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緣

yīnyuán · nidān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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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15 部辞典)

丁福保佛学大辞典

一物之生,親與強力者為因,疏添弱力者為緣。例如種子為因,雨露農夫等為緣。此因緣和合而生米。大乘入楞伽經二曰:「一切法因緣生。」楞嚴經二曰:「彼外道等,常說自然,我說因緣。」長水之楞嚴經疏一之上曰:「佛教因緣為宗,以佛聖教自淺至深,說一切法,不出因緣二字。」維摩經佛國品註:「什曰:力強為因,力弱為緣。肇曰:前後相生因也,現相助成緣也。諸法要因緣相假,然後成立。」止觀五下曰:「招果為因,緣名緣由。」輔行一之三曰:「親生為因,疏助為緣。」 梵語尼陀那之譯意。十二部經之一。又云緣起。參照尼陀那條。 四緣之一。因即緣之意。此非因與緣各別而論,親因即名為緣。俱舍論七,謂:「因緣者,五因之性。」六因中,除能作因,餘五因雖總為因緣,而唯識論七唯名同類因為因緣。六因、四緣及十二因緣,各詳見本條。

Soothill 中英佛学辞典

hetupratyaya. Cause; causes; 因hetu, is primary cause, 緣pratyaya, secondary cause, or causes, e. g. a seed is 因, rain, dew, farmer, etc., are 緣. The 十二因緣 twelvenidānas or links are 'the concatenation of cause and effect in the whole range of existence'.

NTI Reader 佛学辞典

opportunity

destiny

according to this

阿毗达磨辞典

因緣總目錄 何等因緣?謂阿賴耶識及善習氣,又自性故差別故、助伴故、等行故、增益故、障礙故、攝受故,是因緣義。

佛光大辭典

一因緣 (一)梵語 hetu-pratyaya。為因與緣之並稱。因,指引生結果之直接內在原因;緣,指由外來相助之間接原因。依此,因緣又有內因外緣、親因疏緣之稱。廣義而言,因即意謂因與緣,包含內因與外緣。 一切萬有皆由因緣之聚散而生滅,稱為因緣生、緣生、緣成、緣起。因此,由因緣生滅之一切法,稱為因緣生滅法;而由因與緣和合所產生之結果,稱為因緣和合。一切萬有皆由因緣和合而假生,無有自性,此即「因緣即空」之理。若以煩惱為因,以業為緣,能招感迷界之果;以智為因,以定為緣,則能招感悟界之果。 此外,俱舍論卷六、卷七等,舉出六因四緣之說,六因即:能作因、俱有因、相應因、同類因、遍行因、異熟因。四緣即:因緣、所緣緣、等無間緣、增上緣。其中,六因中之能作因為四緣中之增上緣,其餘五因則為四緣中之因緣。然唯識家則以六因中之同類因通於因緣與增上緣,以其餘五因為增上緣。同類因,為引生等流果之原因,故又稱自種因。亦即俱舍論等以異性之因引生異性之果為因緣之義;唯識家則以種現相望之因果,及種子之自類相續為因緣之義。〔雜阿含經卷一、大乘入楞伽經卷二、中論卷四觀四諦品、大毘婆沙論卷十六、大乘起信論、成唯識論卷二、瑜伽師地論卷三、卷五、卷三十八、顯揚聖教論卷十八〕(參閱「因」2859、「緣」7688) (二)因即緣之義。指四緣中之因緣。因係引生一切諸法之直接內在原因,與諸法有親密之關係,故稱親因緣。凡具有因緣之狀態者,稱為因緣性。(參閱「四緣」2347) (三)梵語 nidāna 之意譯。又作緣起。為十二部經之第六。(參閱「尼陀那」2407)p2896

唯識名詞白話新解

因緣總目錄  為因與緣的並稱,唯識宗所立四緣之一。因、為引生結果的直接內在原因;緣、指由外來相助的間接原因。依此,因緣又有內因外緣、親因疏緣之稱。廣義而言,因即意謂因與緣,包含內因與外緣。一切萬有,皆由因緣之聚散而生滅,稱為因緣生、緣生、緣起。因此,由因緣生滅的一切法,稱為因緣生滅法;而由因與緣和合所產生的結果,稱為因緣和合。一切萬有皆由因緣和合而假生,無有自性,此即「緣起性空」之理。若以煩惱為因,以業為緣,能招感迷界之果;以智為因,以定為緣,則能招感悟界之果。因緣,又名親因緣,是一切法生起的主要條件,事實上就是第八阿賴耶識中,能生起現行果法的種子。《成唯識論》卷七曰:「因緣,謂有為法親自辨果,此體有二,一、種子,二、現行。」

