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修得或加行得之言。謂隨生所得之法也。仁王經下曰:「眾生識初一念識異木石,生得善,生得惡。」大乘義章三曰:「生得善心,謂從過去修習所成,信進念等相應善心。」
生得(梵upapatti-pratilambhika,藏skye-basḥthob-pa) 乃修得、加行得等之對稱。又稱受生得。《大毗婆沙論》卷一四四云(大正27‧738a)︰「生得者,謂生時所得。」《俱舍論》卷四云(大正29‧22c)︰「善法有二︰一者不由功力修得,二者要由功力修得。即名生得及加行得。」蓋經由聞法等功力而得者,稱加行得;天稟之性能稱生得。 關於生得之慧,《大毗婆沙論》卷四十二云(大正27‧217b)︰「應作是說,若於三藏十二分教,受持轉讀究竟流布,是生得慧。依此發生聞所成慧,依此發生思所成慧,依此發] 修所成慧,此斷煩惱證得涅槃。如依種生芽,依芽生莖,依莖轉生枝葉花果。」即謂先於三藏教受持轉讀,名為生得慧;而依此發生聞所成之慧。 然《大乘法苑義林章》卷六(末)否定《婆沙》之說(大正45‧354b)︰ 「於五明教劣闇覺慧所有善心,名生得慧。聽聞已後,差別作意明了善心,名為聞慧。非必要先於三藏教聽聞、領受皆生得慧。但於三藏非用功力,所生闇劣覺慧善心,名生得慧。不順出世,非功力起性不明了,讀解文義任運而起名生得慧。」 此謂生得慧僅是闇劣之善心,其性不明了,且不順出世。此外,不由功力而成就之善,稱生得善;任運而得之通力,稱生得通。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十、卷十一、卷一八八;《俱舍論》卷七、卷二十七;《俱舍論光記》卷七。 返回 總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