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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23 部辞典)

丁福保佛学大辞典

心所法之名。於諸法之實體,與三寶之淨德,世出世之善根,深為信樂。使心澄淨是為信。唯識論六曰:「云何為信?於實德能信忍樂欲心淨為性,對治不信樂善為業。」俱舍論四曰:「信者令心澄淨。」頌疏四曰:「信者澄淨也,如水精珠能澄濁水,心有信珠令心澄淨。」大乘義章二曰:「於三寶等淨心不疑名信。」晉華嚴經六曰:「信為道元功德母,增長一切諸善法,除滅一切諸疑惑,示現開發無上道。」菩薩本業經下曰:「若一切眾生,初入三寶海,以信為本。住在佛家,以戒為本。」智度論一曰:「佛法大海,信為能入,智為能度。(中略)復以經中說信為手,如人有手入寶山中自在能取,若無手不能有所取。有信人亦如是,入佛法無漏根力覺道禪定寶山中自在所取。」

Soothill 中英佛学辞典

śraddhā. Faith; to believe; belief; faith regarded as the faculty of the mind which sees, appropriates, and trusts the things of religion; it joyfully trusts in the Buddha, in the pure virtue of thetriratnaand earthly and transcendental goodness; it is the cause of the pure life, and the solvent of doubt. Two forms are mentioned: (1)adhimukti, intuition, tr. by self-assured enlightenment. (2)śraddhā, faith through hearing or being taught. For theAwakening of Faith,Śraddhotpāda, v. 起信論.

