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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13 部辞典)

丁福保佛学大辞典

己身有一主宰而常住者。外道認定我者為外道,否定之者為教。唯識論一曰:「我謂主宰。」述記一本曰:「我如主宰者,如國之主有自在故,及如輔宰能割斷故。有自在力及割斷力義,同我故。或主是我體,宰我所。或主如我體,宰如我用。」佛教指五蘊之和合者為假我,非有實之我體。佛地論一曰:「我謂諸蘊世俗假者。」智度論一曰:「佛弟子輩等,雖知無我隨俗法說我,非實我也。」

Soothill 中英佛学辞典

I, my, mine; the ego, the master of the body, compared to the ruler of a country. Composed of the five skandhas and hence not a permanent entity. It is used forātman, the self, personality. Buddhism takes as a fundamental dogma 無我, i.e. no 常我, no permanent ego, only recognizing a temporal or functional ego. The erroneous idea of a permanent self continued in reincarnation is the source of all illusion. But theNirvana Sutradefinitely asserts a permanent ego in the transcendental world, above the range of reincarnation; and the trend of Mahāyāna supports such permanence; v. 常我樂淨.

NTI Reader 佛学辞典

I; me; my

self

we; our

…该来源共 5 条释义

佛光大辭典

一我 梵語 ātman。 音譯阿特曼、阿坦麼。原意為「呼吸」,引申為生命、自己、身體、自我、本質、自性。泛指獨立永遠之主體,此主體潛在於一切物之根源內,而支配統一個體。乃印度思想界重要主題之一。佛教主張無我說,明示存在與緣起性之關係,否定永遠存續(常)、自主獨立存在(一)、中心之所有主(主)、支配一切(宰)等性質,而強調「我」之不存在、不真實。 自梨俱吠陀(梵 Ṛg-veda, 1500 B.C.)以來,即使用「我」一語,至梵書時代(梵 Brāhmaṇa,1000 B.C.~800 B.C.),人類生命活動主體之息(梵 prāṇa,即氣息)逐漸演變成意味個體之生命現象,「我」則係更為本質者。如百道梵書(梵 Śatapatha)中,言語、視力、聽力等生命現象,係以「我」為基礎而呈現,且由「我」來統御,視與造物主(梵 Prajāpati)相同。 奧義書時代(梵 Upaniṣad, 800 B.C.~600 B.C.),主張「我」創造宇宙,或謂「我」是個人我(小我),然同時亦是宇宙中心原理之大我,梵(梵 Brahman,意謂宇宙原理)與「我」乃為一體、同一。更進一步主張唯「我」方為真之實在,餘皆虛幻(梵 māyā)。 阿含經典中,否定下列四種有關「我」之觀念見解:(1)人類個體之全體為「我」,即五蘊為我。(2)各個體內之中心生命為「我」,即我有五蘊。(3)宇宙原理為「我」,即我中有五蘊。(4)存在的每一要素皆各有其固有之性質(自性),即五蘊中有我。上述四種乃後世所謂之有身見,又可分為二種,一為我見,即第一項之五蘊為我;二為我所見,即其餘三項。我所,指我之所有、所屬及不離於我之事物。 對於構成生死輪迴之主體與無我說之關係,部派佛教作了各種解釋。說一切有部立人我與法我,雖否定個體中心生命之我(即人我),但承認實體之我(即法我,乃一切存在之構成要素)為恆有;此等人我見與法我見,稱為二種我見。犢子部、正量部主張非即非離蘊之我,蓋生命個體即非由五蘊假合構成(即蘊),亦非五蘊之外別有一我(離蘊),亦即主張我與五蘊具有不即不離之關係;經量部另有勝義補特伽羅之說。對於佛教以外及部派佛教所說之「我」,成唯識論卷一類分為即蘊我(世間一般所說)、離蘊我(數論、勝論、經量部等所說)及非即非離蘊我(犢子部、正量部等所說)三種,並加以批判。 就大乘佛教而言,不但否定個體之我(人我),亦否定部派承認其存在之法我(構成存在要素之實體),而主張人法二無我說,認為一切皆是無自性(性空)。同時,部派佛教認為一切存在盡是無常、苦、無我、不淨,然倘能滅盡煩惱,即可達究竟涅槃之境界。於此,大乘佛教則主張一切存在本為空,開悟後之涅槃境界必為絕對自由,故有常、樂、我、淨四德說。此處之「我」大異於凡夫所見之小我,而稱為大我、真我。概言之,「我」有四種分類:(1)凡我,指凡夫所執迷之我。(2)神我(梵 puruṣa,譯作丈夫、人、原人等),指六師外道(佛教以外之學派)所說之我。(3)假我,指並無實體而假名為我,如稱呼由五蘊假合之肉體為我。(4)真我,意指如來法身,其特性可由「八大自在我」加以說明。 此外,印度諸學派(外道)於「我」說有十六種分類,一般作十六知見或十六神我。知見意謂知者、見者,即謂我有知與見之能力。十六,即:我、眾生、壽者、命者、生者、養育、眾數、人(者)、作者、使作者、起者、使起者、受者、使受者、知者、見者等。〔大智度論卷三十五〕p3698

