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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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4 部辞典)

丁福保佛学大辞典

Homa,又作護魔,呼麼。譯曰燒。原為事火婆羅門燒火祀天。彼以火為天之口,謂燒饗物於火,則天食之,而與人以福。密教取其法設火爐,燒乳木,以智慧之火,烤煩惱之薪,以真理之性火為盡魔害之標幟。大日經護摩品說婆羅門四十四種之火法,後說佛法之火法十二種。大日疏八曰:「護摩是如來慧火。能燒棄因緣所生災橫。」又曰:「煩惱為薪,智慧為火,以是因緣,成涅槃飯。令諸弟子悉皆甘嗜。」同十五曰:「護摩是燒義也,由護摩能燒除諸業。」慧琳音義四十一曰:「護摩梵語。唐云火祭祀法。為饗祭賢聖之物火中焚燎,如祭四郊五岳等。」希麟音義一曰:「護摩二字,或作呼麼,梵語也。唐云火祭。案瑜伽護魔經。有四種爐,謂半月形,滿月形,方與八角。應四種法,謂鉤召降伏、息災、敬愛等。加持雖異,皆以三白食及三雜花果等於爐中焚燎,用祭賢聖,如此方燔柴之祭。

Soothill 中英佛学辞典

homa, also 護磨; 呼麼 described as originally a burnt offering to Heaven; the esoterics adopted the idea of worshipping with fire, symbolizing wisdom as fire burning up the faggots of passion and illusion; and therewith preparingnirvāṇaas food, etc.; cf. 大日經; four kinds of braziers are used, round, semi-circular, square, and octagonal; four, five, or six purposes are recorded i.e.śāntika, to end calamities;pauṣṭika(orpuṣṭikarman) for prosperity;vaśīkaraṇa, 'dominating,' intp. as calling down the good by means of enchantments;abhicaraka, exorcising the evil; a fifth is to obtain the loving protection of the Buddhas and bodhisattvas; a sixth dividespuṣṭikarmaninto two parts, the second part being length of life; each of these six has its controlling Buddha andbodhisattvas, and different forms and accessories of worship.

佛光大辭典