NTI Reader 佛学辞典

to believe; to trust

a letter

evidence

…该来源共 15 条释义

阿毗达磨辞典

信總目錄 信者,於有體有德有能忍可清淨希望為體,樂欲所依為業,謂於實有體起忍可行信,於實有德起清淨行信,於實有能起希望行信,謂我有力能得能成。

佛光大辭典

一信 梵語 śraddhā。音譯捨攞馱。心所(心之作用)之名。為七十五法之一,亦為百法之一。為「不信」之對稱。即對一對象,能令其心與心之作用產生清淨之精神作用,故「唯信能入」為進入佛道之初步。俱舍宗立為十大善地法之一,唯識宗則立為善心所之一。反之,則稱為「不信」,為俱舍宗十大煩惱地法之一、唯識宗則為八大隨煩惱之一。成唯識論卷六(大三一‧二九中):「云何為信?於實、德、能,深忍、樂、欲,心淨為性,對治不信,樂善為業。」 又同書謂信有三種:(1)信實有,謂於諸法之實事理中深信忍故。(2)信有德,謂於三寶真淨之德中深信樂故。(3)信有能,謂於一切世、出世之善中,深信有力能得能成,起希望故。 信步入道之第一部,故菩薩五十二階位中即以十信位為首,五根或五力中亦分別以信根、信力為最初。六十華嚴經卷六賢首菩薩品(大九‧四三三上):「信為道元功德母。」大智度論卷一(大二五‧六三上):「佛法大海,信為能入,智為能度。」皆是此義,故諸經論中,有關勸發起信之處特多。此外,關於所信之法,諸經論所說亦有別,俱舍論舉出四諦、三寶、善惡業果等事理之法,雜阿含經卷三十則謂佛法僧及聖戒等四證淨信。梁譯攝大乘論卷七主張信有如下三處:(1)信自性住佛性之實有,(2)信其之可得,(3)信其有無窮之功德。大乘起信論則強調對真如及佛法僧之信心。〔舊華嚴經卷六賢首菩薩品、大毘婆沙論卷二十九、入阿毘達磨論卷上、俱舍論卷四、品類足論卷三〕p4691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信(梵śraddhā) 指能令心澄淨,對佛、菩薩、教法等不起疑心的精神作用。亦即信心、信仰。俱舍宗將之列為十大善地法之一,唯識宗立之為十一善心所之一。 日僧空海〈三昧耶戒序〉謂,為欲決定堅固無退失,故發信心,又說信心有十義,即澄淨、決定、歡喜、無厭、隨喜、尊重、隨順、讚歎、不壞、愛樂。在佛法的修行過程中,信心向被視為最重要的入手處,如新譯《華嚴經》卷十四云(大正10‧72b)︰「信為道元功德母,長養一切諸善法,斷除疑網出愛流,開示涅槃無上道。」又,《大智度論》卷一也說,佛法大海,信為能入;又說,若人心中有信清淨,其人則能入佛法,若無信則不能入。因此信列居五根之首。所謂五根,即信、精進、念、定、慧。 在學佛的歷程中,信心貫徹一切,依其次第,可分為三階段,即(1)信可︰或稱信忍。即由深刻的理解而起的淨信,屬信解位。(2)信求︰即由確立信解而精進修學,屬解行位。(3)證信︰又作證淨。即由實踐而證得沒有疑惑的淨信成就。 關於信心的內容,《大乘起信論》說有四種信心,即信真如、信佛有無量功德、信法有大利益、信僧能正修行而自利利他,此為大乘之一般性說法。另有解信、仰信之說。各宗派中,重視信心者,尤以淨土法門為最,彼乃依《無量壽經》等經所說,強調對阿彌陀佛本願的信心。善導《觀經疏》〈散善義〉中曾說機法二種信心,日本的淨土真宗,更認為只有信心才能往生,故立「信心為本」之說。該宗始祖親鸞即以「信」作為其教說的四綱目之一。 ◎附一︰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五章第三節(摘錄) 「信」(śraddhā),在「佛法」──根本佛法中,是沒有重要性的。因為傳統的,神的教說,才要求人對他的信仰。釋尊從自覺而得解脫,應機說法,是誘發、引導,使聽者也能有所覺悟,得到解脫,這是證知而不是信仰。所以佛說修持的聖道,如八正道、七菩提分、四念住、四神足、四正斷,都沒有信的地位;一向是以「戒、定、慧」為道體的。如舍利弗(śāriputra)見到了馬勝(Aśvajta)比丘,聽他所說的「因緣偈」,就有所悟入,這裏面是用不著信的。這一意義,表示得最明確的,如《雜阿含經》卷二十一(大正2‧152c)說︰「尼犍若提子語質多羅長者言︰汝信沙門瞿曇得無覺無觀三昧耶﹖質多羅長者答言︰我不以信故來也。(中略)質多羅長者語尼犍若提子︰我已(中略)常住此三昧,有如是智,何用信世尊為﹖」 質多羅(Citra)長者不是信仰瞿曇(Gautama)沙門──釋尊有「無覺無觀三昧」(即「無尋無伺三摩提」),而是自己證知了無覺無觀三昧,能夠常住在這樣的三昧中。