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起信論廣釋卷第三.四.五》
唐 · 曇曠撰译 · CBETA T2814
大乘起信論廣釋卷第三 京西明道場沙門曇曠撰 論。又以覺心至非究竟覺 釋曰。下廣二覺。 於中有二。先明始覺。後顯本覺。前中又 三。總標因果滿非滿覺。次廣寄四相釋成其 義。後顯始覺不異此初也。言心源者。有其 三義。本覺真如為染心源。業相細念為諸染 心源。曠識妄心為諸境源。前二通二釋。後 一唯持業。今所覺者依前二說。真妄動靜極 微細故。覺本覺心。本無所動。今無所靜。現 業覺業識心本來無生今無所滅。覺此源者 名究竟覺。即佛果位。始覺道圓同於本覺。是 滿覺故。縱有所覺未至此源。非究竟覺。即前 諸位。始末同本非極覺故。 論。此義云何至是不覺故 釋曰。下寄四相 釋成其義。於中有二。初正寄四位顯其四相。 後引經釋成心源無念。初顯四相。即分為四。 此初覺相也。此義云何者問覺不覺義。下舉 四相而釋其義。舉前三位未至心源。釋非究 竟。舉後一位覺至心源。釋究竟覺。今應先 明四相之義。然後依義釋文顯相。然四相義 釋者煩多。論意難知。今數四說。此中有義。所 說四相即依動念剎那而說。心隨妄動名生。 生已逕停名住。住已衰變名異。異已遷謝名 滅。然生已至滅。滅已復生。總攝四相名為生 滅。是故但名生滅門耳。覺此四相故有四位。 四位逆次覺四相也。故說凡夫能覺知等。有 義。此說其理不成。若念遷謝名滅相者。即凡 夫念應永不滅。覺滅相已則不滅故。異住等 相為難亦然。若凡夫位雖覺滅相滅相仍在。 應至佛位雖覺生相生相猶存。所起覺相何 成利益。又既自說生已至滅滅已復生。既覺 滅相不滅故不生不生故不滅。即應凡夫位 離生滅念。住異等相為難亦爾。故此所說理 必不成故。四相者應依識辨。謂由無明違平 等性起業轉現三種生相。相心今生成黎耶 識。故業轉現皆名生相。雖此一心為生。所 生而亦非是我我所相。無明與前生相和合。 迷所生心無我我所。復能發起我癡我見我 慢我愛四種住相。相前生心。今至住位起我 我所。內緣而住。即所相心成第七識能相。四 惑而為住相。無明與彼住相和合。不覺所計 我我所空。復能發起六種異相。謂貪嗔癡慢 疑惡見。相前住心今至異位。外向攀緣成六 異識。故六煩惱名為異相。無明復與異相和 合。不覺外塵違順性離。由是發起七支惡業。 能滅異心墮於惡趣。故彼七支名為滅相。能 相四相所至之位取境別相皆為心所。由本 無明違平等性之所起故。所相之心所至之 位取境通相而為心王。由從本心諸法總源 之所起故。皆依心起名俱時有。有麁細故覺 時差別。有義。此說理亦未然。別有能相所 相法者。是小乘宗非大乘故。大乘四相但是 假立於起有為無功德故。此中四相雖說虛 妄。因緣所起非假說故。若由無明起業轉現 相。心今作業轉等者。即業轉現皆應有二能 相二義異故。心若不作業轉等者。如何能 成黎耶生相。無三分心不成識故。又如何言 能相。四相所至之位皆為心所。業轉現三非 心所故。又若業等皆生相者。三細唯應佛地 所斷。如何唯說斷業相耶。應八九地非斷轉 現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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