一護摩 梵語 homa。意即焚燒、火祭。又作護魔、戶摩、呼魔、呼麽。或意譯作火祭祀法、火供養法、火供養、火供、火法、火食。即於火中投入供物以作為供養之一種祭法。亦為密教一般修法中之重要行事,用以譬喻以智慧火焚燒迷心之意。原係印度古代供養火神阿耆尼(梵 Agni)以為驅魔求福之作法。蓋此法於印度太古印伊時代(Indo-Iranian Period)之宗教儀式即已產生,又於梨俱吠陀、夜柔吠陀、百道梵書(梵 Śatapatha-brāhmaṇa)等之早期文獻,亦有設立三種火壇而修法之記載,此外家庭經(梵 Gṛhya sūtra)中亦詳載種種複雜之護摩法,可知此法早已風行於重視祭典之印度。 於吠陀時代之諸神中,最重要者即阿耆尼,供養此神之祭式盛行於當時之事火婆羅門之間,彼等投供物於祭壇之爐中,待火焰上昇,則以為已達於諸神之口中,諸神依之得力以降伏諸魔,而予人類福祉,故又將火視為諸神之口,亦即天口(梵 devānāṃ mukha)。 此一祭法,後為密教所採用,並逐漸成為密教之重要修法。然密教之護摩與婆羅門教所行者,其意義有極大不同。據大日經疏卷十九、卷二十載,佛陀未成道前,不能了知火之自性,故依據吠陀典籍而說四十四種護摩法;至佛陀成道後,既已了知火之自性,則宣說十二種護摩法,此即真護摩,為如來一切智光之表徵。 密教所行之護摩,又可分為內外兩種,實際在護摩壇所行之修法,稱作外護摩。亦即行法時,具足本尊、爐、行者等三者,以為行者三密之表徵。其中,本尊不限於何種如來或明王,概視所宗之部門而定,用表行者之「意密」;爐代表行者之「口密」;行者自身則表「身密」。其行法方式,先擇地、造壇、設爐,口誦真言,投乳木、五穀等供物入於爐中,以淨行者之三密,並成就息災、增益、降伏等法。此一行法,皆於心外行事作法,故稱外護摩、事護摩。反之,不須採用實際作法,而以自身為壇場,於觀想中,以如來之智火燒除諸業煩惱,此種於心內作觀修法之護摩則稱內護摩;又因所作之觀乃屬「理法」之觀,故又稱理護摩。此種內護摩雖係密教獨特之作法,然推溯其源,恐亦萌於考西塔基奧義書(梵 Kauṣītaki-upaniṣad)中「內部祭火(梵 antara-agnihotra)」之說法而來者。內護摩通常又有五法之別,即:(1)息災法,觀想大日如來之本性。(2)增益法,觀想不空成就如來之本性。(3)敬愛法,觀想無量壽如來之本性。(4)鉤召法,觀想寶生如來之本性。(5)調伏法,觀想阿閦如來之本性。 若以世間、出世間二語之相對性而別,則出世間之護摩即指內護摩,世間外道之護摩則指外護摩。然於出世間護摩中,又有內外之別,即以「觀心」為內,而以「事相」為外。另於上記所說之外護摩,由於未能與內觀相應,無法成就「悉地」,故行外護摩時必同時修內護摩三平等觀,以期內外相應、事理相融,速疾成就悉地。由是,遂成「外護摩即內護摩」之真義,此不僅為密教外護摩之迥異於外道外護摩之處,亦為密教行者修護摩時之一大要訣。 若單就外護摩而言,於修法時,除上記所說之本尊、行者以外,另須於本尊前設一護摩壇,壇中央設置一爐,壇之四角置橛,四橛之頂端均繫金剛線。壇前安置禮盤、脅桌,脅桌上安放護摩木、塗香、柄香爐、加持物等。此修法通常有三種、四種、五種、六種等之別。