檀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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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6 部辞典)

丁福保佛学大辞典

Dāna,又作陀那。譯曰施。陀那鉢底Dānapati,譯曰施主。遂略稱施主為檀那或檀越。慧琳音義上曰:「檀,具云檀那,此云施。」寄歸傳一曰:「梵云陀那鉢底,譯為施主。陀那是施,鉢底是主。」翻譯名義集曰:「要覽曰:梵語陀那鉢底,唐言施主,今稱檀那。訛陀為檀,去鉢底留那也,又稱檀越者。檀即施也,此人行施,越貧窮海。」又布施也。翻譯名義集曰:「檀那,法界次第云:秦言布施。若內有信心,外有福田,有財物,三事和合,心生捨法,能破慳貪,是為檀那。」

Soothill 中英佛学辞典

陀那 dānato give, donate, bestow, charity, alms.

佛光大辭典

一檀那 梵語 dāna,巴利語同。又作旦那、柁那、拕那、馱曩。略作檀。意譯為布施、施。即給與、施捨之意。梵漢並稱,則為檀施、檀信。檀波羅蜜乃六波羅蜜之一。檀那波底(梵 dānapati),即施主、布施者。中國、日本又將檀那、檀越引申為施主之稱。翻譯名義集卷一載,檀那又稱檀越,檀即施;此人行施,越貧窮海,故稱檀越。心生捨法,能破慳貪,是為檀那。 日本稱信徒所屬之寺院為檀那寺;所屬之信徒為檀家、檀徒。又檀徒中之頭首,稱為檀頭。(參閱「施主」4830)p8069

翻譯名義集

檀那  法界次第云:秦言布施。若內有信心,外有福田、有財物,三事和合,心生捨法,能破慳貪,是為檀那。布施有二種:一者財施,二者法施。財施者,所謂飲食衣服、田宅六畜、奴婢珍寶、一切己之所有資身之具,及妻子,乃至身命屬他,為他財物,故云捨身猶屬財施。有所須者,悉能施與,皆名財施也。法施者,若從諸佛及善知識,聞說世間出世間善法,若從經論中聞,若自以觀行故知,以清淨心,為人演說,皆名法施。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與檀越同義。

新集藏經音義隨函錄(可洪)

此云布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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