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受之一。領受順情之境,使身心適悅者。唯識論五曰:「領順境相,適悅身心,說名樂受。」大乘義章三本曰:「順緣生適,名為樂受。」
The sensation, or perception of pleasure.
一樂受 梵語 sukha-vedanā,巴利語同。受,為領納對境而覺苦樂之精神作用。樂受,即領受順情之境,而覺身心適悅之精神作用。乃三受之一,五受之一。在三受中,謂於身、心有適悅感受。在五受中,於身之適悅感受,稱樂受;於心則稱喜受。然俱舍論卷三謂,第三靜慮無身受,只有心受,安靜而無分別,其適悅之受最重,故稱樂受,不稱喜受。〔增一阿含經卷十二、卷四十二、成唯識論卷五、成實論卷六、大乘義章卷七〕p7653
樂受總目錄 為三受之一,五受之一。受,為領納對境而覺苦樂之精神作用。樂受,即領受順情之境,而覺身心適悅之精神作用。在三受中,謂於身、心有適悅感受。在五受中,於身之適悅感受,稱樂受;於心則稱喜受。然俱舍論卷三謂,第三靜慮無身受,只有心受,安靜而無分別,其適悅之受最重,故稱樂受,不稱喜受。見《成唯識論》卷五。
三受之一。
如受支差別中說。 二解 如二十一種受中說。 三解 成唯識論五卷十四頁云:領受境相,適悅身心;說名樂受。 四解 法蘊足論九卷十頁云:云何樂受?謂順樂觸所生身樂心樂,平等受受所攝,是名樂受。復次修初、第二、第三靜慮順樂受觸所起心樂,平等受受所攝,是名樂受。 五解 集異門論五卷一頁云:樂受云何?答:順樂受觸所生身樂、心樂、平等受受所攝,是謂樂受。復次修初、第二、第三靜慮時,順樂受觸所生身樂、心樂、平等受受所攝,是謂樂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