對長者來說,這不是信仰,信仰是沒有用的。這充分表示了佛法的特性。 佛法重自證而不重信仰,但在佛法廣大的傳揚起來,出家弟子多了,也得到了國王、長者們的護持。那時的宗教界、社會大眾,希求解脫,或希求現生與來生的福樂,飢渴似的仰望著釋尊,希望從釋尊而有所滿足。這種對佛的敬仰、愛樂心,與一般宗教的信心,是有共同性的。「信」終於成為道品的內容,在精進、念、定、慧之上,加「信」而名為「五根」、「五力」。起先,這是對佛的信心,如說︰「聖弟子於如來所,起信心,根本堅固,諸天、魔、梵、沙門、婆羅門,及諸世間法所不能壞,是名信根。」「若聖弟子於如來(發)菩提心所得淨信心,是名信根。」(中略)「信」有一般宗教的信仰意味,也就有類似一般宗教的作用。在這方面,「隨念」與「證淨」,大致是相通的,現在也就總合來說。為什麼要修「三隨念」、「四證淨」﹖(1)對於病者,主要是在家患病者的教導法,使病者依「隨念」、「證淨」而不致陷於憂苦,因為死了會生天的。(2)在曠野,在樹下、空舍,「有諸恐怖心驚毛豎」,可依三隨念而除去恐怖。(3)聽說佛要離去了,見不到佛了,心裏惆悵不安,也可以念佛、法、僧。依念佛,念佛、法、僧,四證淨,而不會憂苦恐怖不安,經中曾舉一比喻,如《雜阿含經》卷三十五(大正2‧254c~255a)說︰「天帝釋告諸天眾︰汝等與阿須倫共鬥戰之時,生恐怖者,當念我幢,名摧伏幢。念彼幢時,恐怖得除。(中略)如是諸商人︰汝等於曠野中有恐怖者,當念如來事、法事、僧事。」 這是從印度宗教神話而來的比喻。世間上,確有這一類的作用,如軍隊望見了主將的軍旗,會勇敢作戰。如軍旗倒下(或拔去)而看不到了,就會驚慌而崩潰下來。念佛,念佛、法、僧,會感覺威德無比的力量,支持自己。一般宗教的神力加被,就是這樣。所以信的應用於修行,意味著「自力不由他」的智證的佛法,一部分向他力的方向轉化。(中略) 將「信」引入佛法,攝受那些信行人,而終於要導入智慧的觀察分別忍,才符合佛法的正義。 ◎附二︰〈四信〉(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一)指《大乘起信論》中所說的信真如、信佛寶、信法寶、信僧寶等四種信心。又稱四種信心。「信真如」,謂相信諸佛之師、眾行之源的真如,並樂念觀察。「信佛寶」,謂信報佛有無量功德,常念親近,供養恭敬,發起善根,願求一切智。「信法寶」,謂信行法有能除慳貪等大利益,常念修行諸波羅蜜。「信僧寶」,謂信登地以上大菩薩僧,能自利利他,故常樂親近,求學如實之行。 此外,有信無行,則其信不堅;信若不堅,遇緣則散。故於此四信之外有五行,修之方能成四信。 (二)指聞《法華經》〈分別功德品〉所說的佛壽命之長遠,而分一念信解、略解言趣、廣為他說、深信觀成等四品,此為天台家所說。對滅後五品而言,此四品又稱現在四信。「一念信解」,謂聞佛壽命長遠,信解三千諸法,法爾無作,法界一如。「略解言趣」,謂進而對他人略加說述。「廣為他說」,謂更為他人廣說。「深信觀成」,謂修觀想行。此中,初二品是聞慧位,第三品是思慧位,第四品是修慧位。 (三)指《維摩經》中所說的信佛、信法、信僧、信戒之四不壞信。又作四不壞淨。 ◎附三︰《成唯識論》卷六(摘錄) 云何為信﹖於實德能深忍樂欲,心淨為性。對治不信,樂善為業。然信差別,略有三種。(一)信實有。謂於諸法實事理中,深信忍故。(二)信有德。謂於三寶真淨德中,深信樂故。(三)信有能。謂於一切世出世善,深信有力能得能成,起希望故。由斯對治不信彼心,愛樂證修世出世善。忍,謂勝解。此即信因。樂欲,謂欲。即是信果。確陳此信自相是何﹖豈不適言心淨為性。此猶未了彼心淨言。若淨即心,應非心所。若令心淨,慚等何別﹖心俱淨法,為難亦然。此性澄清,能淨心等。以心勝故,立心淨名。如水清珠,能清濁水。慚等雖善,非淨為相。此淨為相。無濫彼失。 又諸染法,各別有相。唯有不信,自相渾濁,復能渾濁餘心心所。如極穢物,自穢穢他。信正翻彼,故淨為相。有說︰信者,愛樂為相,應通三性。體應即欲。又應苦集,非信所緣。有執信者,隨順為相,應通三性。即勝解欲。若印順者,即勝解故。若樂順者,即是欲故。離彼二體,無順相故。由此應知心淨是信。 〔參考資料〕 《入阿毗達磨論》卷上;《阿毗達磨俱舍論》卷四;《大毗婆沙論》卷二十九;舊譯《華嚴經》卷六;《大智度論》卷一;《雜阿含經》卷三十;曇鸞《往生論註》卷下。 返回 總目錄