(1)最普遍者為四種法,又稱四種護摩,即:①息災法(梵 śāntika),以佛部之尊為本尊,用圓形白色護摩壇、圓形爐,向北方吉祥坐,焚燒甘木。②增益法(梵 pāuṣṭika),以寶部之尊為本尊,用方形白色壇、方形爐,向東方半跏坐,焚燒果木。③敬愛法(梵 vaśīkaraṇa),以蓮華部之尊為本尊,用蓮花形赤色壇、蓮花葉形爐,向西方箕坐,焚燒花木。④降伏法(梵 abhicāraka),以金剛部之尊為本尊,用三角形黑色壇、三角形爐,向南方蹲踞,焚燒苦木。(2)三種法,又稱三種護摩,指息災、增益、降伏等三法,係與胎藏界三部內證相應之三種修法。(3)五種法,又稱五種護摩,指四種法之外另加鉤召法(以羯磨部之尊為本尊,用金剛形爐,向諸方半跏坐,焚燒刺木),係與金剛界五部五智之內證相應之修法。於五種法中,就其所生功德而言,每一法均含有其他四法之效益,稱為五法互具。以息災法為例,修行此法可除貪瞋煩惱或止息國家之災難,此為息災之意義。除貪瞋煩惱之闇時,又可增長定慧之功德或外在之諸種福德,此為增長之意義。諸種功德既得增長,則漸次可摧破無明、滅諸災殃,此為調伏之意義。依此等功德,而無戰亂諍鬥之事,並得諸佛菩薩之庇護,此為敬愛之意義。由此等功德,而諸善集生、萬法現集,此為鉤召之意義。其餘四法亦準此而互具功德。(4)六種法,又作六種護摩,即由上記五種法中之增益法開衍出延壽法,其修法方式僅略異於增益法。 於護摩法中,所焚之薪木特稱為護摩木。護摩之灰燼,稱火食灰。伐木之刀,稱為護摩刀。書寫有護摩法之旨趣、祈願內容之紙、板,可作護符之用,稱護摩札。行使護摩之堂屋,稱作護摩堂。〔大日經卷六世出世護摩品、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卷三、蘇悉地羯囉經卷下、大日經疏卷八、卷十五、百論疏卷上之中、慧琳音義卷四十一、希麟音義卷一〕p8588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護摩(梵homa,藏 sbyin-sreg) 密教修持法。又作護魔、呼麼、戶摩。「homa」之詞義為「焚燒」。密教在修此法時,係焚燒供物以供養本尊,故有此名。又稱火供養法,略稱火供養、火供、火法。亦可引申為以中道正觀(不偏於內外理事)之智火燒除煩惱業苦,以六度四攝之供具供養心王心數之諸尊。《大日經疏》卷二十(大正39‧782a)︰「護摩義者,謂以慧火燒煩惱薪,令盡無餘之義也。」《尊勝軌》卷下(大正19‧381a)︰「護摩者此方為火天。火,能燒草木卉林無有餘者。天者,智也。智火能燒一切,無明株杌無不盡燒。」《瑜祇經》卷上〈內護摩品〉(大正18‧264b)︰「我說內護摩,謂淨除固業,令獲菩提心。」 按,護摩法自古即盛行於印度。尤以事火婆羅門最重此法,彼等謂焚燒供物之香氣可達諸天,諸天食之則可賜福予人。其後,密教亦廣行此法。密教諸修法中,大抵皆有護摩法。 關於密教所用之護摩,《大日經》卷六〈世出世護摩品〉於說畢韋陀世典之四十四種邪行火法後,又說出世真實正行之十二種智火。《大日經疏》卷十九釋云(大正39‧779a)︰「佛欲除彼未來世中諸淨行者我慢心故,自說本生作梵王時演外韋陀之法,令彼邪宗心伏,然後說此真言門正行也。」同疏卷二十又云(大正39‧ 780b)︰「復說真慧之火十二種法,所謂能成大事,除盡一切垢障之暗。