唯識名詞白話新解

我總目錄  梵語 Atman,音譯阿特曼,原意為「呼吸」,引申為生命、自我、本質、自性。泛指獨立永遠的主體,此主體潛在於一切物的根源內,而支配統一個體。此乃印度思想界重要主題之一。佛教主張無我說,明示存在與緣起性的關係,否定永遠存續(常)、獨立存在(一)、中心之所有主(主)、支配一切(宰)等性質,而強調「我」之不存在、不真實。 就大乘佛教而言,不但否定個體之我(人我),亦否定部派承認其存在的法我(構成存在要素之實體),而主張人、法二無我說,認為一切皆是無自性(性空)。同時,部派佛教認為一切存在盡是無常、苦、無我、不淨,然倘能滅盡煩惱,即可達究竟涅槃之境界。於此,大乘佛教則主張一切存在本為空,開悟後的涅槃境界必為絕對自由,故有常、樂、我、淨四德之說。此處之「我」大異於凡夫所見之小我,而稱為大我、真我。概略言之,「我」有四種分類:一、凡我,指凡夫所執迷之我。二、神我,婆羅門教所說的 Atman之我。三、假我,指並無實體而假名為我,如稱由五蘊假合之肉體為我。四、真我,意指如來的法身。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我(梵atman,巴attan,藏bdag) 指印度宗教或哲學中所述之其體常一、有自在作用的個人或宇宙。「atman」一語,原意為氣息,後轉成「靈魂」及「我」。 在印度的諸多外道中,以勝論派、數論派與佛教的接觸最為頻繁,因此,以下擬略述此二派中的「我」,其次再敘述佛教中犢子部、經量部的「我」,最後則概略論述實我、假我、真我等三種我。 (1)勝論派的說法︰勝論派的本師鵂鶹立六句義,末師慧月開為十句。十句(或六句)的第一為實句。實句中有地、水、火、風、空、時、方、我、意等九種,這九種是諸法本體。此中,位列第八的我,依《十句義論》所述,是覺、樂、苦、欲、瞋、勤勇、行、法、非法等的和合因緣起智為相。 「我」是遍滿之體,有覺、樂等諸德,為十句中和合句之因緣,能起智之作用。在實句九種中,位列第八的「我」與第九的「意」最為重要。「我」為遍滿之體,意為活動體。「我」,其體普遍,無彼此之別體,無動作,無勢力,因此只有「我」,不能成起智之用。「意」雖為活動體,但非普遍,而是個體的,其形如芥子許,是「我」所須具備者。若只有「意」,則是個體的,不普遍的;在一切所知法上,不能起能知之用。因此,普遍的「我」與活動的「意」相合,才能起智,廣生諸法。 (2)數論派的說法︰此派立二十五諦說明諸法。二十五諦的第一自性諦,與第二十五我知者(神我諦),是本來獨立自存,又永久不變、長住的。中間的二十三諦,是自性諦變異所現,是神我所受用的。因此,自性諦是作者,神我諦是受者。至於如何證明「我」的存在呢﹖據《金七十論》卷上說(大正54‧1249b)︰「聚集為他故,異三德依故,食者獨離故,五因立我有。」 五因中的第一因「聚集為他故」,謂如 床席等的聚集,非為自己,完全是為了他人。二十三諦的聚集也不是為自己,而是完全為了他人的受用。他者即是我,故知我實有。第二因「異三德故」,謂自性諦與二十三諦三德恒和合不相離,「我」卻無此義。故諸諦之外,我為實有。第三因「依故」,若人依此身,身則有作用;若無人依者,身則不能作,是故知有我。第四因「食者」,謂如世間若有六味之飲食,必有食者。今二十三諦若為所食,則必別有能食者。食者就是「我」。故「我」為實有。第五因「獨離故」,謂若唯依身,則為惡無受罪者,為善則無受福者。聖人所說,解脫方便等一切教法即無所用。但因有我依身,能感報因果,聖人所說有其意義,故「我」為實有。 (3)犢子部的說法︰犢子部是佛滅三百年左右,由說一切有部分出的部派。