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人口舌所發之聲,發自有情之四大種者,謂之有執受大種為因。如木石等之聲,發自非情之四大種者,謂之無執受大種為因。此二種之聲,各有言語之聲與不然。謂之有情名非有情名。即發自有執受之大種,而為言語之聲者。如尋常之語聲(是一),同發自有執受之大種,而不為言語之聲者,如拍手之聲(是二),次發自無執受之四大而為言語之聲者,如佛陀以神通力變作化人之言語(是三),又同發自無執受之大種而不為言語者。如溪聲水音(是四)。已上四種,又各分可意不可意(即好惡)之二聲而為八種。
一八種聲 (一)指俱舍論卷一所說有情非有情之八種聲音。聲發自有情之四大種者,稱為有執受大種為因(如人口舌所發之聲);發自非有情之四大種者,稱為無執受大種為因(如木、石等之聲)。此二種各有言語與非言語之聲,稱有情名、非有情名。發自有執受之大種而為言語之聲者,如尋常之語聲;不為言語之聲者,如拍手之聲。發自無執受之四大種而為言語之聲者,如佛陀以神通力變作化人之言語;不為言語之聲者,如溪水之聲。以上四種又各分為可意、不可意(即好與惡)二聲,合為八種。 (二)指八種清淨音。(參閱「八音」435)p459
如聲差別多種中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