而成大事不同往昔邪道非法之行也。」又云(大正39‧780b)︰「佛所以作此說者,欲伏諸外道。分別邪正,令彼知有真護摩。」即以方便引入外道,使其捨邪歸正,並以外道之邪火為緣,說佛道之正護摩。按,外道護摩為未了知火之自性及其業用,而了知火之自性及其方便、作業等則為真護摩。所謂火之自性,即如來之一切智光。 護摩有內、外二種。出世間之護摩為內,世間外道之護摩為外。在出世間護摩中,觀心為內,事相為外。「內護摩」者,謂行者以觀想之智火燒除諸業煩惱。因僅於心中觀想,不行事作法,故名內護摩。又因僅觀理法,故又稱「理護摩」。所謂「外護摩」,則指擇地造壇,焚燒乳木、五穀等物,以淨滌行者三業,成就息災、增益等事業。因在心外行事作法,故又名「外護摩」、「事護摩」。外護摩若不與內觀相應則悉地不能成就。故行外護摩時,內護摩三平等觀亦為必修之項目,且不可僅事內火不用外火。《大日經疏》卷八(大正39‧662b)︰「若真言行者但作世諦護摩,不解此中密意,則與韋陀火祀豈不相濫耶。」同疏卷二十(大正39‧781a)︰「有物可為而不作之,但以心作不如法也。」此謂護摩法如能內外相應、事理相融,則悉地可以速得成就。 護摩修法依其祈願目的,如息災、增益等之不同而有三種法、四種法、五種法之分類護摩法所根據之本軌有三,即︰《瑜伽護摩軌》《火吽供養軌》《建立護摩軌》。在日本,東密主要依據《瑜伽軌》,台密則依據《建立軌》。 此外,與護摩法有關者有若干重要用語,玆分條略釋如次︰ (1)三摩波多護摩(Samāpta-homaḥ) 指護摩法中,最後階段的行法。又稱三摩波多法,又作成就護摩法、終法。即在一座護摩的最終階段,祈願此次火供能究竟成就的行法。依《蘇悉地羯囉經》卷下〈補闕少法品〉及《金剛頂瑜伽護摩儀軌》的記載,此法之修習次第即︰在供品安置妥當後,手執小杓取酥油,口誦真言,至「娑婆訶」時舉杓將油投火,與「訶」聲俱下。 (2)五穀 密教修護摩法時,投入爐中燒供的五種穀物,即大麥、小麥、稻穀、小豆、胡麻。此外,在建立曼荼羅時,此五穀也與五寶、五藥及五香一起納入瓶中,安置在壇的中央與四方之埋寶處。此埋寶法象徵菩提心中安置著五智之寶,能發五穀之善芽,滅除五種過惑。然五穀之名目,各經軌所列有異。《陀羅尼集經》卷九謂粟、大麥、青稞、小豆、稻穀。《金剛頂瑜伽中略出念誦經》卷四謂稻穀、綠豆、油麻、小麥、大麥。《建立曼荼羅及揀擇地法》謂稻穀、大麥、小麥、綠豆、胡麻。《火吽供養儀軌》謂稻穀花、油麻、綠豆、小豆、小麥、粳米。 (3)護摩木 護摩時所焚燒之燃木。又作護摩薪、護摩柴或火木。《蘇悉地羯囉經》卷下云(大正18‧688c)︰ 「護摩木謂缽邏輸木、烏曇摩囉木、缽□996a訖沙木、尼俱陀木、佉他囉木、閼伽木、吠宮訖那木、閼沒囉木、迦濕沒囉也木、閃弭木、阿簸麼□伽木、閼說替那木。此十二種木,取枝、量長兩指一折,皆須濕潤新採得者,通於一切護摩法用條端直者,觀其上下一向置之。」 關於護摩木之木種及材質,則依護摩作法之不同而有差別。此具載在《一切如來大祕密王未曾有最上微妙大曼拏羅經》卷三、《金剛頂瑜伽護摩儀軌》《蕤呬耶經》卷下,及《牟梨曼陀羅咒經》等書中。 (4)護摩壇 又稱光明壇、護摩火壇、火壇、軍荼壇或火漫荼羅。壇為梵語maṅḍala之譯,有大壇、水壇、木壇之別。