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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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9 部辞典)

丁福保佛学大辞典

一安陀會衣Antarvāsa,五條袈裟。二鬱多羅僧衣Uttrāsaṅga,七條袈裟。三僧伽梨衣Saṁghāti,九條乃至二十五條袈裟。見行事鈔下之一。 佛制稱為衣者,袈裟也。後世別袈裟與衣。稱三衣為袈裟。種種僧衣。咸有別名。三衣者:一、僧伽梨Saṅghāṭi,譯言眾聚時衣。大眾集會為授戒說戒等嚴議時著之。二、鬱多羅僧Uttarāsaṅga,譯言上衣。在安陀會上著之。三、安陀會Antarvāsaka,譯言中著衣。襯體而著之。三衣皆為方形。縫綴數多之小片者,故隨其條數而分三衣。五條為安陀會。七條為鬱多羅僧。九條已上為僧伽梨,特稱僧伽梨為大衣。見袈裟條。

Soothill 中英佛学辞典

The three regulation garments of a monk, 袈裟 kaāṣāya, i.e. 僧伽梨 saṅghāṭī, assembly robe; 鬱多羅僧 uttarāsaṅga, upper garment worn over the 安陀會 antarvāsaka, vest or shirt.

南山律学辞典

行事鈔‧二衣總別篇:「增一云,如來所著衣,名曰袈裟;所食者名為法食。此袈裟衣,從色得名,下文染作袈裟色,味有袈裟味。若據此土所翻,通名為臥具,即三十中,臥具者三衣總名,如文中。」  資持記釋云:「釋名中,總名者,上、中、下衣同一號故。增一但有梵名,前後所引經律,多號袈裟。真諦雜記云,袈裟是外國三衣都名,名含多義,或名離塵服斷六塵故,或名消瘦服割煩惱故,或名蓮華服離染著故,或名間色服三如法色成故。註中,初示梵號。從色名者,即經所謂壞色衣也。下文,即後引 云,此翻不正色染是也。袈裟味者,此示非正衣名。疏云,如六味中,有袈裟味,可是衣也。若下,次辨古翻。三十中者,即蠶綿、二毛、減六年四戒。」(事鈔記卷三○‧五‧九)含註戒本隨講別錄:「袈裟味,六味之雜味也。」(含註戒本隨講別錄二四)

佛光大辭典

一三衣 梵語 trīṇi cīvarāṇi,巴利語 tīṇi cīvarāṇi。乃指印度僧團所准許個人擁有之三種衣服,即:(1)僧伽梨(梵 Saṃghāti,巴同),即大衣、重衣、雜碎衣、高勝衣。為正裝衣,上街托鉢時,或奉召入王宮時所穿之衣,由九至二十五條布片縫製而成。又稱九條衣。(2)鬱多羅僧(梵 uttarāsaṅga,巴同),即上衣、中價衣,又稱入眾衣。為禮拜、聽講、布薩時所穿用,由七條布片縫製而成,故又稱七條衣。(3)安陀會(梵 antarvāsa,巴 antaravāsaka),即中著衣、中宿衣、內衣、五條衣。為日常工作時或就寢時所穿著之貼身衣。 以上皆規定以壞色(梵 kaṣāya)製成,故又稱為袈裟。中日二國,三衣日趨形式化,而有各種袈裟之製作,惟有七條、五條袈裟等仍是依照印度法衣之規定製成。比丘尼在此三衣之外,尚有穿在三衣裡面之左肩與兩腋之僧祇支(梵 saṃkakṣikā,巴 saṅkacchika,覆肩衣),以及覆於腰部之厥修羅(梵 kusūla,下裙),合稱為比丘尼五衣。後逐漸亦准許比丘如此穿著。 三衣之製法,規定頗詳細。即將一整塊布,切割成長短不一之小布片,縱的縫合之後,再以規定之條數作橫的縫合。由此種裁剪樣式觀之,亦稱為田相。此一製法,因部派不同,細節上亦有差異。我國與日本之製法趨向華美化,僅在裁割方法上沿襲舊規。由於其製作特殊,故不為其他地方所採用。穿著此種衣服,可令人捨棄欲望,且不虞被盜。另有不按規定裁製者,稱為縵衣。他人丟棄之穢布洗淨後所縫製之衣,稱為糞掃衣(梵 pāṃsu-kūla,衲衣)。此外,尚有以棄置於墳墓、包裹屍體,及被老鼠咬過之舊衣布料所製成者。〔摩訶僧祇律卷二十三、薩婆多毘尼毘婆沙卷四、大智度論卷六十八、分別功德論卷四、大比丘三千威儀卷上〕(參閱「袈裟」6025)p752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三衣(梵trīṇi cīvarāṇi,巴tīṇi cīvarāṇi) 依佛教戒律的規定,比丘所可擁有的三種衣服,謂之三衣。即︰僧伽梨(saṃghāti)、鬱多羅僧(uttarāsaṅga)、安陀會(梵antar-vasa,巴antaravāsaka)。此三衣總稱為支伐羅(cīvara)。由於三衣依規定皆須以壞色(濁色,即袈裟色)布料製成,故又稱為袈裟(kaṣāya)。茲略述三衣如次︰ (1)僧伽梨︰即大衣、重衣、雜碎衣、入聚落衣、高勝衣,為上街托缽或奉召入王宮時所穿之衣,由九至二十五條布片縫製而成,又稱九條衣。 (2)鬱多羅僧︰即上衣、中價衣、入眾衣,為禮拜、聽講、布薩時所穿著之衣,由七條布片縫製而成,故又稱七條衣。 (3)安陀會︰即內衣、中宿衣、中衣、作務衣、五條衣,為做日常勞務時或就寢時所穿著。 比丘尼除此三衣外,另加僧祇支(梵saṃ-kakṣikā,巴saṅkacchika)及厥修羅(kusūla),合稱比丘尼五衣。僧祇支,即覆肩衣,穿在三衣裏面,裹覆左肩與兩腋之衣。厥修羅,即下裙,覆於腰部之衣。 關於三衣的制訂緣由,頗有異說。依《十誦律》所載,瓶沙王請佛制僧衣,以別於外道衣;佛到南山遊行,見良田畦畔齊整,遂命阿難根據田相裁製深摩根衣。依《四分律》所載,佛鑑於比丘眾渡恒河時現雜亂相,遂制三衣之數。《有部毗奈耶》卷三十九則載,六群比丘穿著白色衣,受到居士譏嫌,故佛制比丘須著三種壞色衣。 三衣之色相,以青黃赤白黑五正色及緋紅紫綠碧五間色為非法,必壞之,染成莤、泥、木蘭三如法色。三衣之重數亦有制限,如係新衣,則大衣二重、餘二衣一重;若屬故衣,則大衣四重、餘二衣二重;若新故兩者併用,則大衣新一重、故二重。 雖然三衣是以施主所施之故弊衣截綴而成,但仍須勤加守護,著大衣時不得做搬運木石、拔草鋤土或掃地等粗重作務,所謂護三衣如護身皮,護缽如護眼目。《十誦律》載,所行處衣缽俱而無所顧戀,猶如飛鳥,若比丘入聚落不持三衣者,得突吉羅罪。 〔參考資料〕 《大比丘三千威儀》卷上;《玄應音義》卷十五;《南海寄歸內法傳》卷一;《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中二之二、卷下一之一;《釋氏要覽》卷上;《大乘法相宗名目》卷六(中);《作法集》;《乳味鈔》卷十九。 返回 總目錄

