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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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7 部辞典)

丁福保佛学大辞典

四苦之一。

Soothill 中英佛学辞典

The misery, or pain, of death, one of the Four Sufferings.

阿毗达磨辞典

死苦總目錄 復次前說死苦,死有三種,謂或善心死、或不善心死、或無記心死。善心死者,謂於明利心現行位,或由自善根力所持故,或由他所引攝故,發起善心趣命終位。不善心死者,謂亦於明利心現行位,或由自不善根力所持故,或由他所引攝故,起不善心趣命終位。無記心死者,謂若於明利心現行位,若於不明利心現行位,或由闕二緣故,或由加行無功能故,起無記心趣命終位。此中所言善等心死者,當知依我愛相應將命終心位前說,修淨行者臨命終位,於身下分,先起冷觸,不淨行者臨命終位,於身上分先起冷觸。又不淨行者中有生時,其相顯現如黑羊羔光,或如陰闇夜分,修淨行者中有生時,其相顯現如白練光,或如晴明夜分。又此中有在欲色界正受生位,亦從無色界命終後位,亦名意生健達縛等,極住七日,或有中夭,或時移轉。言意生者,謂受化生身,唯心為因故,香所引故,名健達縛,是隨逐於香往受生處,義極住七日,或有中夭者。此約速得生緣者說,若過七日不得生緣,必定命終還生中有,如是展轉乃至七返更不得過。或時移轉者,謂於此位往餘生處,強緣現前,如得第四靜慮起阿羅漢增上慢比丘,彼地中有生時,由謗解脫邪見故,轉生地獄中有。又住中有中亦能集諸業,先串習力所引善等思現行故。又能睹見同類有情,謂先所共行善不善者,如於夢中見已與彼現同遊戲。又中有形似當生處如當生處,前時有形而起故。又此中有所趣無礙,如具神通往來迅速,仍於生處有所拘礙。又此中有於所生處,如稱兩頭低昂道理,終沒結生時分亦爾。又住中有中於所生處發起貪愛,亦用餘煩惱為緣助,此中有身與貪俱滅,羯邏藍身與識俱生此唯是異熟,自此已後根漸生長,如緣起中說,於四生類,或受卵生,或受胎生,或受濕生,或受化生,如緣起中說者,謂名色等前後次第如說。

佛光大辭典

一死苦 梵語 maraṇa-duḥkha,巴利語 maraṇna-dukkha。為四苦之一,八苦之一。即五陰壞時或壽命盡時所受之苦。據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一,列舉死苦之五種相:(1)離別所愛之財寶,(2)離別所愛之朋友,(3)離別所愛之眷屬,(4)離別所愛之自身,(5)於命終時備受種種極重之憂苦。此外,俱舍論卷十中,將死時之苦,稱為斷末摩苦。末摩,即死穴、死節之意。此處若加少許傷害,即生極大苦痛而喪命。〔中阿含卷七分別聖諦經、正法念處經卷五十八、卷六十七、北本大般涅槃經卷十二、大毘婆沙論卷七十八、卷一九O、瑜伽師地論卷八十五〕(參閱「四苦」2242)p3098

唯識名詞白話新解

死苦總目錄  為四苦之一,八苦之一。即五陰壞時或壽命終時所受之苦。《瑜伽師地論》卷六十列舉死苦的五種相:一、離別所愛的財寶,二、離別所愛的朋友,三、離別所愛的眷屬,四、離別所愛的自身,五、於命終時備受種種極重的憂苦。此外,《俱舍論》卷十中,將死時之苦,稱為斷末摩苦。末摩,即死穴、死節的意。此處若加少許傷害,即生極大苦痛而喪命。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死苦(梵maraṇa-duḥkha,巴maraṇa-dukkha,藏Ḥchi-baḥi sdug-bsṅal) 指眾生在經歷死亡時所受之痛苦。四苦之一、八苦之一。《中阿含經》卷七〈分別聖諦經〉云(大正1‧468a)︰ 「諸賢!死者,謂彼眾生,彼彼眾生種類,命終無常死喪散滅,壽盡破壞命根閉塞,是名為死。諸賢!死苦者,謂眾生死時,身受苦受遍受覺遍覺,心受苦受遍受覺遍覺。(中略)說死苦者因此故說。」 《正法念處經》卷六十七云(大正17‧397c)︰「人死之時,受大苦惱,無法可喻,一切世人皆當有死,決定無疑。」《大毗婆沙論》卷七十八云(大正27‧402b)︰「死能斷滅可愛壽命,故名死苦。」 又,《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一說死苦有五種相,其文云(大正30‧642b)︰「云何死苦﹖當知此苦亦由五相︰(一)離別所愛盛財寶故,(二)離別所愛盛朋友故,(三)離別所愛盛眷屬故,(四)離別所愛盛自身故,(五)於命終時備受種種極重憂苦故。」《俱舍論》卷十說死時有「斷末摩」之苦,其文云(大正29‧56b)︰「漸命終者,臨命終時多為斷末摩苦受所逼,無有別物名為末摩。然於身中有異支節,觸便致死,是謂末摩。若水、火、風隨一增盛,如利刀刃觸彼末摩,因此便生增上苦受,從斯不久遂致命終。」 〔參考資料〕 《增一阿含經》卷十七;《修行本起經》卷下;《正法念處經》卷五十八;《大般涅槃經》卷十二;《舍利弗阿毗曇論》卷十二;《瑜伽師地論》卷八十五;《顯揚聖教論》卷十五;《大乘義章》卷三(本)。 返回 總目錄

法相辭典(朱芾煌)

瑜伽六十一卷十五頁云:云何死苦?當知此苦、亦由五相。一、離別所愛盛財寶故;二、離別所愛盛朋友故;三、離別所愛盛眷屬故;四、離別所愛盛自身故;五、於命終時,備受種種極重憂苦故。 二解 法蘊足論五卷八頁云:云何死苦?死、謂彼彼諸有情類、即從彼彼諸有情聚、移轉壞沒,退失別離,壽暖識滅,命根不轉,諸蘊破壞,殀喪殞逝;總名為死。何因緣故說死為苦?有情死時,領納攝受種種身苦事故;廣說乃至領納攝受種種身心燒然事故;說死為苦。復次死時,受三種苦。一者、苦苦,二者、行苦,三者、壞苦。故名死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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