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ěnshēng · jātakam
those who gave me life
本生總目錄 本生者,所謂宣說諸菩薩行本相應事。
本生(巴Jātaka) 音譯為闍多伽、闍陀,意譯為生、本起、本生,或《本生經》《本生譚》。指佛陀前生的菩薩行事,或指此等故事的故事集。為九部經之一,或十二部經之一。 (一)指佛陀前生的菩薩行事︰可分為經師與律師所傳。經師所傳,以佛往昔生中的德行為主,但直說過去事(實為「本事」),僅結說「即是我也」,未具備「本生」的文學形式。律師所傳,體裁為「本生」。由三部分構成︰(1)當時的因緣;(2)佛說過去早已如此,廣說過去;(3)結合當前的人事。其對象通於佛及弟子,不限於世尊。晚期共傳的菩薩大行之「本生」,即綜合經、律所傳而成的。 (二)指本生故事的故事集︰南傳巴利經藏之《小部》中,第十即為各種本生故事之彙集。全部共五四七種本生故事(其中以動物為故事主角的有一百五十多種)。多以散文、韻文寫成。且以篇幅長短或偈頌數之多寡,分為二十二集。長篇之偈,其性質為首尾一貫獨立的本生故事。短偈則為強調故事主旨的警世金言或類似歌謠者。欲理解這些短偈的意義,須仰賴《本生註》(Jātakaṭṭhakathā)。 巴利文《本生經》約成書於西元前三世紀,作者不詳。或係時人以當時流傳之故事為底本,再融入佛教色彩而成。其現行本乃丹麥學者華斯勃爾(Fausbo|ll,Micheal Viggo)耗二十年(1877~1897)之力,詳校取自緬甸、錫蘭之原本而出版的《本生談及其註釋》(The Jātaka Together With Its Commentary)。共為七卷。第一卷至第六卷包含因緣談、本生故事五四七篇及註釋。第七卷有編者的序說及索引。本書之全譯本為德譯本及日譯本。日譯本收在《南傳大藏經》中。緬甸、泰國、錫蘭等南傳佛教國家所傳,僅為巴利原文本,未加註釋。 此外,漢譯的本生經典籍,現存的有︰《六度集經》(八卷,吳‧康僧會譯,為現存漢譯中最古而最重要者)、《菩薩本緣經》(三卷,吳‧支謙譯)、《生經》(五卷,西晉‧竺法護譯)、《菩薩本行經》(三卷,失譯)、《大方便佛報恩經》(七卷,失譯)、《菩薩本生鬘論》(十六卷,宋‧紹德、慧詢等譯),此上均屬綜述多種本生,且以本生故事為主要內容的經典。另有以一部經專說一個本生故事的,如《長壽王經》《金色王經》《月光菩薩經》等。也有在經中兼述本生故事的,如《賢愚經》中有修樓婆王本生、尸毗王本生等三十三個本生故事。《雜寶藏經》中也有王子本生、睒仙人本生等三十三個本生故事。其他各大小乘經中,散說一種乃至數種本生故事的也不在少數。 本生故事也散見於梵語文學故事集中,如《五卷書》(Pañcatantra)、《故事總匯》(Kathasāritsāgara)及《本生鬘》(Jātaka-mālā)等。 ◎附一︰金克木《梵語文學史》第二篇(摘錄) 在巴利語文獻中,經裡的《小部》所包括的一部叫做《本生經》(唐朝義淨譯作社得迦)的寓言故事集就是這一類的作品。巴利語的《本生經》是編在一起成為一部的,共有五四七個故事(內有重複)。漢譯的佛經中有十幾部這類著作,每部包括的故事數目從幾個、幾十個直到一二一個;此外還有一些是單獨譯出的以及在經律中夾雜的。巴利語的經註裡面也還有很多故事。這一些寓言故事,無論是不是採取《本生經》的格式,都明顯帶有民間文學的印記,而且有的已是經過加工到了小說的程度。它們反映了佛教徒當時所聯繫的社會階層的生活和思想,揭露這些階層的苦難和鬥爭,而加上佛教教義為指引。這一類故事和另外一種完全是誇張想像以至堆砌詞藻的經和故事顯然是兩種風格,有兩種來源,起兩種作用。這些文獻是經過長期發展而積累的。現在舉例說明一下和史詩反映類似的社會矛盾並大體屬於同一時代的故事。 