「大壇」是選取悉地相應之地,開掘而除去穢物,埋五寶、五藥、五穀、五香等,於其上以淨土造壇。「水壇」是起建於急病或兵亂發生時,僅須灑水淨地。此兩壇都是以土興築,故稱之為土壇。「木壇」是以木製作,通常是用四腳的牙壇。在印度,大部分是使用土壇,因此經軌唯揭舉土壇建立之法。(參見《蕤呬耶經》卷上〈淨地品〉)。 又,關於地點的揀擇,據《建立曼荼羅及揀擇地法》所述,應嚐其土味,辨其善惡,若土味甘美及香氣最為殊勝。又須觀其土色,若土色與所求之事相應,方可建立。譬如︰其土白色,則與息災成就相應;土若黃色,堪為增益;土若青黑唯堪降伏;土若赤色即與鉤召、敬愛相應。 壇之形狀又依修法而有異,即息災護摩壇是圓形,以白黃色塗之;增益是方形,以赤黃色塗之;降伏是三角形,以黑色塗之;鉤召及敬愛是半月形或八葉蓮華形,以赤色或雜色塗之。壇之中央置火爐,燒護摩木焚燎供物。火爐之形狀亦依修法而有異。 此上所述,係日本密教所傳之護摩法大略。至於西藏佛教之護摩法,雖然在原理上與東、台二密相同,但在內容、過程,及修法種類上則仍有差別。關於西藏佛教之護摩法,可參閱陳健民之《曲肱齋護摩儀軌集》。(附錄二文,即自此書中摘出者)。 ◎附一︰陳健民〈修護摩法如何方易感應〉(摘錄自《曲肱齋護摩儀軌集》) (1)主旨正大;但為正法,非為私人。 (2)戒律清淨,威儀莊重。 (3)平日為天龍八部所護持。 (4)祈禱誠懇,不雜貪心。 (5)正見具足,正定堅固,觀想明晰。 (6)菩提心大,菩薩事業已見實效。 (7)火供各種條件如法圓滿。 (8)選擇日期、地點,皆合法度。 ◎附二︰陳健民〈綠度母息法火供儀軌〉(摘錄自《曲肱齋護摩儀軌集》) (一)乞地 緣想地神女黃色,從地湧出,受加持已,允許借地,然後隱入地下。行者以杵向所乞地,作壇之中心,先作橫放勢,次作直放勢,想成金剛羯磨地基;唸綠度母十字咒加持之。以後其他儀軌觀想相同,不再詳述。本法乞地以後。即想成本地為普陀洛宮。 (二)發心 「令黑白業海眾得休息 唯為此事發起大悲心 此心原與綠度母心同 當下自成綠救度母身」 (三)加持鈴杵 於鈴杵空性上觀不動父母(父杵、母鈴),彼等化光入於杵、鈴,於右掌上觀月,左掌上觀日,右持杵,唸「麻哈班札吽」;左持鈴,唸「班札假走阿」。以杵觸心三下,同時振鈴三下,唸下頌曰︰ 「出生無邊寂靜智 以大笑聲而除障諸法非先淨後染 示遊戲故而表揚」 次唸〈加持鈴、杵咒〉 「嗡沙哇打他嘎打、洗底班札、三昧耶、底叉、嘔扯司當、打惹雅米、班札沙朵、黑黑黑黑黑、吽吽吽呸、娑哈。」 次唸〈聲空三昧召請諸佛咒〉,同時以杵觸心,表開心性本具諸佛得以警醒。次以鈴口向內、向頂上,四方、八面(先四方,後四隅)搖動,以召請十方諸佛之加持。 「嗡班札、梗札惹里打、抓惹里打、爽抓惹里打、沙哇不打肯札、抓札里縷、抓札拔里米、梗札打那惹、爽哈比打、班札打媽洗打雅、沙哇扯里、吽吽吽、火火火、阿康娑哈。」 (四)守護 三角食子,以糌粑、紅、白糖和成,分作葷、素兩個。三角食子高可三吋,作長三角柱形,以紅顏料和酥油染者,作為葷者;其素者則不用染紅。素者供諸天龍神明,葷者供諸忿怒明王、藥叉等護法。 初唸「嗡喀喀、喀黑以、喀黑以。」(意謂︰請嘗!請嘗!) 次唸〈祈禱頌〉,此頌為古人沿用甚久者。凡經古人沿用甚久,其加持必大,諸天龍亦慣聞之,而易接受。