俗語佛源

因緣總目錄  佛教以「正因緣」遍破古代印度盛行的邪因緣,無因緣兩種法執。正因緣說一切法由內因外緣而生,邪因緣說一切法從時、方、梵天等而生,無因緣說一切法自然而生。既然一切法從因緣而生,生必有滅,故無常;生滅相異,故非一;非一則不自在,不能為主,故必無我;正報既非是我,則依報亦必非我所。以此由淺入深,最後導歸:「萬法是真如(宇宙萬有的終極實在),由不變故;真如萬法,由隨緣故。」因與緣的涵義:《摩訶止觀》卷五下:「招果為因,緣名緣由。」《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一之三:「親生為因,疏助為緣。」後來詩文中以「因緣」泛指原因、緣故。唐·白居易《新豐折臂翁詩》:「問翁臂折來幾年,兼問致折何因緣。」也用因緣來表示緣分,泛指人與人或人與事物之間發生的聯繫。如唐·韓愈《答張籍書》:「因緣幸會,遂得所圖。」(無名氏)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因緣 (一)「因」與「緣」的並稱︰梵語hetu-pra-tyaya。「因」是產生結果的內在直接原因;「緣」是資助因的外在間接條件。依此,因緣又有內因外緣、親因疏緣之稱。一切有為法皆是因緣所生。唯有因,不能生果;唯有緣,亦不能生果。必須因緣和合,方能生果。如「業」為因,「煩惱」為緣,則感迷界之果;「智」為因,「定」為緣,而感悟界之果。「因」恰如穀物的種子,「緣」則如幫助種子成長的雨露水土。種子為親因,藉雨露水土為助緣,如此方能結果實。似此,一切法由因緣而生而滅,稱為因緣生、因緣所生、緣成、緣起等。俱舍家舉六因四緣之說以解析此因緣,所說與唯識家有異。 (二)「因」即「緣」之義︰即產生結果的一切原因總稱為因緣。為四緣(生起認識作用的四種原因──因緣、所緣緣、等無間緣、增上緣)之一。 (三)緣起(pratītya-samutpāda)的另一譯名︰即萬象由因、緣而生一定之果的法則。依此法則而生的現象,稱為因緣所生法,通常以無明、老死等十二緣起加以闡示。大乘佛教認為一切現象皆非單獨存在,乃相依相關而發生者,此稱緣起。十二緣起又稱十二因緣。 (四)意指事之由來、起源︰梵語、巴利語作nidāna,音譯作尼陀那,為十二部經之一。係經典中,說經、律之由來的部分。又稱緣起。 〔參考資料〕 (一)《雜阿含經》卷一;《大乘入楞伽經》卷二;《俱舍論》卷六、卷七;《成唯識論》卷二;《阿毗達磨發智論》;《瑜伽師地論》卷三、卷五、卷三十八。 返回 總目錄

佛學次第統編

因緣總目錄  就因之義分之,說有因緣。因緣者,於一物之生,賦與強力曰因,旁添弱力曰緣。例如種子因也,雨露農夫等緣也。 雖辨因果,應識因緣。若但知因,則惑於緣,因果之義缺矣。

五體清文鑑(佛教部分)

梵: nidānam 滿: turgun be gisurere aimak 蒙: shiltagan ig ögülekhü iin aiimag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凡一事一物之生,本身的因素叫做因,旁助的因緣叫做緣。例如稻穀,種子為因,泥土、雨露、空氣、陽光、肥料、農作等為緣,由此種種因緣的和合而生長穀子。

法相辭典(朱芾煌)