所謂《本生經》是把寓言或故事加上頭尾,指出其中的善人就是佛陀的前身,是個菩薩,而惡人就是佛的敵人,其他重要人物就是佛的弟子、信徒、妻子、兒子等等。這些故事是經過加工的,不僅思想上按照佛教要求改造過,而且藝術上也往往顯出加工的痕跡,有的在當時水平說來可以算是很精緻的藝術品。文體主要是散文,裡面夾雜一些詩句。從漢譯的同類書的紛繁可以推測當時有很多種集子流傳。唐朝(七世紀)的和尚義淨記述他在印度和南海見聞時,在《南海寄歸內法傳》卷四裡說,當時印度的戒日王要求臣下獻出文學作品,一次得到五百冊之多,幾乎都是「社得迦」,就是用佛本生故事做題材的作品。在印度的佛教壁畫和雕刻中也有很多以本生故事為內容。晉朝法顯和唐朝玄奘的記載印度情況的書中都對各地有關佛的本生故事的傳說津津樂道。法顯還說在師子國斯里蘭卡奉佛在城中巡行時有著名本生故事的表演。我國佛教壁畫中也有這類故事。可見佛教徒編訂的這類作品流傳的長久和廣遠。 《本生經》裡的主要人物,除四分之一以上的故事中以動物形象出現以外,多數是些貴族,還有修道人、商人、手工業者、婦女。以貴族為主角的一些長篇故事更顯露出時代的特點。下面舉幾篇為例。 巴利語《本生經》的第五三一篇是一個傳奇式的作品。這相當於三國時譯出的《六度集經》卷八的《遮羅國王經》(全書的第八十四個故事)。宋朝譯出的另一部本生故事書《菩薩本生鬘論》卷二裡也有這個故事的輪廓,但是文學性、人民性和鬥爭性都失去了,還加上了很多佛教的教理。這個故事說一個王子生得很醜,可是有極高智慧,擅長各種技藝。他按照自己塑造的理想形象娶了一個極美麗的貴族公主。他因為自己醜,白天不敢相見。最後公主仍然發現了他的醜陋,回了本國。這王子又趕去用種種方法表現自己的手藝,要實現他自己所說的,「讓她回去好了,我要用自己的能力使她回來。」他彈琴奏樂,當各行學徒,做精緻的陶器,畫扇子,編花環,最後當了國王的廚子(奴隸),才見到公主,但仍受了她的罵。後來公主的女奴幫助他,也和公主起了衝突。最後七王來爭公主,圍了城;公主的父親要把她砍成七塊分給七王;她才折了驕氣,去求王子打敗敵人。在《本生經》裡,這個故事有詩,有文,有曲折細緻的描寫,比漢譯的傳本加工更多些。這故事表現了有智慧有技藝的奴隸如何勝過貴族,平民的智慧和勇敢如何勝過貴族的姿容和驕傲。這是民間文學中常見的主題。它歌頌的不是貴族,而是奴隸,不是身份,而是技藝。 《本生經》第五四七篇也是一個王子的故事。這故事在漢譯佛經中出現了不下七次之多。法顯說錫蘭的迎神賽會表演時提到它,義淨也說它被寫成詩歌傳遍印度。漢譯除《六度集經》卷二的一篇以外,獨立的經就有兩部。在義淨譯的律中也有這個故事。漢譯稱這個故事的主角為須大拿太子(巴利語本的名字不同,義淨曾說明二名實指一人)。他完全被寫成一個佛教的理想人物,布施一切,連自己的兒子也送給人去當奴隸。這個故事還有著使我們聯想到《羅摩衍那》的情節。這位王子把保衛國家的大象送給了敵人。他父親把他放逐到森林去。他的妻子願跟他去受苦。關於他的放逐的描寫以及他和妻子的對話正是《羅摩衍那》式的文章。從漢譯也可以看得出原來的創作者所著重描寫的是社會情況和勞累受苦的人(例如他的妻子)的感情。儘管它經過了佛教徒的全面加工,現在我們還可以看出它所孕藏的民間傳說的面貌。它所描寫的當時社會的苦難(例如兩個孩子被強迫帶去做奴隸時的情景),以及所表現的作者的同情,是我們可以讚許的。就這一點可以說它是暴露奴隸社會的慘酷現實的,血跡斑斑的畫面。 《本生經》也有明顯地譴責貴族並且直接寫到階級鬥爭的故事。例如第七十三篇就是說一個忘恩負義的國王還不如蛇、鼠和鸚鵡。他的奴隸把他扔在河裡要淹死他。他和那三個動物都被一個修道人救了。後來他要鞭死恩人的時候,人民知道了,大家合起來把這個暴君打死了。又如第五三七篇是佛經中常提到的一個殺人者的故事,其中說到一個國王吃人肉,派人暗地殺人,後來被發現了,臣民群力把他趕跑了。這個故事相當於漢譯《六度集經》卷四〈普明王經〉和《賢愚經》卷十一〈無惱指鬘品〉;前者加了一些大臣勸諫國王不應殘暴的話,後者比較詳細地寫了群眾包圍國王要殺他的情景。 