佛學次第統編

信總目錄  一切行道人,首須具足正信,蓋凡夫有著,道人具信,所謂信者: 因果 世、出世。        六大 一切唯六大所造。 世間因果 業、報。       三大 體、相、用。 出世間因果 修、證。      三諦 真、俗、中。 因果差別 凡聖各有種種差別不同。三句 菩提心、大慈悲、方便。 人天業報 善、惡、樂、苦。   三寶 佛、法、僧。 天業報 定、散、樂、苦。    四信 根本、佛、法、僧。 四諦 苦、集、滅、道。     大日 大日如來,心王覺體,遍一切處。 十二因緣 略。         能得涅槃 求證涅槃,涅槃可得。 實相 親證實相,方為究竟。   三無差別 心、佛、眾生,三無差別。 佛性 人人皆有佛性。      定可成佛 人已定可成佛。 一心 唯是一心,心外無法可說。 與佛不異 人已與佛不異。 唯心 三界唯心。        修即成佛 人已修即成佛。 唯識 萬法唯識。        本來是佛 人已本來是佛。 即身成佛 人已即身成佛。    情非情同成佛道 心色是一,情與無情, 同成佛道。

新集藏經音義隨函錄(可洪)

上羊剩反

法相辭典(朱芾煌)

瑜伽八十三卷二頁云:若即於彼補特伽羅處所而起故,名為信。 二解 如八種斷行中說。 三解 顯揚一卷五頁云:信者:謂於有體、有德、有能、心淨忍可為體。斷不信障為業。能得菩提資糧圓滿為業。利益自他為業。能趣善道為業。增長淨信為業。如經說:於如來所、起堅固信。 四解 成唯識論六卷一頁云:云何為信?於實德能、深忍樂欲,心淨為性。對治不信,樂善為業。然信差別、略有三種。一、信實有。謂於諸法實事理中,深信忍故。二、信有德。謂於三寶真淨德中,深信樂故。三、信有能。謂於一切世出世善,深信有力能得能成;起希望故。由斯對治不信彼心,愛樂證修世出世善。忍、謂勝解。此即信因。樂欲、謂欲。即是信果。確陳此信自相是何?豈不適言心淨為性。此猶未了彼心淨言。若淨即心;應非心所。若令心淨;慚等何別?心俱淨法,為難亦然。此性澄清,能淨心等。以心勝故;立心淨名。如水清珠,能清濁水。慚等雖善;非淨為相。此淨為相。無濫彼失。又諸染法,各別有相。唯有不信,自相渾濁,復能渾濁餘心心所。如極穢物,自穢穢他。信正翻彼,故淨為相。有說:信者:愛樂為相,應通三性。體應即欲。又應苦集,非信所緣。有執信者,隨順為相。應通三性。即勝解欲。若印順者;即勝解故。若樂順者;即是欲故。離彼二體,無順相故。由此應知心淨是信。 五解 雜集論一卷十一頁云:信者:於有體有德有能,忍可清淨希望為體;樂欲所依為業。謂於實有體,起忍可行信。於實有德,起清淨行信。於實有能,起希望行信。謂我有力能得能成。 六解 五蘊論三頁云:云何為信?謂於業果諸諦寶中,極正符順,心淨為性。 七解 廣五蘊論五頁云:云何信?謂於業果諸諦寶等,深正符順,心淨為性。於業者:謂福非福不動業。於果者:謂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果。於諦者:謂苦集滅道諦。於寶者:謂佛法僧寶,於如是業果等,極相符順;亦名清淨。及希求義。與欲所依為業。 八解 俱舍論四卷四頁云:此中信者:令心澄淨。有說:於諦實業果中,現前忍許;故名為信。 九解 品類足論一卷三頁云:信云何?謂心澄淨性。 十解 品類足論三卷一頁云:信云何?謂信性、增上信性、忍可、欲作、欲為欲造、心澄淨性,是名為信。 十一解 入阿毗達磨論上七頁云:信、謂令心於境澄淨,謂於三寶因果相屬有性等中,現前忍許;故名為信。是能除遣心濁穢法。如清水珠,置於池內;令濁穢水、皆即澄清。如是信珠,在心池內,心諸濁穢、皆即除遣。信佛證菩提,信法是善說,信僧具妙行,亦信一切外道所迷緣起法性;是信事業。

「信」在经文中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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