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ìtā
二利之一。利益他人也。無量壽經上及讚阿彌陀佛偈曰:「自利利他力圓滿。」淨土論曰:「應知由自利故則能利他,非是不能自利而能利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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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他總目錄 佛教有「二利」之說,上求佛法為「自利」,下化眾生為「利他」。如《無量壽經》捲上:「自利利人,人我兼利。」利人,即利他。利他是大乘佛教行菩薩道,普度一切眾生的特徵。利他是在自利的基礎上進行的。如唐·伽才《淨土論》所說:「應知由自利故,則能利他;非是不能自利而能利他也。」佛教認為,不具備由自利而修得的智慧、定力、正見、慈悲等,就無法真正地利他。其他宗教教義也多包含利他的內容。近代西方倫理學家孔德創「利他主義」,認為道德的原則就是使利己的衝動從屬於利他。(李明權)
利益他人,為二利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