頌曰︰ 「諸八大護守界神 一切藥叉及眷屬 領納此呈供食子 願瑜伽士及眷屬 無病長壽得自在 功德美譽及善種 勝妙受用咸感得 特於息災之事業 祈為助辦賜成就 具誓本願為守護 各種成就祈助辦 非時死與諸違緣 祈消滅諸魔障等 惡夢與彼惡相等 祈免一切凶惡事 世間安樂禾稼豐 五穀盈登法增長 賢善妙樂悉圓滿 祈垂隨欲皆成就 汝等成黑方神者 於甚深祕密儀軌 未得見聞之自在 汝等各自他方去 倘若違越我之命 以熾燃金剛天杖 碎汝頭顱百數分。」 次唸〈四吽咒〉灑芥子以驅魔。同時事業金剛即將預陳在佛案之側兩個三角食子,棄於遠方;想靜寂、忿怒兩類護法,皆已受用滿願,各隨行者所命而守護之。咒曰︰ 「嗡松巴里、松把里、吽吽呸。嗡格里哈那、格里哈那、吽吽呸。嗡格里哈那巴雅、格里哈那巴雅、吽吽呸。嗡阿那雅火、巴嘎蘊、比雅攬扎、吽吽呸。」 次結金剛網印。其法出自本人之《光明法藏》,即二掌相合,二中指頭相抵,二無明指外遶中指之背,二頭指屈壓二無明指上,二小指、二拇指各屈於掌中;外形似五鈷杵,中指中央一鈷特長,餘四略短,以中指為主力所在,初向四方,次向四隅,次向上方,次向下方,用力舉出。想金剛網由此散佈。結界之內,火焰即由各杵發出,一切魔鬼無法入內。 (五)加持供品 鈴、杵,除結手印時不可離手,加持供品,即用盛瓢上承,灌瓢下合。如本尊父母雙融而出生甘露,以此甘露,加持供品,則成無上空樂之妙供。持瓢時,鈴、杵仍在手中,以瓢遙指各供品,口唸︰「嗡叉叉叉叉叉」,於一切供品上加持之。 (六)安座並禮讚 如佛坐吉祥草上證菩提果,是以當獻吉祥草於火壇四周,由左向右排列之。火壇中有兩重座位,下方為火神之座,上方為本尊之座;而事實上火壇已架成,火壇底已如法繪壇城,其上已堆滿引火之薪及紙等,所謂下方架火神座者,惟依觀想耳。故當在火壇口,先架火神座,再於此上,次架本尊座。四周者四根吉祥草,座上者即架十字形,草尖向前,順次架成兩十字座。 甲、安火神座。如前安吉祥草已,頌曰︰ 除世間暗普光焰外座 智火悲壯除魔之內座 喜笑柔克勝成就密座 無不吉祥請住密密座 〈觀三昧耶火神頌〉曰︰ 蓮月座上現□(朗)字 轉成息災白火神 一面二臂右持□ 左手仙壺仙人相 其髮甚多具威嚴 大腹以白梵線飾 次迎火神智慧尊入座法 以右手握舉吉祥草作無畏施手印,左手握右手之小腕,右大指於無明指末節捏動三次,作歡迎勢。口唸「札格吽札」而召入之。入已,讚曰︰ 世間自在法王依怙子 已得事業灌頂火神王 殊勝智慧燒除彼二障 能助大事尊前恭敬禮 乙、安本尊座。頌曰︰ 秋月清淨勝外吉祥座 光明周遍勝內吉祥座 笑聲寂靜勝密吉祥座 無緣大悲密密吉祥座 〈觀本尊頌〉曰︰ 尊身明空如淚珠 慈眼注視諸眾苦 右手下施大救度 右持開敷智慧花 右足下垂不捨眾 左足半跏不捨空 綠光施成所作智 為諸佛悲心精華 勝主勝伴廿一尊 聞聲皆近前救度 〈七支頌〉曰︰ 通達本淨以敬禮 法喜禪悅為讚嘆 觀業不生真懺悔 住大休息以隨喜 請轉大救度法輪 長住大悲同體身 迴向眾生皆成佛 〈本尊讚〉曰︰ 遍身毛孔悲流之結晶 綠光怖畏令眾成所作 慈音明咒連聲呼救度 大悲大慈大寂大方便 大救大度大遍大解脫 大光大聲大笑大調伏 大施大眾大空大淨樂 〈訴苦頌〉曰︰(此頌全文參閱《曲肱齋護摩儀軌集》) 唸已,對於施主特有之苦,宜虔心三次禱告,以求熄滅。如某君以病求度母治癒,即默唸三次︰某君某病,特別求尊救度早日痊癒。