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ēngsǐ
一切眾生惑業所招,生者死,死者生也。楞嚴經三曰:「生死死生,生生死死,如旋火輪。」秘藏寶鑰上曰:「生生生生暗生始,死死死死冥死終。」僧伽吒經四曰:「佛言:善男子!識滅名死,福德因緣識起名生。」成實論七曰:「現在世中初得諸陰名生,亦說五陰退沒名生。」
saṃsāra: birth and death: rebirth and redeath; life and death; 生死, 死生; 生生死死 ever-recurringsaṃsāraor transmigrations; the round of mortality. There are two, three, four, seven, and twelve kinds of 生死; the two are 分斷生死 the various karmaic transmigrations, and 不思義變易生死 (or simply 變易生死) the inconceivable transformation life in the Pure Land. Among the twelve are final separation from mortality of thearhat, with 無餘 no remains of it causing return; one final death and no rebirth of theanāgāmin; the seven advancing rebirths of thesrota-āpanna; down to the births-cum-deaths of hungry ghosts.
life and death; life or death
to continue regardess of living or dying
一生死 梵語 saṃsāra,或 jāti-maraṇa。音譯作繕摩末剌諵、闍提末剌諵。又作輪迴。謂依業因而於天、人、阿修羅、餓鬼、畜生、地獄等六道迷界中生死相續、永無窮盡之意。與「涅槃(菩提)」相對稱。又生死無盡,以海為喻,故稱為生死海。生死乃苦惱之世界,故亦稱生死苦海;渡越生死苦海,而到達涅槃之彼岸,此事極為困難,故又稱難渡海。以性質區別之,生死之類別如下: (1)成唯識論卷八所舉之二種生死:①分段生死,以有漏之善惡業為因、煩惱障為緣,將受三界內之粗報;其果報對於壽命之長短、肉體之大小等有一定限制,故稱為分段身。受此分段身而輪迴者,稱為分段生死。②變易生死,又稱不思議變易生死。阿羅漢、辟支佛、大力菩薩等雖不受分段生死之輪迴,但以無漏之有分別業為因、所知障為緣,於界外(即三界以外)受殊勝微妙果報之身,即受意生身,再以此身來三界內修菩薩行,以至成佛果。其所受之身,因悲願力之故,壽命、肉體皆可自由變化改易,而無一定之限制,故稱為變易身。受變易身者,稱為變易生死。 (2)四種生死:顯識論謂,分段生死依於欲界、色界、無色界等三界而有三種之別,以此三種再加上界外之變易生死,即成為四種生死。佛性論卷二、梁譯攝大乘論釋卷十等,將變易生死復分為方便、因緣、有有、無有等四種生死,又稱四怨障。勝鬘寶窟卷中末亦立有四種生死之名,即:流來生死、分段生死、中間生死、變易生死。 (3)七種生死:據顯識論、摩訶止觀卷七上之說,分段生死依於三界而有三種之別,以此三種再加上上記四種變易生死,總計為七種生死。另據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七之一、大明三藏法數卷三十之說,七種生死指:①分段生死。②流入生死,又作流來生死,謂迷於真如之理,流入生死迷界之最初一剎那。③反出生死,謂因發心而從生死反出之最初一剎那。④方便生死,謂二乘之人斷盡見、思二惑,超出三界,出生於方便等土;就其斷惑證果之時,「因移果易」而論為生死。⑤因緣生死,謂初地以上之菩薩以無漏業為因、無明為緣,而示現生死。⑥有後生死,又作有有生死,謂十地菩薩殘餘最後一品無明未斷,故尚須受一次生死。⑦無後生死,又作無有生死,謂等覺菩薩斷盡最後一品無明,究竟永盡,不受後有。〔雜阿含經卷六、卷十三、那先比丘經卷上、大乘義章卷十八、宗鏡錄卷七十三〕(參閱「七種生死」190、「四種生死」2311)p2609
生死總目錄 謂依業因而於天、人、阿修羅、餓鬼、畜生、地獄等六道迷界中生死相續、永無窮盡之意。與「涅槃」相對稱。又生死無盡,以海為喻,故稱為生死海。生死乃苦惱之世界,故亦稱生死苦海;渡越生死苦海,而到達涅槃之彼岸,此事極為困難,故又稱難渡海。《成唯識論》卷八,舉出二種生死:一、分段生死,以有漏的善惡業為因、煩惱障為緣,將受三界內之粗報;其果報對於壽命之長短、肉體之大小等有一定限制,故稱為分段身。受此分段身而輪迴者,稱為分段生死。二、變易生死,又稱不思議變易生死。阿羅漢、辟支佛、大力菩薩等雖不受分段生死的輪迴,但以無漏之有分別業為因、所知障為緣,於三界以外受殊勝微妙果報之身,即受意生身,再以此身來三界內修菩薩行,以至成佛果。其所受之身,因悲願力之故,壽命、肉體皆可自由變化改易,而無一定之限制,故稱為變易身。受變易身者,稱為變易生死。此外,《顯識論》有四種生死之說,《摩訶止觀》有七種生死之說,此處從略。
生死 (一)指有情的出生與死亡︰梵語、巴利語皆作jāti-mara-na。即生、老、病、死四相中的最初與最後。《勝鬘經》解作(大正12‧222b)︰「死者謂根壞、生者新諸根起。」蓋有生者必有死,有因者必剋果,是以生死輪迴永無休止。故諸經論皆教示凡夫當離有漏生死界,以得不生不滅之大涅槃。 廣義解釋生死,可分二種。(1)分段生死︰謂凡夫於三界六道生死輪迴時,係分段展轉而受生死,故稱。(2)變易生死︰指菩薩等離三界之輪迴,遠離分段生死,而僅於斷煩惱時產生微細的生滅變化,謂之變易生死。 此生死之苦痛,佛教將之列為四苦或八苦之一。或將生相依其形狀分成胎、卵、濕、化四生;將死相分成命盡死、外緣死二種。亦有將生死分為一期生死與剎那生死。前者又稱一期生滅,係指有情宿於母胎的剎那至一生終了而死;後者又言剎那生滅,指此一生涯的每一剎那,色心重覆生住滅。 (二)指生死輪迴︰梵語、巴利語皆作saṃsara,意譯輪迴、生死。相對於涅槃而言。即凡夫由於有漏或無漏的業因而生死相續,流轉不止。《俱舍論》卷三十云(大正29‧156c)︰「如何流轉生死﹖由捨前蘊取後蘊故,如是義宗前已徵遣,如燎原火雖剎那滅,而由相續說有流轉。如是蘊聚,假說有情,愛取為緣,流轉生死。」 〔參考資料〕 《無量壽經》卷上;《大佛頂首楞嚴經》卷三;《雜阿含經》卷二十二;《成唯識論》卷五、卷七、卷八;《勝鬘寶窟》卷中(末);陳譯《攝大乘論釋》卷十、卷十四;Genjun H. Sasaki《Lin-guistic Approach to Buddhist Thought》。 返回 總目錄
謂一切眾生因惑業所招,生了又死,死了又生。有分段生死與變易生死的分別。見二種生死條。
大般若經作行
瑜伽八十一卷七頁云:生死者:謂即善趣惡趣退墮昇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