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ǎ yǔ
說正法之言語也。涅槃經三十四曰:「為利根人廣說法語。」成實論曰:「雖是法語,說不應時,名為綺語。」讚阿彌陀佛偈曰:「隨其所應聞法語。」
Dharma-words, religious discourses.
French language
一法語 即說示正法之言語。又指佛陀之教說。瑜伽師地論卷八十八謂,如來依觀待道理、作用道理、因成道理、法爾道理等四道理宣說正法;由此,如來亦稱為「法語者」。故依循道理宣說正法,即謂說法語。 至我國唐、宋時代,有以韻語演說佛法而成所謂「偈」者,後來亦由此而演變成以散文作契合佛法之修行法語,做為進道助勉作用。後世禪家則專指諸祖之教示與禪師開示之機語為法語。〔北本大般涅槃經卷三十五、大寶積經卷八十二、大般若經卷五六九、大方等大集經卷五、卷六、摩訶僧祇律卷二十六、考信錄卷四、禪關策進諸祖法語節要、禪林象器箋經錄門〕p4328
法語 指宣示正法的言語,或指教說。為「律語」的對稱。《大方等大集經》卷五(大正13‧29c)︰「法語者,凡所演說依法而語。」《1 寶積經》卷八十二〈郁伽長者會〉(大正11‧473c)︰「如是修集善丈夫行,於諸如來無一切過,名相應語,名為法語。」《瑜伽師地論》卷八十八謂,如來依觀待、作用、因成、法爾等四道理宣說正法,因此,如來名法語者。故依循道理宣說正法,即謂說法語。 《長阿含》卷十四〈梵動經〉謂,沙門瞿曇捨滅綺語,但說知時之語、實語、利語、法語、律語、止非之語。《瑜伽師地論》卷八十八謂,佛菩薩因四因緣︰一者宣說道理義,二者宣說真實義,三者宣說利益義,四者有時隨世轉,故不與世間迷執共為怨諍,常作法語、真實語、利益語、隨世轉等四種語。 後世禪家也將祖師的教示或師家的機語,稱為法語。 〔參考資料〕 《長阿含》卷十二〈清淨經〉、卷十六〈裸形梵志經〉;《大方等大集經》卷六;《摩訶僧祇律》卷二十六;《讚阿彌陀佛偈》;《禪林象器箋》〈經錄門〉。 返回 總目錄
集異門論十卷十一頁云:法語者:謂所說語、宣說顯了表示開發純如法事;是名法語。
正法之語;說的都是正法,另譯作「法說、法說法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