」說,謂取乃眾生於青年期,對淫、食等之渴愛增廣,故四方馳求而不辭勞倦之位,稱為「取」。然經部則依「剎那緣起」義,謂取指欲貪等煩惱;乃以其行相猛利,能令業火熾然而釋其義。大乘唯識宗則以取攝於能生支,係一切煩惱之體而通於種子現行。 此外,一般將取分為四種,即:(1)欲取,謂對色、聲、香、味、觸等五妙境之貪求。(2)見取,謂執取諸種非佛教之世俗觀點。(3)戒禁取,謂執取諸種非佛教之戒律。(4)我語取,謂執著諸種我見之言語。又眾生為主體,稱能取;所對之外在對象為客體,稱所取。〔雜阿含經卷十四、識身足論卷三、大毘婆沙論卷二十三、俱舍論卷九、瑜伽師地論卷九、成唯識論卷八〕(參閱「四取」2209)p3893

唯識名詞白話新解

取總目錄  取著所對之境界謂之取。愛之異名也。又為煩惱之總名。《成唯識論》八曰:「取是著義。」《大乘義章》卷五曰:「取執境界,說名為取。」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取(梵upādāna,巴upādāna,藏ñe-bar-len-pa) 煩惱之別名。有執取、執持二義。煩惱能執著取求三有之生,故云執取。又以煩惱能執持、引發後有之業,故云執持。《順正理論》卷一云(大正29‧333a)︰「以能執取三有生故,或能執持,引後有業,故名為取。」此外,「取」亦與「執著」同義。指執著之、欲求之而不能自已的心理作用。 《大毗婆沙論》卷四十八曾列舉「取」之多種意義,云(大正27‧247c)︰ 「問︰何故名取﹖答︰以三事故,說名為取。(一)執持故、(二)收採故、(三)選擇故。又以二事故名為取。(一)能熾然業,(二)行相猛利。能熾然業者,取令五趣有情,業火恆熾然故;行相猛利者,諸取行相,極勇健故。問︰取是何義﹖答︰薪義是取義,如緣薪,故火得熾然,有情亦爾,煩惱為緣,業得熾盛。復次纏裹義是取義,如蠶作繭,自纏自裹,乃至於中而自取死。有情亦爾,起諸煩惱,自纏自裹,而於其中傷失慧命,展轉乃至墮諸惡趣。復次傷害義是取義,如利毒刺,數刺其身,身便損壞,有情亦爾,煩惱毒刺,數刺法身,法身便壞。」 又,「取」係十二因緣中之「取支」,為生死輪迴之一重要關鍵。此外,取又分為欲取、見取、戒禁取、我語言四種。 〔參考資料〕 《攝大乘論》卷上;《唯識論述記》卷六;《華嚴大疏鈔》卷六;《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四;《雜阿含經》卷十四;《阿毗曇甘露味論》卷上;《瑜伽師地論》卷九;《成唯識論》卷八;《俱舍論光記》卷九。 返回 總目錄

五體清文鑑(佛教部分)

梵: upādānam 滿: gonggibu 蒙: abkhui

法相辭典(朱芾煌)

瑜伽八卷六頁云:能取自身相續不絕,故名為取。 二解 瑜伽八十三卷十八頁云:所言取者,謂諸欲貪,亦名為取。由不安立及安立故。說有四取。 三解 瑜伽八十四卷十四頁云:又依現在,能為未來勝方便故;說名為取。 四解 集論一卷一頁云:何等為取?謂諸蘊中所有欲貪。何故欲貪說名為取?謂於未來現在諸蘊,能引不捨故。希求未來染著現在欲貪名取。雜集論一卷四頁云:欲者:希求相。貪者:染著相。由欲希求未來自體為方便故;引取當蘊,令起現前。由貪染著現在自體為方便故;執取現蘊,令不捨離。是故此二說名為取。 五解 集論四卷十三頁云:執取諍根,執取後有,是取義。 六解 成唯識論八卷八頁云:惑苦名取。能所取故。取是著義。業不得名。 七解 俱舍論二十卷十六頁云:能為依執,故名為取。又云:執欲等故,說名為取。 八解 入阿毗達磨論下一頁云:薪義是取義。能令業火熾然相續而生長故。如有薪故,火得熾然;如是有煩惱故,有情業得生長。又猛利義是取義。或纏裹義是取義。如蠶處繭自纏而死;如是有情,四取所纏,流轉生死,喪失慧命。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對所愛的境界執取追求。

阿含辭典(莊春江)

1.執取;執著(upādāna),如「所取法」、「取緣有」、「五取蘊」,另譯為「受」。2.拿、抓,如「取擔」、「不與取」、「放一取一」、「應取汗」。3.選擇;挑選,如「若取涅槃」。

新集藏經音義隨函錄(可洪)

經意是䊮同徒的反䊮穀粟之名也䊮買也非義

「取」在经文中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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