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云三際。過去現在未來也。世者遷流之義。有為之事物,一剎那之間,亦不止,生了直滅。因之謂來生為未來世,生了為現在世,滅了為過去世。此於事物遷流上,假立三種之世。離事物別無世之實體也。又三世有就時就法二種,若為時之經過之三世,則過去為前,未來為後,其次第為過現未。即十二緣起之次第也。若為法之生起之三世,則未來為前,過去為後。是為未現過之次第。以事物之生起有未生(未)、已生(現)、後滅(過)之次第也。猶如未至名為前路,已往名為後路。生住異滅之四相是也。寶積經九十四曰:「三世,所謂過去未來現在。云何過去世?若法生已滅,是名過去世。云何未來世?若法未生未起,是名未來世。云何現在世?若法生已未滅,是名現在世。」
The three periods, 過去, 現在, 未來or 過, 現, 未, past, present, and future. The universe is described as eternally in motion, like flowing stream. Also 未生, 已生,後滅, or 未, 現, 過 unborn, born, dead The 華嚴經 Hua-yen sūtra has a division of ten kinds of past, present, and future i.e. the past spoken of as past, present, and future, the present spoken of in like manner, the future also, with the addition of the present as the three periods in one instant. Also 三際.
一三世 梵語 trayo-dhvanaḥ,巴利語 tayo addhā。又作三際、去來今、去來現、已今當。世,為遷流義。乃過去世(梵 atītādhvan,過去、前世、前生、前際)、現在世(梵 pratyutpannādhvā,現在、現世、現生、中際)與未來世(梵 anāgatādhvan,未來、來世、來生、當來、後際)之總稱。現在世與未來世合稱為現當二世。所謂三世,指一個人現在生存之現世、出生以前生存之前世及命終以後生存之來世。又有以現在之一剎那為中心,及其前後稱為三世者。或以劫為單位,賢劫為現在,以此而建立三世。一般佛教均以時為假立者,然勝論外道或時論師則視時為實在者。 至於由過去之業因,所招感之現在果報,此種三世因果應報之理,即稱三世因果;而出現於三世之佛,則稱三世諸佛。小乘主張一世一佛;而大乘認為空間充滿十方諸佛,在時間上普現於三世,此稱十方橫化、三世豎化。總括而言,各宗派對於三世之觀點有下列四說: (1)有部認為色、心等有為法之法體,係徧滿於三世而為實有,故稱「三世實有,法體恆有」。準此而言,則「過去法」與「現在法」無法安立。對此,大多由類、相、位、待之不同,而有種種異說。其中,有部以「位」之不同為正義,而認為法體乃普徧於三世之實在,法體本身雖無三世之差別,但以其作用之標準衡量,未起作用時之法,稱為未來法;現在正起作用者,稱為現在法;而已起作用者,則稱過去法。以上係對「現在即是一剎那」之說而言者。 (2)大眾部與經量部認為,於現在一剎那所起者始為實有,而過去與未來法皆無(非存在)。此即「本無今有,有已還無」之主張。故以過去法為曾有、未來法為當有,而說明三世,此即稱「現在有體,過未無體」。 (3)唯識派以「過未無體」之立場,主張有三種三世:①道理三世,在現在法上,有過去曾有之因相與未來當有之果相,故具足過去與未來。②神通三世,過去、未來雖非實在,但依宿命智(宿命通)觀過去,依他心智(他心通)觀現在,依生死智(天眼通)觀未來,如此依神通力所顯示之三世,而作為現在剎那心識之相分。③唯識三世,係依迷心之虛妄來分別三世,然此僅為現在之心識變現之相分。 (4)華嚴宗立有九世、十世之說。即在三世中各有三世,指過去之過去,乃至未來之未來等九世,彼此相同、彼此和合(相即相入)而歸納於一念之中。九世加上一念,總合為十世,而於十玄門中,立有「十世隔法異成門」。〔六十華嚴卷三十七、大毘婆沙論卷七十六、卷七十七、俱舍論卷二十、卷二十一、異部宗輪論、辯中邊論卷一、法華玄論卷九、華嚴五教章卷四、成唯識論述記卷三末〕(參閱「三世實有」738、「三生」742、「時」5195)p734