從這些本生故事裡我們可以看出當時佛教徒和社會上的一般人民是有聯繫的,因而沒有脫離文藝的源泉,能夠吸收民間文學。巴利語文獻的《小部》中有些佛教徒作的詩也略微反映出佛教的社會背景。這是巴利語文獻所獨有的,長老、長老尼的詩集。一部名為《上座僧伽他》,一部名為《上座尼伽他》。「伽他」就是佛教徒的這種詩體的名字。 ◎附二︰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第四章(摘錄) 「本生」可分為二︰經師所傳的「本生」,在傳述先賢的盛德時,以「即是我也」作結;這就成為釋尊的「本生」,也就是菩薩的大行。律師所傳的「本生」,是在說某人某事時,進一步說︰不但現在這樣,過去已就是這樣了。敘述了過去生中的故事,末了說︰當時的某某,就是現在的某某。這一類型的「本生」,《僧祇律》最多,共存五十三則。《十誦律》與《根有律》,也有這一類型的「本生」。然《僧祇律》的「本生」,都在二部「波羅提木叉分別」中,而《根有律》特重於「破僧事」。傳說佛為了提婆達多(Devadatta)破僧,「廣說五百本生」,這是說一切有部「Sarvāsti-vādāḥ)律的特色。 這一類型的「本生」,分別說部(Vibhā-jya-vādināḥ)系也是有的。與偷羅難陀(Sthūlanandā)比丘尼有關的,《銅鍱律》有「黃金鳥」,顯然為「本生」的體裁。《四分律》也有「黃金鳥」本生;《根有律》說有︰「寶珠鵝」(黃金鳥的傳說不同)、「貪賊」、「醜婆羅門」、「不貞妻」──四「本生」。但是,《僧祇律》《五分律》《十誦律》,卻都是沒有的。與提婆達多有關的,《銅鍱律》有「小象學大象」事。雖沒有具備「本生」的文學形式,而確是釋尊與提婆達多的前生。「小象學大象」事,《四分律》與《五分律》,都明確的是「本生」體裁。《僧祇律》的「本生」很多,但有關提婆達多的,僅有一則──「野干主」。關於提婆達多的,《銅鍱律》一則,《四分律》三則,《五分律》四則,《十誦律》一則,而《根有律》多達三十六則。在這一比較下,明確的可以看出︰上座部(Stharivāḥ)系統律部的「本生」,有集中的傾向。重視佛教的問題人物,以提婆達多、偷羅難陀比丘尼的惡行為主,而廣泛的傳說,集錄出來。這與《僧祇律》的本生,對一般的比丘、比丘尼而說,沒有集中在少數人身上,是非常不同的。這到底誰古誰今呢! 依律部所傳的「本生」,而論究成立的先後,是不能以有無、多少為準量的。 (1)先應確認「本生」所表達的意義,這是關聯於前生後世,善惡因果的具體化。善惡因果,是佛法的重要論題。然在佛法的開展中,一般的要求,不是抽象的原理、法則,而要有具體的因果事實,可以指證。於是,傳述的古人善行,指證為「即是我也」。對現在的釋尊說,這是前生的善行、高德,而形成前後的因果事實;這是經師所傳的「本生」。律部中,舉為例證的世間事──過去的人(畜生及非人)物,對現在的佛弟子,在傳說中也成為前生後世的因果系;這是律師所傳的「本生」。 (2)經師與律師所傳的「本生」,是同類的善惡因果;這是佛法中,善惡因果具體化的早期形態。我們知道,渾括而簡要的佛法根本思想,是但說善惡因果,沒有作進一步的分類。但立善惡二性的大眾部(Mahāsāṁghikāḥ),就是這一思想的繼承者。上座部的特色,是三性論,於善、惡外,別立無記性。分別說部,及從先上座部分出的,說一切有部中的「持經者」,都立三性說。說一切有部論師,及犢子部(Vātsīputrīyāḥ),成立四性說︰善性、不善性、有覆無記性、無覆無記性。「因通善惡,果唯無記」;「異類而熟」的異熟因果,在上座部系,尤其是說一切有部論師中,發揚廣大起來。如認清佛法思想的開展歷程,那末律部本生所表現的,具體的因果事實,正是初期的善因善果,不善因不善果的說明;與大眾部的思想,最為契合。同類的善惡因果說,在上座部中,漸為異熟因果所取而代之(「譬喻」),但仍或多或少的,留存於上座系統的律部。 (3)在部派中,學風是不盡相同的。從上座部而流出的阿毗達磨(Abhidharma)論師,是究理派。對於「本生」、「譬喻」等,取審慎的抉擇態度。如《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說︰「諸傳所說,或然不然」。屬於《十誦律》系統的《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一說(大正23‧509b)︰「凡是本生、因緣,不可依也。此中說者,非是修多羅,非是毗尼,不可以定義。」 「本生」、「因緣」、「譬喻」等,與經律相結合,而不是經律的實體;這是不可以作為定量的。所以重阿毗達磨的學派,對於本生、譬喻,不予重視。為罽賓(Kaspīra)論師所重的,「除卻本生、阿波陀那,但取要用作十部」的《十誦律》,真正的意義在此。銅鍱部(Tāmra-śātīyāḥ)重律,也有發達的阿毗達磨論。《銅鍱律》僅有「黃金鳥」本生,及「小象學大象」,可與《十誦律》作同樣的理解。反之,大眾部是重於修證,重於通俗,重經法而沒有阿毗達磨論的(晚期也有)。《僧祇律》保持了簡略的,雜亂的古形(律藏的全部組織,《僧祇律》是古形的,下文當加以證實),卻富有同類因果的「本生」。在說一切有部中,本為持經者(上座部本重經)所用的《根有律》,有非常豐富的「本生」與「譬喻」。所以論究律中的「本生」,有無與多少不一,有關學風的不同,是不能忽視的一環。 《銅鍱律》僅「黃金鳥」為「本生」,還有近於「本生」的「小象學大象」。《銅鍱律》編集完成時,當時的佛教界,就只有這二種「本生」嗎﹖還是學風不同,簡略而不多採錄呢﹖僅有二項,而與上座部的其他律部,特重提婆達多與偷羅難陀,恰好相合,這是不能不引為稀奇的!上座律與大眾律,對於風行古代的「本生」,態度是顯然不同的。同類因果的「本生」傳說,是古老的,與大眾部的思想及學風相合。所以在《僧祇律》的編集中,保存的最多。銅鍱部是重論的,與某人某事相結合的「本生」傳說,在《銅鍱律》的編集中,僅保留了上座部系所特重的,有關提婆達多與偷羅難陀的「本生」。律部的集成,與部派成立的時期,相去不能太遠(集成定本,以後只能有多少修正與補充,不能有太大的變動)。說一切有部──經師與論師分化時期,比化地部(Mahīśāsakāḥ)、法藏部(Dharmagupta-kāḥ)、銅鍱部要遲一些。那時的說一切有部律,提婆達多的「本生」,已經不少。論師系加以刪略,重為編定,成為《十誦律》。持經的譬喻者,繼承舊有的學風,擴充(「譬喻」部分更多)改編,成為《根有律》。 〔參考資料〕 前田惠學《原始佛教聖典の成立史研究》;宮本正尊編《大乘佛教の成立史的研究》;干潟龍祥《本生經類の思想史的研究》;M. Winternitz著‧中野義照譯《印度文獻史》;Rhys Davids《Bud-dhist Birth-Stories》;E. Senart《Essai sur lale/gendedu Buddha》。 返回 總目錄
梵: jātakam 滿: jalan jalan de banjiha babe gisurere aimak 蒙: tsadig un aiimag
瑜伽八十一卷十二頁云:本生者:謂宣說己身於過去世,行菩薩行時,自本生事。 二解 如十二分教中說。 三解 顯揚六卷八頁云:本生者;謂諸經中宣說如來我過去世,處種種生死,行菩薩行。是為本生。 四解 集論七卷一頁云:何等本生?謂宣說菩薩行本相應事 五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二十六卷十五頁云:本生云何?謂諸經中,宣說過去所經生事。如熊鹿等,諸本生經。如佛因提婆達多,說五百本生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