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善根之一。遭違緣而心無瞋恨也。唯識論六曰:「云何無瞋?於苦苦具無恚為性,對治瞋恚作善為業。」
無瞋總目錄 無瞋者,於諸有情苦及苦具無恚為體,惡行不轉所依為業。
一無瞋 梵語 apratigha。又作不瞋、不瞋恚。為「瞋」之對稱。心所名。俱舍七十五法之一,唯識百法之一。逢違緣而心不瞋恨之謂。即於有情非情無恚害之意,為能對治瞋煩惱之精神作用。其恆與諸善心相應,故說一切有部立其為十大善地法之一,唯識家攝之於十一種善心所。以其能生善法,故與無貪、無癡共稱三善根。又四無量心中之慈無量心以無瞋為體。〔成唯識論卷六、大毘婆沙論卷四十二、俱舍論卷二十九、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一〕(參閱「三善根」848)p6466
顯揚一卷五頁云:無瞋者:謂於諸有情,心無損害,慈愍為體。能斷瞋障為業。如前乃至增長無瞋為業。如經說:無瞋善根 二解 成唯識論六卷三頁云:云何無瞋?於苦苦具,無恚為性。對治瞋恚,作善為業。善心起時,隨緣何境,皆於有等無著無恚。觀有等立,非要緣彼。如前慚愧,觀善惡立;故此二種,俱遍善心。 三解 集論一卷六頁云:何等無瞋?謂於諸有情,苦及苦具,無恚為體;惡行不轉所依為業。 四解 五蘊論三頁云:云何無瞋?謂瞋對治;以慈為性 五解 廣五蘊論六頁云:云何無瞋?謂瞋對治;以慈為性。謂於眾生不損害義。業、如無貪說。 六解 品類足論三卷一頁云:無瞋云何?謂有心所,與心相應,能對治瞋;是名無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