佛學次第統編

三衣總目錄  比丘應具三衣,即袈裟也。袈裟者,以布切細長條橫縫合成,由其所切之條數而分種種。 一、安陀會衣 為五條之袈裟,名下衣,平常著之。 二、鬱多羅僧衣 為七條之袈裟,名中衣,在寺內之眾中為禮誦齋講著之。 三、僧伽梨衣 為九條乃至二十五條之袈裟,名上衣,為出外時及其他嚴儀之時著之。

釋氏要覽

三衣總目錄  蓋法衣有三也。一僧伽梨(即大衣也)。二欝多羅僧(即七條也)三安陀會(即五條也。此是三衣也。若呼七條。偏衫。裙。為三衣者。誤之也)。慧上菩薩經云。五條名中著衣。七條名上衣。大衣名眾集時衣 ○四分律云。應作安陀會。儭體衣。欝多羅僧。僧伽梨。入聚落著 ○增輝記云。三衣之名。無正翻譯。皆從人強名之也。謂。見安陀會。有五幅。便喚作五條。見欝多羅僧有七幅。便呼為七條。見大衣條數多。故名雜碎衣也。夫大衣者。三衣中主。最為殊勝故。若從用名。入王宮時入聚落時衣也。七條名中價衣。謂不貴大衣不賤五條故。若從用名入眾衣也。五條名下衣。謂在七條下故。若從用名園中行道雜作衣也(園即寺院) ○雜阿含經云。修四無量者。並剃除鬚髮服三法衣 ○僧祇律云。三衣者賢聖沙門之摽幟也 ○四分律云。三世如來。並著如是衣 ○智度論云。佛弟子。住於中道。故著三衣 ○薩婆多論云。欲現未曾有法故。九十六種外道無此三名。為異外道故。著三衣 ○華嚴經云。為捨離三毒故 ○戒壇經云五條斷貪。身業也。七條斷嗔。口業也。大衣斷癡。心業也。 ○增輝記問云。何不增四。咸二。惟三也。答三奇數屬陽。陽能生萬物。今制三衣。表生萬善。取益物之義也。 統名 袈裟者。蓋從色彰稱也。梵音具云迦羅沙曳。此云不正色 ○四分律云。一切上色衣不得畜。當壞作迦沙色。今略梵語也又名壞色 ○業疏云。本作迦沙。至梁葛洪撰字苑下方添衣。言道服也。別名大集經云。袈裟名離染服 ○賢愚經云出世服 ○如幻三昧經云。無垢衣。又名忍辱鎧。又名蓮華衣。謂不為欲泥染故。又名幢相謂不為邪所傾故。又名田相衣。謂不為見者生惡故。又名消瘦衣。謂著此衣煩惱消瘦故。又名離塵服。去穢衣。又名振越。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安陀會、鬱多羅僧、僧伽黎。安陀會華譯為中著衣,五條製成;是平常起臥時著的;鬱多羅僧華譯為上衣,七條製成,是作法事入眾時所披的;僧伽黎華譯為眾聚時衣,又稱為大衣,由九條至二十五條製成,是做大法會,或是見國家元首重臣時所穿的。

阿含辭典(莊春江)

另譯作「三法衣、三法服」(ticīvara),出家眾所能隨身保有的三件衣服,即「大衣、上衣、內衣」,參看「持三衣」、「法服」。

「三衣」在经文中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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