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依身所依之定也。以喻定。
The ground on which one relies; the body, on which sight, hearing, etc., depend; the degree of samādhiattained; cf. 依身.
一依地 (一)指身心依存之所。 (二)梵語 bhūmy-āśrava。與「依身」相對。指有情眾生生起智慧與善根或修觀時所依止之定境(即精神統一之狀態);以地比喻之,故稱依地。各種修行階段所依之地有種種差別,如俱舍論卷二十二謂,修不淨觀時(大二九‧一一七下):「依十地,謂四靜慮及四近分、中間、欲界。」持息念時(大二九‧一一八上):「依五地,謂初二三靜慮近分、中間、欲界。」又同論卷二十五說無學之依地有九種,即未至定、中間定、四禪定、三無色定;有學之依地僅有六種,即未至定、中間定、四禪定。此外,俱舍論另有十智之依地、三重等持之依地等之記載。〔阿毘曇心論經卷四、俱舍論卷二十三、卷二十六、卷二十八、大毘婆沙論卷四〕p3847
依地(梵bhūmyāśrava) 指有情發起智慧、修禪定或觀法時所依的定境。依所修觀法等目標之不同而有種種分別。如《俱舍論》卷二十二說,修不淨觀時,「依十地,謂四靜慮及四近分、中間、欲界。」持息念時,「依五地,謂初、二、三靜慮近分、中間、欲界。」同論卷二十三云(大正29‧120a)︰「四善根皆依六地,謂四靜慮、未至、中間,(中略)依前六及欲七地。」卷二十五說,無學有學之依地為(大正29,131b)︰「無學通九,謂未至、中間、四定、三無色,有學唯六,謂除後三。」卷二十六說,分別十智之依地為(大正29‧137c)︰「世俗智通依欲界,乃至有頂。他心智唯依四根本靜慮。法智依此四及未至、中間。餘依此六地及下三無色。」卷二十八說,三等持之依地為(大正29‧150a)︰「依十一地,除七近分,謂欲、未至、八本、中間。」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四、卷七;《顯宗論》卷二十九~卷三十六;《阿毗曇心論》卷二、卷三;《阿毗曇心論經》卷四、卷五;《雜阿毗曇心論》卷五、卷六;《入阿毗達磨論》卷下;《順正理論》卷五十九~卷七十六;《俱舍論》卷三、卷二十七;《俱舍論釋論》卷十七~卷二十一。 返回 總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