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性十二名之一。真如之妙理,必在一切諸法中住,故名法住。
Dharma abode, i. e. the omnipresent bhūtatathatāin all things.dharmasthititā, continuity of dharma.
一法住 (一)為法性十二名之一。真如之妙理,必住於一切諸法中,故稱法住。〔大般若經卷三六O〕(參閱「法性」4246、「真如」5300) (二)(1723~1800)日本新義真言宗大和長谷寺之第三十二世。大和石上郡人。字智幢。十六歲隨快範上人剃髮。於法隆寺學律儀,後登豐山,師事無等、親快等諸師。復遊歷諸國。著作頗多,有大日經玉振鈔十卷、攝八轉義五卷、補八囀義一卷、略八囀義一卷、十句義記二卷等三十餘卷。〔法住僧正傳〕p4237
法住總目錄 法性十二名之一。真如之妙理,必在一切諸法中住,故名法住。
諸法住於其位,如如不動。
正法(緣起、四聖諦)的安住性;持續穩定性。南傳作「法安住性」(dhammaṭṭhitatā,直譯為「法的住立性」),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法的安定」(the stableness of the Dhamma),並在《相應部12相應34經》的註解中說,他將「dhammaṭṭhitati」譯為「法的安住性」(stability of the Dhamma),這是指「條件性的法則;制約性的法則」(the principle of conditionality),而這兩個詞(dhammaṭṭhitatā, dhammaṭṭhitati)似乎是同義詞。水野弘元的《巴利語辭典》則將「dhammaṭṭhitatā」譯為「法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