其後由此部分出法上部、賢胄部、正量部、密林山部等四部。此部立三聚法說明一切諸法。三聚法,是有為聚、無為聚、非二聚。前二為「法」,後一為「我」。或將有為聚分三世而成五法藏,即︰{1}過去,{2}未來,{3}現在,{4}無為,{5}不可說。「我」,非有為非無為,故非二聚,又因不能說是有為,也不能說為無為,故名為不可說。以說法有我有,故賢首於其十宗判釋中,將此部所立名為我法俱有宗,《華嚴經疏》卷三說它是附佛法外道。《異部宗輪論》說(大正49‧16c)︰「有犢子部本宗同義,謂補特伽羅,非即蘊離蘊,依蘊處界,假施設名。」 據《異部宗輪論述記》所述,此部謂實有我,非有為無為,然與蘊不即不離。佛說無我,但無即蘊離蘊,如外道等所計之我,悉皆是無。非無不可說、非即蘊離蘊我。既不可說,亦不可言形量大小等。及至成佛而此我常在。 此犢子部既是小乘中的一部派,又不說「無我」,其意委實難解。因之,就此犢子部之「我」其假實如何,古來有多種解釋。然眾說紛紜,難擇定論。 (4)經部的說法︰此部本末二計中的末計(室利羅多的一派),立細意識說;並以其所說之細意識為實我。《異部宗輪論》舉其說云「說諸蘊有從前世轉至後世,立說轉名。」據《異部宗輪論述記》所述,經量部立有實法我,能從前世轉至後世,故又名說轉部。此由前世轉至後世的實我,係一味蘊(即細意識)。其微細難可施設,但不同正量等非即蘊離蘊,蘊外調然有別體。其體非大乘所謂的法執。 (5)實我、假我、真我︰通常佛教中所說的我,大抵可分為實我、假我、真我等三類。「真我」是涅槃妙德,此乃說空寂涅槃的小乘者所不談,唯大乘者所論。然「實我」、「假我」二者,則為大小乘所同論及。 所謂「實我」以薩迦耶見(身見)為本,乃凡夫迷妄執情所現。此處所說的「我」,以常一、主宰為義。常一,謂其體常住獨一;主宰,謂其作用,如國王如宰相般地自在。《成唯識論》卷一云(大正31‧1a)︰「我謂主宰。」《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本)云(大正43‧239c)︰「我如主宰者,如國之主有自在故,及如輔宰能割斷故,有自在力及割斷力,義同我故。」亦即將有自在作用的常一之物稱為「我」,分別此我的心之作用稱為「我見」。既有我見,必認識我所有之物,作此分別,稱為「我所見」。此二通名「薩迦耶見」,為五見之一。與此見相應的心心所稱為「我執」,為一切煩惱的根本。就性質而分,可分為分別起、俱生起等兩種。由邪師、邪教、邪思惟而執有我的存在,名「分別我執」;由無始以來的迷妄慣習,與身生共執自我,名「俱生我執」。此外,大乘立法執,稱為法我,為執法實在的迷情,亦攝於薩迦耶見之中。 關於「我」與五蘊之間的關係,古來也頗有異說。據《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本)所載,有下列三種。{1}蘊我︰謂執五蘊的一部分或全體是我,世間凡夫多作此分別。{2}離蘊我︰離謂異體。即執於五蘊之外,另有我存在,如數論、勝論者說。{3}非即非離蘊︰謂執非即蘊非離蘊的我,如犢子部所說。 此外,《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五也提出四種說法,即{1}我即是諸蘊,{2}我異於諸蘊而住於諸蘊中。{3}我異於諸蘊而住於諸蘊之外。{4}我異於諸蘊而非住於諸蘊中亦非住於諸蘊之外。前一為即蘊我,後三為離蘊我。《成唯識論》卷一將外道所立的我,分為三義,文云(大正31‧1b)︰「一者執我體常周遍,量同虛空,隨處造業,受苦樂故。二者執我其體,雖常而量不定,隨身大小有卷舒故。