瑜伽五十一卷十七頁云:云何因緣?謂諸色根、根依、及識,此二、略說能持一切諸法種子。隨逐色根,有諸色根種子、及餘色法種子、一切心心法等種子。若隨逐識;有一切識種子、及餘無色法種子、諸色根種子所餘色法種子。當知所餘色法自性,唯自種子之所隨逐。除大種色。由大種色、二種種子所隨逐故。謂大種種子、及造色種子。即此所立隨逐差別種子相續,隨其所應,望所生法,是名因緣。復次若諸色根、及自大種,非心心法種子所隨逐者;入滅盡定,入無想定,生無想天,後時不應識等更生。然必更生。是故當知心心所種子,隨逐色根。以此為緣,彼得更生。復次若諸識、非色種子所隨逐者;生無色界異生,從彼壽盡業盡沒已,還生下時,色無種子,應不更生。然必更生。是故當知諸色種子,隨逐於識。以此為緣,色法更生。又云:復次此所建立種子道理,當知且依未建立阿賴耶識聖教而說。若已建立阿賴耶識;當知略說諸法種子,一切皆依阿賴耶識。又彼諸法,若未永斷,若非所斷;隨其所應,所有種子隨逐應知。 二解 如四緣中說。 三解 如十二分教中說。 四解 瑜伽八十五卷十二頁云:因緣者:謂諸行種子。 五解 顯揚六卷八頁云:因緣者:謂諸經中列請者姓名已,而為宣說;及諸所有毗奈耶攝有緣起教別解脫戒經等;是為因緣。 六解 成唯識論二卷十六頁云:能熏生種,種起現行,如俱有因,得士用果。種子前後自類相生,如同類因,引等流果。此二於果,是因緣性。除此,餘法皆非因緣。設名因緣;應知假說。 七解 成唯識論七卷十七頁云:一、因緣。謂有為法、親辦自果。此體有二。一、種子,二、現行。種子者:謂本識中善染無記諸界地等功能差別,能引次後自類功能,及起同時自類現果。此唯望彼是因緣性。現行者:謂七轉識及彼相應所變相見性界地等,除佛果善,極劣無記,餘熏本識,生自類種。此唯望彼是因緣性。第八心品,無所熏故;非簡所依,獨能熏故;極微圓故;不熏成種。現行同類,展轉相望,皆非因緣。自種生故。一切異類,展轉相望,亦非因緣。不親生故。有說:異類同類現行展轉相望為因緣者;應知假說,或隨轉門。有唯說種是因緣性;彼依顯勝,非盡理說。聖說轉識與阿賴耶展轉相望為因緣故。 八解 集論三卷三頁云:何等因緣?謂阿賴耶識、及善習氣。又自性故,差別故,助伴故,等行故,增益故,障礙故,攝受故;是因緣義。自性者:謂能作因自性。差別者:謂能作因差別。略有二十種。一、生能作。謂識和合望識。二、住能作。謂食望已生及求生有情。三、持能作。謂大地望有情。四、照能作。謂鐙等望諸色。五、變壞能作。謂火望薪。六、分離能作。謂鎌等望所斷。七、轉變能作。謂工巧智,等望金銀等物。八、信解能作。謂煙望火。九、顯了能作。謂宗因喻,望所成義。十、等至能作。謂聖道望涅槃。十一、隨說能作。謂名想見。十二、觀待能作。謂觀待此故,於彼求欲生。如待飢渴,追求飲食。十三、牽引能作。謂懸遠緣。如無明望老死。十四、生起能作。謂鄰近緣。如無明望行。十五、攝受能作。謂所餘緣。如田水糞等,望穀生等。十六、引發能作。謂隨順緣。如正事王,令王悅豫。十七、定別能作。謂差別緣。如五趣緣,望五趣果。十八、同事能作。謂和合緣。如根不壞,境界現前,作意正起,望所生識。十九、相違能作。謂障礙緣。如雹望穀。二十、不相違能作。謂無障礙緣。如穀無障。助伴者:謂諸法共有而生;必無缺減。如四大種及所造色,隨其所應。等行者:謂諸法共有等行所緣,必無缺減。如心心所。增益者:謂前際修善不善無記法故;能令後際善等諸法,展轉增勝,後後生起。障礙者:謂隨所數習諸煩惱故;隨所有惑,皆得相續增長堅固;乃令相續遠避涅槃。攝受者:謂不善、及善有漏法。能攝受自體故。 九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二十六卷十五頁云:因緣云何?謂諸經中,遇諸因緣而有所說。如義品等種種因緣。如毗奈耶作如是說:由善財子等最初犯罪;是故世尊集苾芻僧,製立學處。

阿含辭典(莊春江)

1.緣起(paṭiccasamuppāda)的另譯。2.「尼陀那」(nidāna)的另譯,參看「尼陀那」。

「因緣」在经文中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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