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èn · krodhaḥ
小煩惱地法之一。二十隨煩惱之一。心所名。向有情非情之心,令自心憤怒之精神作用也。
Anger.
to get angry
a grudge
忿總目錄 忿者,依止現前不饒益相瞋之一分,心怒為體,執仗憤發所依為業,當知忿等是假建立,離瞋等外無別性故。
一忿 梵語 krodha。心所之名。在俱舍宗為小煩惱地法之一,十纏之一,唯識宗則以之為小隨煩惱之一。為欲界繫之煩惱,乃修道所斷除之惑。即對不順自心之對境,引生氣怒之情,而發為暴惡之行動,稱為忿。忿由瞋而生,剛烈而強猛,然無餘勢,非長久持續者。〔大乘廣五蘊論、品類足論卷三、雜阿毘曇心論卷二、順正理論卷五十四〕(參閱「七十五法」148、「十纏」697、「小隨煩惱」1249)p4049
梵: krodhaḥ 滿: ushara 蒙: agurlakhu
即忿怒,遇不順意時,輕則忿怒罵人,重則發生打人等不良行為,為二十隨煩惱之一。
瑜伽八十九卷七頁云:若瞋恚纏,能令面貌慘裂奮發;說名為忿。 二解 成唯識論六卷十五頁云:云何為忿?依對現前不饒益境,憤發為性。能障不忿,執仗為業。謂懷忿者,多發暴惡身表業故。此即瞋恚一分為體。離瞋,無別忿相用故。 三解 顯揚一卷七頁云:忿者:謂於現在違緣,令心憤發為體。能障無瞋為業。乃至增長忿為業。 四解 五蘊論四頁云:云何為忿?謂遇現前不饒益事,心損惱為性。 五解 雜集論一卷十六頁云:忿者:依止現前不饒益相,瞋之一分,心怒為體;執仗憤發所依為業。當知忿等是假建立;離瞋等外,無別性故。 六解 廣五蘊論十頁云:云何忿?謂依現前不饒益事,心憤為性。能與暴惡執持鞭杖所依為業。 七解 俱舍論二十一卷五頁云:於情非情,令心憤發;說名為忿。 八解 法蘊足論八卷六頁云:云何忿?謂忿有二種。一、屬愛忿,二、屬非愛忿,屬愛忿者:謂於父母兄弟姊妹妻妾男女,及餘隨一親屬朋友所發生忿怒。如有忿言:如何不與我此物,而與我如是物。如何不與我作此事,而與我作如是事。由此發生諸忿、等忿、遍忿、極忿、已忿、當忿、現忿、熱、極熱、煙、極煙、燄、極燄、兇勃、麤惡、心憤發、起惡色、出惡言、是名屬愛忿。屬非愛忿者:謂有一類,作是思惟:彼今於我,欲為無義,欲為不利益,欲為不安樂,欲為不滋潤,欲為不安隱。然彼於我,已作無義,當作無義,現作無義。諸有於我欲為無義,乃至不安隱,而復於彼,欲為有義,欲為利益,欲為安樂,欲為滋潤,欲為安隱。然復於彼,已作有義,當作有義,現作有義。諸有於我欲為有義,乃至安隱,而復於彼,欲為無義,乃至不安隱。由此發生諸忿,等忿,乃至起惡色,出惡言,是名屬非愛忿。此屬愛非愛,總名為忿。 九解 品類足論三卷二頁云:忿云何?謂忿,等忿,遍忿,極忿,已忿當忿,是名為忿。 十解 界身足論上三頁云:忿云何?謂忿、等忿、遍忿、極忿、已正當忿、是名為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