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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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4 部辞典)

丁福保佛学大辞典

因果次第而不斷絕也。有為法無一常住,世人但認因果連續為常住耳。俱舍論四曰:「何名相續,謂因果性。」

Soothill 中英佛学辞典

santati. Continuity, especially of cause and effect.

佛光大辭典

一相續 (一)梵語 saṃtati,巴利語同。即法之前後連續無間斷之意。陳那之取因假設論(大三一‧八八五中):「言相續者,謂於異時,因果不絕。」此言有為法之前因後果連續不絕,稱為相續。據大毘婆沙論卷六十載,相續可分下列五種:(1)中有相續,謂死有之蘊滅,中有之蘊生;而中有之蘊續接死有之蘊,稱為中有相續。(2)生有相續,謂中有之蘊滅,或死有之蘊滅,生有之蘊生;而生有之蘊接續中有之蘊,或接續死有之蘊,稱為生有相續。(3)時分相續,謂羯剌藍乃至盛年時分之蘊滅,頞部曇乃至老年時分之蘊生;而頞部曇乃至老年時分之蘊接續羯剌藍乃至盛年時分之蘊,稱為時分相續。(4)法性相續,謂善法的無間之中生出不善法或無記法;而此不善法或無記法接續前之善法,稱為法性相續。其如不善法或無記法之無間亦然。(5)剎那相續,謂前一剎那的無間之中生出後一剎那,而此後一剎那接續前一剎那,稱為剎那相續。此五種相續亦可總攝於法性、剎那二種相續中,此因前三者皆不離法性與剎那之相續;法性相續亦可入於剎那相續中,此因一切皆是剎那性之故。又大毘婆沙論等雖認為,善法等之無間生不善法亦稱為相續;然相似相續論者則以同類法之相似相續稱為相續,異類則不稱。又上記之五種相續,隨三界五趣而各有分別,欲界具有五種,色界無時分相續,無色界無中有及時分二相續。於五趣之中,地獄無時分相續,其餘四趣則五種兼具。此外,又有稱人等之依身為相續者,如俱舍論卷五(大二九‧二五下):「相續有異,異生、聖者相續起故。」同書卷二十二(大二九‧一一六中):「由此比知,以有愛故,能令相續馳趣後有。」故知佛教教義不立常一之實我,人等之依身唯以五蘊之相續而存。由上之說,又可將自己之依身稱為自相續,他人之依身稱為他相續;一人稱一相續,多人則稱多相續。〔大毘婆沙論卷五、卷三十六、卷一一七、俱舍論卷八、卷十三、順正理論卷二〕 (二)師父傳法給弟子,稱師資相承、血脈相承。至於師父去世後,其所留財產,自古以來皆由弟子相續,或分與他人,在律典上皆有各種規定。據摩訶僧祇律,凡衣鉢等屬於教團,其他則依當時之情形,由教團知事人與眾僧等合議分配之。此種財產相續或分與,為近代始有之情形。p4937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相續(梵巴saṃta,巴saṃtati) 即法之前後連續無間斷之意。《俱舍論》卷四云(大正29‧22c)︰「何名相續﹖謂因果性三世諸行。」卷三十云(大正29‧159a)︰「業為先後色心起,中無間斷,名為相續。」陳那《取因假設論》云(大正31‧885b)︰「言相續者,謂於異時,因果不絕。」此言有為法之前因後果連續不絕,名為相續。 《大毗婆沙論》卷六十稱,相續有五︰ (1)中有相續︰謂「死有」之蘊滅,「中有」之蘊生。此「中有」之蘊續接「死有」之蘊,故稱中有相續。 (2)生有相續︰謂「中有」之蘊滅,或「死有」之蘊滅,「生有」之蘊生。此「生有」之蘊續接「中有」之蘊,或續接「死有」之蘊,是故名為生有相續。 (3)時分相續︰謂羯剌藍乃至盛年時分之蘊滅,頞部曇乃至老年時分之蘊生。此頞部曇乃至老年時分之蘊接續羯剌藍乃至盛年時分之蘊,是故名為時分相續。 (4)法性相續︰謂善法無間中不善法或無記法生。此不善法或無記法接續前之善法。其他如不善法或無記法之無間亦爾,故稱法性相續。 (5)剎那相續︰謂「前前剎那」之無間中「後後剎那」生,此「後後剎那」接續「前前剎那」,是故名為剎那相續。 此五相續亦得總攝在法性、剎那二相續中,此因前三皆不離法性與剎那之相續故。法性相續亦得入於剎那相續中,此因一切皆是剎那性故。惟《大毗婆沙論》又稱,善法之無間生不善法,雖名為相續,然相似相續論者則以同類法之相似相續名為相續,異類則不稱。 又,上述之五相續,隨三界五趣而各有分別,欲界具有五種,色界無時分相續,無色界無中有及時分二相續。五趣中,地獄無時分相續,其餘四趣則五種相續兼具。此外,又有稱人等之依身為相續者,如《俱舍論》卷五云(大正29‧25c)︰「相續有異,異生、聖者相續起故。」同書卷二十二云(大正29‧116b )︰「由此比知,以有愛故,能令相續馳趣後有。」由此可知,又可將自己之依身稱為自相續,他人之依身稱為他相續,一人稱一相續,多人稱多相續。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五、卷三十六、卷一一七;《俱舍論》卷八、卷十三;《順正理論》卷二;《大乘成業論》;《六門教授習定論》;《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六;《成唯識論》卷二;《俱舍論光記》卷一、卷四。 返回 總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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