三者執我體常至細,如一極微,潛轉身中,作事業故。」 此中,第一相當於數論、勝論等所計,第二為尼乾子(離繫或無慚)外道所立,第三為獸主外道、遍出外道所立。如此,一切實我之計,不簡其顯、密、粗、細,悉是妄情所執。究其實,皆是無我。故行者須破除此「實我」之妄執。 其次之「假我」,謂我實不存,唯將五蘊假和合,因果相續者假名為我。如經典中的「如是我聞」,《淨土論》中的「世尊我一心」等皆是。據曇鸞所述,我有三根本,一是邪見語,二是自大語,三是流布語。而「世尊我一心」中之「我」是流布語。《大智度論》卷一說(大正25‧64a)︰ 「問曰︰若佛法中言一切法空,一切無有我,云何佛經初頭言如是我聞﹖答曰︰佛弟子輩雖知無我,隨俗法說我非實我也。(中略)世界法中說我,非第一實義中說。以是故諸法空無我,世界法故雖說我無咎。復次,世界語言有三根本,一者邪見,二者慢,三者名字。是中二種不淨一種淨。一切凡人三種語︰邪、慢、名字。見道學人二種語︰慢、名字。諸聖人一種語︰名字。內心雖不違實法,而隨世界人故共傳是語。」 「慢」屬修惑,見道學人雖斷見惑,以修惑未斷故有「慢」,此「慢」即是自大。「名字」,謂流布語,離見修二惑之諸聖人,從世間流布之詞,但為簡別自他而說我,即假我非實我。 其次之「真我」,也稱為「大我」,是涅槃的妙德,即常樂我淨四德中的「我」德。依慧遠《大乘義章》之意,有「就涅槃之體真實而云我」,與「就其用自在而云我」等二義。關於前一義,南本《涅槃經》卷二〈哀歎品〉云(大正12‧618c)︰「說言諸法無我,實非無我,何者是我,若法是實、是真、是常、是主、是依性不變易,是名為我。」此涅槃是佛性,在眾生心中稱為如來藏,因此也稱為「我」。同經卷八〈如來性品〉云(大正12‧648b)︰「迦葉白佛言︰世尊!二十五有有我不耶﹖佛言︰善男子!我者即是如來藏義,一切眾生悉有佛性,即是我義,如是我義,從本已來,常為無量煩惱所覆,是故眾生不能得見。」據《涅槃經會疏》卷八所述,一切世間雖說有我,不名佛性,名出世真我為佛性。 又就「作用自在名為我」而言,南本《涅槃經》卷二十一〈高貴德王菩薩品〉云(大正12‧746b)︰「涅槃無我,大自在故,名為大我。云何名為大自在耶﹖有八自在,則名為我。」 所謂八自在,即{1}能示一身以為多身,{2}示一塵身滿於大千界,{3}大身輕舉到遠,{4}現無量類常居一土,{5}諸根互用自在,{6}得一切法而無得法想,{7}說一偈義,經無量劫,義亦不盡,{8}身遍諸處,猶如虛空。 以上所說,即為真我之義,故佛教雖以論述無我為異於外道的特質,但仍有其獨特的「我」論。 〔參考資料〕 《維摩經文疏》卷二;《華嚴經探玄記》卷二;中村元編《自我と無我》;金倉圓照《インド哲學の自我思想》。 返回 總目錄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主宰的意思。佛教說我們通常所執著的我是假我,因為這個我是由五蘊假和合而成,離開了五蘊,根本就沒有我存在。

法相辭典(朱芾煌)

瑜伽八十三卷十六頁云:我者:謂於五取蘊,我我所見,現前行故。 二解 成唯識論一卷一頁云:我,謂主宰。

阿含辭典(莊春江)

attan,1.自己的代稱,如「如是我聞」。2.生命中的「永恆不變、獨存唯一、主宰自在」者,一般有情以此為「輪迴主體」,如「是我、異我」,另譯為「神」,如「真有神」。

「我」在经文中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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