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ābié
對平等而云。不指萬法一如之法性,而數個個之性類也。在佛教,從覺法上捨離差別之見,並全然離差別見之平等,皆為惡平等之名所排。於菩薩修行上越自利利他之差別相,始為達圓滿之平等者。
pariccheda. Difference, different, discrimination; opposite of 平等 on a level, equal, identical.
a difference; a distinction
差別總目錄 何等差別故?謂識生差別故、內死生差別故、外穀等生差別故、成壞差別故、食持差別故、愛非愛趣分別差別故、清淨差別故、威德差別故,是差別義
一差別 (一)梵語 viśeṣa。別異之意。為「平等」之對稱。指個個之性類。入楞伽經卷七法身品(大一六‧五五O中):「大慧!如來法身五陰異者,則有二法,不同體相,如牛二角,相似不異,見有別體,長短似異。大慧!若如是一切諸法應無相異而有相異,如牛左角異右角,右角異左角。如是長短相待各別,如色種種彼此差別。」〔大寶積經卷八十五授幻師跋陀羅記會、大智度論卷三十五、起信論疏卷上〕 (二)梵語 viśiṣṭa。殊勝、別異之意。即諸法所有之特種異點。俱舍論卷三十(大二九‧一五九上):「即此轉變於最後時,有勝功能無間生果勝餘轉變,故名差別。」順正理論卷三十五(大二九‧五四一下):「何名轉變?何名差別?(中略)即此無間,能生果時功力勝前,說名差別。」〔顯揚聖教論卷十一、佛地經論卷六、俱舍論光記卷四、卷三十〕 (三)因明用語。(1)因明中,謂宗(主張、命題)之後陳(述詞)為差別,宗之前陳(主詞)為自性。如立一「聲為無常」之宗,「聲」即為自性,「無常」即為差別;蓋「無常」作為述詞,係用以發揮界定主詞「聲」之特殊意義。(2)指宗之前陳所隱藏之意思(意許)。p5155
差別總目錄 事物的差異、不同,稱為「差別」。如曹禺《日出》第四幕:「頭等貨、三等貨,都是這麼一說,差別倒是很有限。」有時也作「區別」解釋。如清·姚鼐《讀司馬法六韜》:「余常謂周秦以降,文辭高下,差別頗易。」此詞出於佛經。《百喻經·人謂故屋中有惡鬼喻》:「然諸眾生橫計是非,強生爭訟,如彼二人等無差別。」然而,在佛學上,「差別」主要是針對「平等」而言的,指的是在現象上,一事物區別於其他事物的「自相」。佛教認為,世間種種差別相都是由眾生「業力」的不同而造成的。如《俱舍論》卷十三謂:「有情世間及器世間各多差別,如是差別由誰而生?……但是有情(眾生)業差別起。」也可以說,差別是妄念的反映。《華嚴妄盡還源觀》指出:「是心即攝世間出世間法,即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唯依妄念而有差別。若離妄念,唯一真如。」捨離差別之見,才能達到開悟的境界。比如說,佛菩薩渡眾生,本著「無緣大慈,同體大悲」;對於或人或畜、或怨或親,都是一視同仁的。又如真正實行「佈施」的,要做到不見己、不見人、不見能施物,也是一種平等觀。說到底,「心佛眾生,三無差別」,一切平等。當然,所謂「平等」,並不是抹煞現象上的種種差別,而是不去執著這種差別。今在一些文章中會經常用到,如消滅三大差別(即工農差別、城鄉差別、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的差別);又如馬克思主義認為只有消滅階級和階級差別,才能實現真正的實質上的平等。(李明權)
同類相殊叫做差,異類相殊叫做別。
上楚加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