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毘尼心》
CBETA T2792
毘尼心一卷 律中名教有八種。 學戒法第一 師徒法第二 眾僧法第三 行道懺悔法第四 行道修善法第五 發道 資緣法第六 信施檀越法第七 護持法藏 第八 學戒法第一 如來成道十二年中。為諸利根略制戒律。十 二年後終至涅盤。為諸鈍根多行毀犯。隨缺 補過廣制戒律。譬如納衣有孔方補。佛臨涅 槃時以此律藏付囑優婆離。佛滅度後摩訶 迦葉匡究三寶。簡取五百大阿羅漢 於王舍 城結集法藏。爾時優婆離一夏之中八十度 昇高坐。具足誦出大毘尼藏。如佛所說。是 真淨教有八十誦。悉以付囑摩訶迦葉。此迦 葉將入滅度。以此律藏付囑阿難。而阿難將 欲滅度付二大士。一名商那和脩。二名末田 地。依付法藏經說。尊者末田地向罽賓行化。 不在經中。更不見記也。商那和脩在王舍 城行化。而商那和脩臨滅度時。以此法藏付 囑優波毱多。已上有五大師。皆總持八萬法 藏。智辯超群。神通莫測。而毱多有五弟子。 一名薩婆多。二名曇無德。三名彌沙塞。四 名婆麁富那。五名迦葉惟。此五人者於大藏 中神解不周闕於圓通。又皆是聖智。觀末 代凡夫根鈍不能具受大毘尼藏。各自簡略 取捨不同。隨眾生所樂分為五部。 五部律 一者十誦律 律主名薩婆多誦出 此律。以秦弘始八年。有罽賓國三藏法師名 佛若多羅。誦出十誦律本來到長安。共羅什 法師翻出此律。譯一分未竟。而弗若多羅 身亡。有盧山遠法師。與曇摩留支續翻出未 譯者。後復有三藏律法師。名毘摩羅叉。亦 是羅什先所求尋師自來到壽春在石澗 寺。重校律本復出三卷。律序置之。於後此 土有律。十誦為初也。 二者四分律 律主名曇無德此方名法正。 此人有菩薩根性。傳持此律。此間有晉國沙 門支法師。令往向西土。從于填國齎四分律 本。還到秦國。國主姚興以弘始十二年秦古 將軍司隸校尉。姚興於長安寺中集令德沙 門三百餘人。諸罽賓國三藏大乘律師佛陀 耶舍。譯出四分律并長阿含經。涼州比丘竺 佛念譯胡音。秦國道雲道含等筆受。此土 律興 四分第二。 三者五分律 律主名彌沙塞。有罽賓國三藏 律師。名弗大什。謹齎執五分胡本來到楊州。 以晉景平元年十月中晉侍中瑘瑯王司馬 陳。共比丘竺道生惠巖等請令出之。弗大什 謹執胡本文無差錯。律教東流 五分第三。 四者僧祇律 律主名婆麁富那。此土有法 顯比丘。輕身重法。自往胡國求覓經書。到 摩竭國。於巴連弗邑阿育王塔南天王寺寫 得胡本。將還此國。以晉義熙十二年十一月 到楊州。於鬪場寺共三藏禪師佛大跋陀翻 出之。并六卷涅槃。比丘寶雲譯胡為漢。十 四年都訖。律教流布 僧祇第四。 五者迦葉惟律。 律藏有四名。 一名為戒二名為律三名波羅提木叉四名毘尼此四之中前 二就因為名。外防為戒。內順為律。後二就果 為名。解脫者煩惱盡處。是有餘涅槃果也滅 者身智俱盡。是無餘涅槃果也。又大乘之中 戒之與律是因通果。是有為出要行。解脫與 滅是果通因。是無為出離行。此四皆名藏 者。若就教釋。文旨苞富名之為藏。若就行釋。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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