然行者必以大眾大事大心,如前遍緣,普請救度為先;然後迴向於某君某事,則易成就。所謂法乎其上,得乎其中也。 (七)加持薪 半頌曰︰即災苦薪能生智慧火 供已聖凡同享大淨樂 (八)加持油 此油指助火之燃料,非供品中之酥油。息法可用花生油,或芥子油,或芝麻油,如能用印度特產之椰油,白色凝結如酥油更好。此油除先供火神,後謝火神外,二者之間,視其火壇之需要,亦可以供本尊,次數不拘也。頌曰︰ 妙油能生白淨般若火 供已燒盡六道諸苦毒 (九)舉火 其法先將安在灶之東南角位之糌粑燈,移入火壇中心,事業金剛當以事先預備之引火紙條等,和油在燈上點燃,然後就火壇上面,及四周所安引火淨紙,各處同時引燃。行者即以右手中三指直出,拇小扣入掌內,口唸「□」(朗)字三聲。朗者,火之種子字也。唸時即以此印向火壇中心,右旋三度,以加持之。次以白綾所作大扇(即以壹尺五吋見方之白綾,上書「□」(養)字,養字者,風也),雙手向火壇,上下撲火三次。隨唸頌曰︰ 養養養 般若般若 麻哈般若 般若般若 經常般若 般若般若 覺觀般若 般若般若 寂靜般若 供油一瓢,並就各種供品中,先取出少許,先供火神,想火神受後歡喜,化成火光,以助火供。以後供本尊時,每種皆留少許,將於供本尊後,再以此物酬謝火神。供法詳後。 次觀火像。此雖列於舉火之後,然所觀火像,並未限於此一期中。自開始舉火,乃至火供完畢,全部事業中,皆宜隨時觀察火像,憑此可以預測施主所求之結果。 《燒供光穗經》所載火供火像,頌文曰︰ 吉羊如意結拂傘 或如寶幢與蓮花 三尖寶劍及魚相 色如綠色翠玉吉 或現金剛海螺相 灌瓢或盛瓢之相 白色虹霓相亦吉 右旋與極光潤相 珊瑚色與黃金色 寶琉璃色與銀色 如日光明無有垢 無煙且具有香氣 如二面鼓聲為勝 至若不吉火相,亦依彼經所載,抄錄如次︰ 煙氣騰騰火星裂 驟然遍焚具裂聲 火尖分裂或難燃 報紙或雜誌之紙,彼等多印黃色新聞,凡社會罪業現象,每加倍描寫,中有臭氣,不可為天及諸佛所聞也。 再者,當舉火時,其東南角之燈,當捧入火壇中心,設使開其外護之盒時,或事業金剛就其燈上點火時,失手將火熄滅,或被風吹熄,或祈禱之文太長,未入壇中,先已油乾,當就原來借火之火種上,再點燈,不可遽用火柴直點此燈,火柴之上,藥物有毒故。 次供火神。觀火壇火勢已上升,得前供油後,火力已不致被供物所撲滅,即以所預備之火神供品,供與火神,口唸供火神及其眷屬,咒曰︰ 「嗡、阿那也、沙巴里哇那、喀喀喀黑以、喀黑以。」 次讚之曰︰ 世間自在依怙法王子 已得事業灌頂火神王 殊勝智慧消除諸煩惱 能持火神尊前恭敬禮 次祈求之曰︰ 我阿闍黎及眷屬 心往正法行事業 於中能作障礙者 及諸罪業與病魔 沙哇辛當古魯也娑哈 如上如法供已,火神及其眷屬非常歡喜,皆化成火光,助我事業;以下直至火供未完前,想火光即是火神,不另觀火神。最後酬謝時,則本尊已歸其本淨之土,而火神如前觀想者,復現於火壇中。 (十)正式供本尊綠度母 初供菩提枝 唸頌曰︰ 現成本地大蔭菩提柯 供已大笑降魔顯正覺 持菩提枝,順其上下方,直立供於本尊座。後想在火中成熟大菩提樹,在本尊座後,其蔭圓蓋本尊之身。 次唸〈供菩提枝咒曰〉︰ 「嗡、打縷、朵打縷、朵縷、娑哈、嗡、菩提支扯也、娑哈。」(三次) 次供芝麻(黑色)。