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ān
旛之省寫。詳見旛條。
patākā, a flag, banner.
a banner; a scroll; an ensign
一幡 梵語 patākā,巴利語 paṭākā,音譯波多迦、波哆迦。或梵語 ketu,音譯計都。又作旛。乃旌旗之總稱。原為武人在戰場上用以統領軍旅、顯揚軍威之物,佛教則取之以顯示佛菩薩降魔之威德,與「幢」同為佛菩薩之莊嚴供具。昔時在印度,幡即著有各種色彩。 造幡有降魔、延壽等種種福德,如撰集百緣經卷七布施佛幡緣謂,波多迦比丘於過去世為毘婆尸佛造長幡,得於九十一劫中不墮地獄、畜生、餓鬼等惡道,於天上人中,常有幡蓋覆蔭其上,受天之福樂。灌頂經卷十一亦謂,造幡能獲福德,離八難之苦,得生十方諸佛淨土。又灌頂經卷十二謂,造五色神幡,並燃燈不熄,能脫離病苦,延續壽命。 中國隋代時,在佛事之供養具中,幡之使用應已十分盛行。其形則以三角形之幡頭,連接長方形之幡身,幡頭下部及幡身左右垂飾幡手,幡身之下部則垂飾幡足而成。可依材料、顏色、大小、使用場所、用途、圖樣之不同而分類,種類繁多,概述如下: (1)以材料種類分:如錦幡、綾幡、絹幡、平幡,乃依布之素材而命名,其他尚有羅幡、刺繡幡等。金銅幡,為薄銅板所製之幡。絲幡,幡手、幡足為束絲所作,或垂之以絹絲。以瑪瑙、琉璃、玻璃、水晶等寶玉連綴而成者,稱玉幡。木製者,稱板幡。 (2)以顏色分:有白幡、赤幡、黃幡、青幡、淺黃幡、緋幡等單色幡,及密教修法用之五色幡。後者為青黃赤白黑五色,其色之配置有所特定。蓋五色表示五行,分別代表體內之五臟,用此奉佛者,即以之養五臟而延續壽命,故以五色綵幡修延壽之祕術。其他尚有八色幡、九色幡、雜色幡等多種。 (3)依大小分:有大幡、小幡之稱,其大小、寸法均有一定之規準。 (4)以使用場所分:依所懸建築物之不同而名稱有異,概括言,有金堂幡(中堂幡、佛殿幡)、講堂幡、彌勒堂幡(以上總稱堂幡),諸堂所用之幡多用錦幡、綾幡、刺繡幡。用於請雨法之庭儀者稱庭幡,多用玉幡、絲幡、青幡。高座幡,懸之於導師、講師之高座。天蓋幡,則懸之於天蓋之四隅。依所修法之不同,所懸之幡亦有不同。 (5)以用途分:灌頂幡,乃供灌頂之用。續命幡、壽命幡,為祈延壽。薦亡幡、命過幡,乃人死之際,為死者積福德,以期於中陰之後得往生淨土者。送葬幡又稱四本幡,用之於葬列。施餓鬼幡,乃用之於施餓鬼會之幡,主用紙幡。 (6)以所繪圖形分:可大別為繪幡、種子幡、三昧耶形幡、幢幡等四種。繪幡乃描繪有佛、菩薩明王、天部者,有如來幡、菩薩像幡、明王幡、不動幡、天王幡、七大龍神幡等多種。種子幡乃書以佛菩薩種子以代其繪像者。三昧耶形幡即佛法幡,乃描繪佛菩薩三昧耶形之幡。幢幡作六角或八角之幢形,合幢與幡兩方之功德。木製之幢幡,稱為木幢幡。 經典中另載有諸種幡,如文殊師利問經卷上菩薩戒品所說之龍子幡,有部尼陀那目得迦卷五所說之師子幡、莫羯羅幡、龍幡、揭路荼幡、牛王幡等。〔雜阿含經卷二十五、陀羅尼集經卷三、三卷本大般涅槃經卷中、經律異相卷六、釋迦譜卷五阿育王造八萬四千塔記、密教法具便覽〕p7503
