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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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6 部辞典)

丁福保佛学大辞典

律者法律,儀者儀則,所制之法律,以防遏過非,惡律儀以防遏善事。因而立身之儀則也。通於善惡。善律儀者,大乘義章十曰:「言律儀者,制惡之法,說名為律。行依律戒,故號律義。又復內調亦為律,外應真則,目之為儀。」行事鈔資持記中一之二曰:「通禁制止名律,造作有相名儀。」 無表之戒體(舊云無作),名為律儀,此戒體在人之身中他無表示,故云無表,為不動身口意之作用,故云無作。而一旦得此戒體有防非止惡使人自順律儀之功能,故名之為律儀。梵語三跋羅,義淨譯曰護。以戒體能護人也。大乘義章十曰:「無作之善說為律儀。」俱舍論十四曰:「能遮能滅惡戒相續,故名律儀。」有部百一羯磨一曰:「授與三歸並五尊處成鄔波索伽律儀護。」註曰:「此言護者,梵云三跋羅,譯為擁護。由受歸戒護使不落三途。舊云律儀即當義譯,云是律法儀式。若但云護,恐學者未詳,故兩俱存。明了論已譯為護,即是戒體無表色也。」見無表色條。

Soothill 中英佛学辞典

Rules and ceremonies, an intuitive apprehension of which, both written and unwritten, enables the individual to act properly under all circumstances.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律儀(梵saṁvaraḥ) 指律法儀式。係梵語saṃvaraḥ(音譯三婆邏、三跋羅、三婆囉)之意譯。又作等護、擁護、禁戒、護。關於此詞之語義,《雜心論》卷十云(大正28‧950c)︰「三者等,婆邏者護,謂等護一切眾生。」《有部百一羯磨》卷一亦云(大正24‧455c)︰「此言護者,梵云三跋羅,譯為擁護,由受歸戒護使不落三塗,舊云律儀乃當義譯,云是律法儀式,若但云護,恐學者未詳,故兩俱存,明了論已譯為護,即是戒體無表色。」然對此律儀的解釋,又有二說。一為南山道宣說其義通於善惡兩戒,一為慈恩窺基說唯局於善戒。 關於律儀之種類,可分三類。 (1)別解脫律儀︰或稱別解脫戒,是欲廛戒,謂各別棄捨「身三、語四」之惡,防護其非。 (2)靜慮律儀︰或稱定共戒,為色廛戒,謂得色界定者於定中自能防護身語之非。 (3)無漏律儀︰或稱道具戒或道生律儀。謂發無漏道自有防非止惡的律儀。 此中,後二戒與定心、無漏心俱起,故名隨心轉;然別解脫戒不同於此,故名不隨心轉。從別解脫戒可防「身三、語四」之非而言,又可稱身律儀、語律儀。所謂身律儀即不殺、不盜、不邪淫,語律儀即不虛誑語、不離間語、不粗惡語、不雜穢語。又,別解脫戒有八種之別,即(1)苾芻律儀(比丘戒),(2)苾芻尼律儀(比丘尼戒),(3)正學律儀(六法),(4)勤策律儀(沙彌戒),(5)勤策女律儀(沙彌尼戒),(6)近事律儀(優婆塞戒),(7)近事女律儀(優婆夷戒),(8)近住律儀(八齋戒)。 又,定、道二戒由於能斷惡戒及斷起惡戒的煩惱,故稱斷律儀。又別稱意律儀、遍律儀、根律儀等。所謂遍律儀,指歎稱身、口、意三業。意律儀及根律儀乃將正智及正念名為律儀,即「慧」能簡擇,「念」能憶持,此二力強烈防護制止意及根於境不起諸過患,故名律儀。或稱身律儀、語律儀、意律儀為三律儀,併稱總歎此等為遍律儀,眼根律儀乃至意根律儀等六根律儀合稱根律儀。此外,受別解脫律儀或受畢清淨而持授說行間可分七個階段,又將定、道二戒合而為一,總稱八律儀,即(1)能起律儀,(2)攝受律儀,(3)防護律儀,(4)還引律儀,(5)下品律儀,(6)中品律儀,(7)上品律儀,(8)清淨律儀。此外,又有一種說法,即別解脫律儀等三律儀加上斷律儀而稱為四律儀。 〔參考資料〕 《俱舍論》卷十四;《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三;《雜阿含經》卷十一、卷四十三;《行事鈔資持記》卷下四。 返回 總目錄

法相辭典(朱芾煌)

瑜伽二十二卷十三頁云:有處世尊宣說尸羅名為律儀。如伽他說:諸有惠施主、具戒住律儀,有阿笈摩見、及有果正見。又云:問:何緣世尊宣說尸羅名為律儀?答:由此尸羅清淨善法,是防護性,是息除相,是遠離體;故名律儀。 二解 瑜伽五十三卷三頁云:若遠離思、與不律儀相違。由遠離增上力故;與五根俱行。說名律儀。 三解 瑜伽八十三卷八頁云:言律儀者:謂是遠離自體相故。 四解 瑜伽八十三卷十一頁云:律儀者:由具少欲慈心等故。 五解 瑜伽九十一卷十二頁云:云何律儀?謂如有一、於可愛境,諸雜染心、不忍,不受,不執,不取。設令暫起;尋還棄捨。是名律儀。 六解 無性釋一卷六頁云:所受尸羅,防護過去已生住等身等諸業,如調禦者、極善調攝;故名律儀。 七解 如類有四種中說。 八解 俱舍論十四卷一頁云:能遮能滅惡戒相續,故名律儀。 九解 如增上戒學差別中說。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律是戒律,儀是儀則,謂佛所制定的戒律可以使人防非止惡,乃是吾人立身處世的儀則。

阿含辭典(莊春江)

南傳作「自制」」(saṃvara,另譯為「防護;律儀;攝護」),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自制」(restraint)。即在六根對六境時,保持對合意的不起欲貪,對不合意的不起瞋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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