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無相之語,有造作之相者,有虛假之相者。大日經疏一曰:「可見可現之法,即為有相。凡有相者,皆是虛妄。」
To have form, whatever has form, whether ideal or real.
一有相 梵語 sākāra。有形相之意。為「無相」之對稱。據大乘起信論、大日經卷七等所舉,有相,係指差別有形之事相。又具有生滅遷流之相者,亦稱有相,又稱有為法。另據法華經玄義卷十上載,以「有」之理得道者,若將其分為十地等之階級差別,以顯示其功德行相者,亦稱為有相。此外,如觀世俗之事相差別,稱為有相觀;修種種善事萬行,稱為有相善;明示位置,設立清淨形像之淨土,稱為有相土等等,皆係以事相之差別,而對無相之平等稱為有相者。 有相、無相二者,一般多以有相為淺義,無相為深義,然在密教中,則認為有相有淺略、深祕二義,即:(1)淺略之有相,謂凡夫所知之色心等諸法,事相顯了,心前現行,極易了知。(2)深祕之有相,謂一切法的各各之相,分明而住;此即以三密瑜伽之事相,作為深祕之有相之意。〔大日經疏卷一〕(參閱「有相無相」3058、「無相」6426)p3057
有相(梵sakāra,藏rnam-pa daṅ bcas-pa) 有形相之意。為「無相」之對稱。佛教經論或各宗派中,用此「有相」一詞者,有下列幾種。 (一)指存在物︰即有形相者。如《大乘起信論》所言(大正32‧576a)︰「真如自性,非有相非無相,非非有相,非非無相,非有無俱相」即是。 (二)具有生滅遷流之相者︰又稱有為法。 (三)主張諸法有名體者︰即所謂的有相教。如《法華經玄義》卷十(上)云(大正33‧801a)︰「十二年前明三藏見有得道,名有相教。」又云(大正33‧801b)︰「北地禪師明二種大乘教︰(一)有相大乘,(二)無相大乘。有相者,如華嚴、瓔珞、大品等,說階級十地功德行相也。」係將見有之理而得道,或主張有十地等階級差別者,稱為有相。 (四)指諸法各各差別之事相︰如「空」的對稱為「有」。若就佛身佛土而言,具三十二相、八萬四千相好的佛,稱為有相佛;具華池寶閣、宮殿樓觀等莊嚴相的佛土,稱為有相土。此外,密教認為此有相有淺略、深祕二義。淺略之義指凡夫所知之色心諸法,事相顯了,心前現行,易知易了;深祕之義謂一切法之各各相分明而住,以三密為例,手結印契,口誦真言,心住三摩地等,各止於一相,其相顯了,即稱有相。 (五)諸法分別之取相︰依此取相分別之心而修的善,稱為有相善,略稱相善。三論宗以有所得之取相分別為有相,無所得為無相。天台宗則謂四安樂行有有相與無相之別,無相指修一念三千之妙觀者,有相係修讀誦等之相行者。 〔參考資料〕 《大日經》卷七;《大日經疏》卷一;道綽《安樂集》卷上;《安樂集論註》卷下。 返回 總目錄
有形態可見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