三世總目錄(亦名三際出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 世即遷流之義。亦隔別之義也。一過去世。謂善惡諸行。已起已生。已轉已聚集。已出現落謝變滅。過去所攝。是名過去世。二未來世。謂善惡諸行。未起未生。未聚集未出現。未來所攝。是名未來世。三現在世。謂善惡諸行。現起現生。現聚集現出現。未轉未謝未滅。現在所攝。是名現在世。
三世(梵trayo dhvānaḥ,巴tayo addhā,藏dus-gsum) 指過去(paścima-kāla)、現在(praty-utpanna-kāla)、未來(anāgata-kāla)三者。略為過現未或去來現,也作前世、現世、來世,又稱前際、中際、後際。已過去的時間為過去,現在的時間為現在,未來的時間為未來。世有隔別、遷流之義,時間遷流有過、現、未的隔別,故稱世。 但從佛教各宗派的通說「時無別體,依法而立」,可知佛教並不承認時間有別體,而說時間乃依據法的狀態而分。即法產生且有作用是為現在,法已消滅或作用停止稱為過去,未生也未有作用時,則稱為未來。《阿毗達磨集異門足論》卷三(大正26‧378c)︰ 「過去世云何﹖答︰諸行已起已等起,已生已等生,已轉已現轉,已聚集已出現,落謝過去盡滅離變,過去性、過去類、過去世攝,是謂過去世。未來世云何﹖答︰諸行未已起未已等起,未已生未已等生,未已轉未已現轉,未聚集未出現,未來性、未來類、未來世攝,是謂未來世。現在世云何﹖答︰諸行已起已等起,已生已等生,已轉已現轉,聚集出現,住未已謝,未已盡滅,未已離變和合現前,現在性、現在類、現在世攝,是謂現在世。」 《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三所說亦同。又,若更廣論之,三世所指的時間,長短並不一定。或以剎那來分,則一剎那為現在,其前為過去,其後是未來;或以一生來分,現所存在的這一生是現在,其前是過去,其後是未來;或更以永劫來分,如稱過去莊嚴劫、現在賢劫、未來星宿劫等。 〔參考資料〕 《增一阿含經》卷四十八;《成唯識論了義燈》卷四(本);《雜阿含經》卷三、卷八;《識身足論》卷一;《法蘊足論》卷六;《存在論‧時間論》(《講座‧佛教思想》{1});木村清孝《東洋における時間論の總合的研究》。 返回 總目錄
三世總目錄 世界之世,向久遠推之,如云三世。三世者,過去世、現在世、未來世,是謂三世。
瑜伽三卷七頁云:云何建立三世?謂諸種子,不離法故;如法建立。又由與果,未與果故。若諸果法;若已滅相,是過去。有因未生相,是未來。已生未滅相,是現在。 二解 集異門論三卷十四頁云: 三世者:謂過去世、未來世、現在世。過去世云何?答:諸行已起、已等起,已生、已等生,已轉、已現轉,已聚集,已出現,落謝過去,盡、滅離、變、過去性,過去類,過去世攝;是謂過去世。未來世云何?答:諸行未已起,未已等起,未已生,未已等生,未已轉,未已現轉,未聚集,未出現,未來性,未來類,未來世攝;是謂未來世。現在世云何?答:諸行已起,已等起,已生,已等生,已轉,已現轉,聚集出現,住、未已謝,未已盡滅,未已離變,和合現前,現在性,現在類,現在世攝;是謂現在世。問:世是何義?答:世是顯示諸行增語。
過去世、現在世、未來世。凡已生已滅之法叫做過去世,已生未滅之法叫做現在世,未生未起之法叫做未來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