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事物盡備法則,故總名為法。一法者,猶言一事一物也,三藏法數四曰:「法即規則之義。」華嚴經十三曰:「惟以一法得出離。」
A dharma, or law; an ordered something, a thing, a matter.
一一法 (一)意謂一事、一物,乃對萬法而言。此「法」表存在、事物之意,並非「法則」之義。 (二)指唯一無二之絕對法。即人人本具之真如法性。六十華嚴卷五(大九‧四二九中):「文殊法常爾,法王唯一法;一切無礙人,一道出生死。」p78
一法總目錄(出華嚴經) 法即軌則之義。謂諸佛菩薩。莫不軌則真如之法修之而成正覺。故經云。惟以一法而得出離。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也。(梵語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華言無上正等正覺。)
集異門論一卷三頁云:一切有情,皆依食住;一切有情,皆依行住;於諸善法,不放逸勝;是謂一法。如彼卷三頁至九頁廣釋。
一事或一物的意思。
一件事,參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