幡(梵patākā、paṭākā、dhvaja、ketu,巴paṭā-kā、paṭāka,藏ba-dan) 旌旗的總稱。又作旛。音譯波哆迦、馱縛若、計都。與「幢」同為供養佛菩薩的莊嚴具,用以象徵佛菩薩之威德。幡似是初期佛教教團的記號,但經典中多用之為降魔的象徵。經典中亦常謂造立此幡,能得福德,避苦難,往生諸佛淨土,又謂供養幡可得菩提及其功德,故寺院、道場常加使用,因而成為莊嚴之法具。《長阿含》卷四〈遊行經〉云(大正1‧28a)︰「以佛舍利置於床上,使末羅童子舉床四角,擎持幡蓋,散華燒香,作眾伎樂,供養舍利。」 幡之形狀,一般是由三角形的幡頭、長方形的幡身、置於幡身左右的幡手,及幡身下方的幡足構成,有大有小。幡通常是布製,然亦有金銅製、雜玉製、紙製等類。其懸掛場所,或為堂內柱上,或樹立在佛堂之前庭,或附於天蓋之四隅。 幡的種類繁多,可依其材質、形狀、目的等而分為如下諸類︰ (1)依材質分,有金銅幡、板幡、紙幡、玉幡(以寶玉裝飾者)、平幡(平絹所製者)、絲幡(束絲所製者)等名稱。 (2)依色彩分,有五色幡(青、黃、赤、白、黑之五色幡,即續命幡)、八色幡(用於灌頂道場)、青幡(請雨經法)、黃紙幡(太元帥法)等名稱。 (3)依儀禮分,有命過幡(人死時,為死者積福德而建)、續命(神)幡(為祈延命而立)、送葬幡、施餓鬼幡。 (4)依所掛場所而分,有堂幡、高座幡、天蓋幡、庭幡。 (5)依幡身所描繪之圖分,有種子幡、三昧耶幡、佛像幡、蓮華幡。 此外,在我國,另有於幡身施以刺繡者,此稱繡幡。亦有造六角或八角之幢形,以兼具幡幢兩種功德者,稱為幢幡;其木製者,稱為木幢幡。 關於造幡的功德,《撰集百緣經》卷七〈頂上有寶蓋緣〉載,迦毗羅衛國有一長者之妻生子,誕生時空中懸有大幡蓋,因此名其為波多迦(即「幡」)。波多迦後出家得阿羅漢果,受世人敬仰云云。 又,《灌頂經》卷十一云(大正21‧530b)︰「我今亦勸造作黃幡懸著剎上,使獲福德離八難苦,得生十方諸佛淨土,幡蓋供養隨心所願至成菩提。」 此外,《藥師本願經》《十方隨願往生經》及《釋門正統》卷四等亦說命終時懸幡可延壽或招福,此即是「續命神幡」與「命過幡」。《釋迦譜》卷五〈阿育王造八萬四千塔記》云(大正50‧79a)︰ 「塔成造千二百織成幡及雜華,未得懸幡。王身有疾,伏枕慷概曰︰若威靈有感,願察我至誠,(中略)由是病癒增算十二,故因名為續命幡。」 又,《灌頂經》卷十一嘗述及命過幡之原理(大正21‧529c)︰ 「若人臨終未終之日,當為燒香然燈續明,於塔寺中表剎之上,懸命過幡轉讀尊經竟三七日。所以然者命終之人,在中陰中身如小兒,罪福未定應為修福,願亡者神使生十方無量剎土。承此功德必得往生。亡者在世若有罪業應墮八難,幡燈功德必得解脫。」 真言宗則謂幡具有無量佛德,如行者以頂觸幡則來世成道可至佛位,此稱灌頂幡。《祕藏記》卷末云︰「世人皆以幡號灌頂,是以幡功德先為輪王,後終成佛以到佛果,名為灌頂。」 〔參考資料〕 《雜阿含經》卷二十五;舊譯《華嚴經》卷七;《法華經》卷三〈授記品〉;《大般涅槃經》卷中;《藥師如來本願經》;《經律異相》卷六;《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二之二;《洛陽伽藍記》卷五;石田茂作監修《新版佛教考古學講座‧佛具》。 返回 總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