左手食指按左鼻孔,使右鼻孔出氣,吹於黑芝麻上;想行者、施主、法侶、眾生所有一切黑業,能招致災苦病患者,皆變成蜈蚣、毒蛇、毒氣等,入於黑芝麻。然後唸下咒曰︰ 「嗡、打縷、朵打縷、朵縷、娑哈、沙哇、巴榜、辛當古魯也、娑哈。」 此咒在不念頌讚之詞等時,口中不斷念之,直至火供完畢。 次唸〈供芝麻頌〉︰ 無明為因黑白業所執 災苦邪見一切皆化供 供已了知無明本來空 顯眾法身與眾大休息 次供芥子,唸〈供芥子咒〉曰︰ 「嗡、打縷、朵打縷、朵縷、娑哈、嗡、沙哇阿叉洗打也、娑哈。」 次唸〈供芥子頌〉︰ 一切魔仇自性本空寂 芥子供已諸魔自消滅 看透空色原無有主敵 同體悲中大救大休息 次供三白、三甜。三白︰即白乳、白酪、白酥,三甜者︰白糖、紅糖、蜂糖。 唸咒曰︰ 「嗡、打縷、朵打縷、朵縷、娑哈、嗡、沙哇傘巴斗、娑哈。」 唸頌曰︰ 諸法白淨具禪悅 供已願眾餐空色 次供白花,唸咒曰︰ 「嗡、打縷、朵打縷、朵縷、娑哈、嗡、沙哇不白也、娑哈。」 唸頌曰︰ 清淨聖潔及時花 供已從空顯光華 次八供,唸咒曰︰ 「嗡、打縷、朵打縷、朵縷、娑哈、嗡、阿港、巴當、不白、睹白、阿努茍、梗登、努尾斗、下打、札底札、娑哈。」 唸〈八供頌〉︰ 寂靜八苦平等功德水 寂靜貪著本具童瓶花 寂靜戒犯唯一任運香 寂靜無明光照四方燈 寂靜五毒無取捨塗香 寂靜貧乏無增減食子 寂靜八風無戲論音樂 供已罪淨心明得大樂 在供八供以前,其他一切供品,如五穀、五綢、五香、五果、五藥等,皆可加入;因此儀軌,欲令貧苦行人,無力多購供品者,聊列數種耳。 十一酬謝火神 即以所餘供品供火神,唸頌如前。 十二迴向 甲、普通迴向。唸下頌︰ 慧命由上師所生 生命由父母所生 供物功德主所生 火屬火神水龍王 地屬國家伴是他 此中離我與我所 何因何緣所生善 彼因彼緣自結果 眾生本具大寂靜 此中非因果所攝 即此離因果火供 願顯大因之大果 未顯果前之災苦 禪定氣功諸障難 法性光中祈寂靜 乙、特別迴向。即隨火供施主所請求者而迴向之。如某君有病,求免病,則將其姓名、住址、病況,及所請醫生等條件,逐一宣明,請求本尊,默為庇佑,早日痊癒。 丙、唸〈百字明〉懺悔。 丁、唸行者本人之願文。 戊、結特別手印回遮。此印乃由本人著作中傳承所得,此書名曰《光明法藏》,其中包括手印、法訣等,未經古德祖師傳授者。此印結法者,先合掌,以二中指頭相抵,成三角尖,二食指亦相抵,虎口跨開,二拇指頭,亦在下方相抵,如是虎口(拇指與食指間距離曰虎口)如普陀山;海中碧洞,為本尊所居。無明指及小指各向上撒開左右,如洞上光線。將此印置本人頂上,想本尊即住在頂。然後口發「哈」字七聲,如本尊在文佛頂上大笑七聲然。 己、火供一切暖熱,收攝入於行者拙火位中,入拙火定片刻,然後下座。 〔參考資料〕 《方便心論》;《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卷三;《大日經疏》卷二十;《密宗儀軌與圖式》(《現代佛教學術叢刊》{74});龜井宗忠《護摩の歷史的研究》;高井觀海《密教事相大系》;《祕密事相の研究》(《栂尾祥雲全集》{2})。 返回 總目錄

「護摩」在经文中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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