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無作之語。與有相同。傳通記雜鈔五曰:「舊譯經論云有作無作,新譯經論云安立非安立。安立者有作義也,非安立者無作義也。」 有作者猶言有為,謂因緣所生之法也。
有為 Functioning, effective; phenomenal, the processes resulting from the law of karma; later 安立 came into use.
有作者的意思,與有為同義,指因緣和合而生的一切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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