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香燈 謂焚香與燃燈。釋惠洪之詩:「一室香燈夢寢餘。」謝枋得之圓峰道院祠堂記:「朔望有齋饌,晨夕有香燈,如士大夫之奉家廟。」後世寺廟中掌管佛堂之焚香、燃燈等工作者,亦稱為香燈。p5064
香燈 本謂焚香與燃燈。如《孝經緯》〈援神契〉云︰「古者祭祀有燔燎,至漢武祠太乙,始用香燈。」謝枋得〈圓峰道院祠堂記〉云︰「朔望有齋饌,晨夕有香燈,如士大夫之奉家廟。」其後寺院中用以指掌管殿堂之供香、燃燈等職者,但有時也指負責整理殿堂、潔淨佛像及供器,或販售香燭、撞鐘擊鼓、照顧雲水堂的僧眾。 ◎附︰Holmes Welch著‧阿含譯《近代中國的佛教制度》第一章第二節(摘錄) 每一處佛壇都有一位「香燈」,其職責在保持油燈與香火點亮著,不僅是清潔佛像與供器,且要使他所管的整間屋整潔。在「大殿」則有兩位「香燈」,上席的稱為「殿主」。殿主的職務是重要的,他所管之處不只是大多數主要儀式舉行之道場,也因為有很多「香客」來燒香之故,與香客之間的接觸,使他能為寺院多親近他們。(中略)除了屋裏的事務以及參加不甚重要的儀式以外,殿主和他的同伴「香燈」常要做撞大鐘和擊大鼓的工作,此乃每一天之開始與終了之訊號(在「夜巡」發訊之前後)。上午約三點三刻,撞鐘一0八響,然後鼓聲繼起。晚上約十點鐘,則其次序反而倒過來。在有些寺院則另有一位「鐘頭」和一位「鼓頭」,可能就住在鐘鼓樓上,這種情形在華北比江蘇省更為常見。 「香燈」在其服務之處所,還有其他職責。譬如在雲水堂,他伺候住在那裏的僧眾,給他們茶和熱水用,替他們拿洗衣用的盆,當他們不在時,替他們看管物件。若是在念佛堂,則須幫助「管堂」照看所有住僧們──在那裏多數是自覺老弱,不支於禪堂之嚴格規定,而仍欲參加於日常宗教修行的僧侶們。 返回 總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